贯彻落实四号文件精神加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2013-08-15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
★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
湘潭大学历来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2012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下发后,校党委高度重视,紧密结合《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湘发〔2010〕2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在培养、选拔、使用党外领导干部的一贯做法,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发动,坚决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一、加强学习,思想认识有高度
(一)党委班子集中学
校党委高度重视中央、省委对有关统战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的学习,中发〔2012〕4号文件下发后,党委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同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党委班子成员就我校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使用安排、发挥作用以及加强和改善党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领导等方面展开了深入讨论。
(二)统战部门带头学
统战部全体成员自觉带头学习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支部专题学习。4月18日,统战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具体情况和学校统战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详细安排布置。基于2012年是各级人大、政协换届年,认真分析讨论并确定了我校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和政协的拟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党委。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二级党组织统战委员均通过报纸、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学习。
(三)统战成员深入学
2012年4月25日,学校召开学习贯彻中发〔2012〕4号文件精神座谈会,各民主党派支部主委和统战理论研究会部分成员参加了座谈,大家通过学习讨论,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外干部的发展储备、教育培养、推荐选拔及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干部队伍,为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校党委通过学习,思想认识明显提高。一是端正了指导思想。认识到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事关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事关推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着力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干部队伍,为推进研究教学型大学的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二是掌握了基本标准。按照4号文件的要求,我校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作为选拔任用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首先要政治坚定,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为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贡献力量;其次要业绩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三要群众认同,在教职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发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
三是注重了工作原则。我校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注重了坚持六个坚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发扬民主相统一;坚持进步性与代表性相统一;坚持政治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统一;坚持加强培养与注重使用相统一;坚持组织培养与自我提升相统一;坚持统筹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统一;坚持发挥骨干作用与发挥群体作用相统一。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大批热爱教育、热爱湘大的党外代表人士脱颖而出。
四是明确了目标任务。第一,总量适度增长,努力培养有社会影响力、在教学科研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党外代表人士;第二,结构逐步优化,要建立在教学、科研、管理中党外代表人士及后备人才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性别结构的优化,形成层次合理、分布均衡、衔接有序的人才梯队,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第三,提高综合素质,要特别重视党外代表人士的能力建设,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努力使党外代表人士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以推动学校的科学发展;第四,积极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政治参与作用,在优化决策中的议政建言作用,在所联系成员和群众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不同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精心培养,教育管理有力度
我校现有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具有年纪轻、学历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等特点,虽然他们学术水平高、参政议政热情高,但少数党外代表人士社会阅历浅,工作经验不足,政治把握能力有待提高。为此,我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以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一)积极开展各类培训
我校将党外代表人士的学习培训纳入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整体规划,其计划经费列入学校干部培训计划。每年选派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上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和学校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专门举办各类党外干部培训班,要求民主党派支部主委、党外处级干部、省委统战部党外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及校党委领导、市委统战部、市政协有关领导作辅导报告,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开展专题讨论、外出学习考察、交流党外干部培养经验,产生了积极效果。
(二)大力支持理论研究
自1999年成立统战理论研究会以来,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对优秀理论成果进行表彰。同时,注重吸纳中共党员干部、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成立至今,成员由30多人发展到70多人,党外代表人士占60%,共撰写统战理论研究文章200余篇,其中70多篇荣获省、市统战部优秀成果。通过广泛深入的统战理论研究,党内外学习研究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氛围愈加浓烈,党内外同志统战意识和政治理论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精心组织专题调研
积极支持并配合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各级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组织的专题调研工作。近年来,组织党外代表人士针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改革发展和重大决策、影响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多项专题调研,在各种献计献策活动中提出建议100多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递交议案提案100多个,主持或参加省、市人大、政协专题调研8个。2011年,民革湘大支部主委贺鉴受邀参加由中央统战部杜青林部长在武汉主持召开的“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发展思路和方向”课题调研,并作专题发言,受到好评;陈赤平教授荣获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表彰的“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致公党湘大支部主委倪洪涛当选“2008年度湖南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欧爱民当选“2009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并入选“CCTV2011中国法治人物湖南十佳”。近年来,省政协常委刘长庚、马石城、曾虹燕、舒适等在省政协常委会上的专题发言,均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四)着力搭建培养平台
我们通过搭建各种培养平台,力求全面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一是参与活动。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党代会、教代会、党政工作例会、有关座谈会、重要情况通报会等全校性的重要会议活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宣传典型。对统一战线的重大活动和党外代表人士的典型事迹及时加以宣传报道,激发他们的热情。如校报开辟专栏专门宣传了党外代表人士钟建新、文卫平、葛飞等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产生了良好反响。三是参观考察。每年组织1-2次党外代表人士参观考察活动,使他们进一步接触和了解社会,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我们每年组织一次省政协委员的学习考察活动、民主党派支部以上干部的学习活动。四是挂职锻炼。近几年我们选派了民进湖南省委副主委、湘潭市政协副主席马石城到省交通厅,湘潭市侨联副主席、致公党成员刘忠到省建设厅,省人大常委、民进湖南省委常委胡肖华到司法厅,省政协常委、民革湖南省委常委、民革湘潭市委主委曾虹燕到林业厅,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委员、九三学社湘潭市委副主委、九三学社湘潭大学基层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赤平到省国资委挂职锻炼,分别担任厅长助理或主任助理等。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示范带头,受到了挂职单位的好评。
通过以上措施,精心栽培,学校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充分信任,使用安排有强度
合理安排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有利于拓宽民主渠道,提高决策水平,团结和发挥党外知识分子作用,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我们注重物色年轻人才,及早发现,从早培养,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机制,把综合评价作为党外代表人士作为推荐使用的必经环节,特别注重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专业成绩、群众基础进行综合评价,注重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对党外代表人士充分信任、合理安排、大胆使用。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近年来,学校党委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于密切党同民主党派的联系,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作用的意见》、《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使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积极做好政治安排
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和各民主党派省、市委换届时,学校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协商,积极推介优秀党外代表人士。由我校推荐或输送的党外代表人士中,现任民主党派省级主委2人,副主委5人;省人大常委1人,省政协常委4人;市政协副主席2人,常委1人、委员8人;区政协副主席1人,委员2人;区人大常委1人、人大代表2人;省文史馆员3人;现任民主党派市委主委3人、副主委6人。
(三)努力做好实职安排
近年来,我校一直把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职安排摆在重要位置。校党委文件明确规定:校、院两级行政领导班子在推荐后备干部时,要有党外代表人士;在推荐担任实职领导职务时,要有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党外人士。目前,经我校推荐、公选或输送的党外代表人士中,在省直机关现任副省级1人、正厅级2人、副厅级6人、副处级1人。在校现任副校级1人、正处级8人、副处级17人,处级干部共25人,占在校处级领导干部的13.09%,在 22个教学院(部)一把手中,党外代表人士有7人,占31.8%。对有培养前途的党外代表人士,根据其自身特点为其铺台阶搭梯子,安排实职领导职务,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校党委先后为民革、民进、致公、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在校内搭建平台,在职数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他们担任科协副主席、社科联副主席,实职安排正处 3名、副处2名。近几年共安排党外人士26人。我校的党外领导干部有职有权,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例如刘长庚副校长作为党外代表人士,学校党委高度信任,让他分管特别重要的财务工作和国际交流工作,充分发挥他的特长和优势。他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当家理财、建言献策,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四)积极向外推荐干部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积极创造条件向外推荐干部。每次省、市级公选干部考试,校领导都亲自作动员和部署,督促组织部、统战部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和协调工作,注重培训学习和生活的安排,使党外代表人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通过公选,我校目前已有2人担任厅级领导干部,1人担任处级领导干部;推荐1名副省级领导干部、2名厅级领导干部。
(五)关心爱护党外人士
一是在政治上充分信任。校党委对党外干部与党内干部同等对待,对参加会议、组织活动、阅读文件等都与同级党员干部一样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执行权。目前,我校22个教学院(部)领导班子中,11个班子中有党外领导干部,党内外班子成员能够相互尊重、紧密团结、合作共事。如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胡肖华是党外人士,我们专门配备了年轻的院党委书记,并且由校党委副书记李伯超同志负责联系,他们紧密配合,狠抓学科建设,取得了一级学科博士点授与权,使法学的学科特色得以充分发挥;又如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7名班子成员中3名是党外人士,院长张平是无党派人士,副院长马石城、刘忠是民主党派成员,我们配备了专职院党委书记,他们注重制度建设,相互沟通、相互协作、充分信任,使学科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二是工作上大力支持。校党委积极支持党外代表人士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同时,分管统战工作的正校级督导员黄建新同志积极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经常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心谈心,同时要求统战部与民主党派干部加强联系,积极参加民主党派支部及民主党派市委、省委的一些活动,支持他们在本党派努力开展工作,并经常参加他们的活动,及时掌握情况,加以指导。我们还改版了统战部网页,图文并茂及时报道各民主党派的活动,调动了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生活上关心照顾。校党委在职务津贴、住房分配、师资培训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主动为党外代表人士排忧解难。学校既对各民主党派支部活动给予活动经费支持,又对民主党派支部主委以上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工作量补贴。这一在湖南省高校中率先实行的做法,得到中央、省委统战部的肯定和推介。
四、增进感情,联谊交友有热度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把联谊交友工作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发挥联谊交友的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党外代表人士充分认识学校的长远发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通过联谊交友的沟通作用,及时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挥联谊交友的纽带作用,增进相互的信任和感情,做到热情关怀,严格要求,相互信任,感情融洽。
(二)制度上严格要求
校党委制定并完善了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严格要求学校和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主动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联系2-3名党外代表人士,党委委员分别联系1-2名党外代表人士;坚持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统战部门经常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情况。
(三)工作上狠抓落实
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在联谊交友工作上狠抓落实,广交深交了一批党外代表人士。按照主要领导抓关键、分管领导抓重点、班子成员人人有朋友的原则,注重原则性、平等性、包容性、连续性相结合,不断增进感情,升华友谊助推工作。
近年来,我校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在省委统战部的具体关心指导下,坚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4号文件的出台,对我校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新的要求,省委督察组的专项督查更加增强了我们的信心。学校党委定将进一步凝聚人心,团结一致,不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推进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建设焕发出青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