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声环境质量评价与治理方法研究
2013-08-15邹敏
邹 敏
(重庆市大渡口区环境监测站,重庆 400084)
“十一五“期间,大渡口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了“宁静行动”实施方案,从源头预防、传播途径控制、噪声敏感目标保护3个层面,采用技术、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各类噪声污染防治。有步骤、有计划地整治噪声污染,目前已建成噪声达标区36.59km2,达标区覆盖率达85.09%,城区噪声污染防治水平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为城市的生产、生活创造了祥和、安静的环境。本文结合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的要点,系统论述大渡口区声环境治理方法的科学性。
1 大渡口区噪声污染现状及原因分析
从总体上看,大渡口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仍是当前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应突出的环境问题。
1.1 噪声污染现状
1.1.1 道路交通噪声污染
大渡口区地处重庆主城,该区起先的声源主要是工业噪声,自2011年重工业企业搬离城区后,交通噪声成为城区声污染的主要生源之一。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交通噪声污染日益突出,一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居于高位,部分路段超标严重,二是交通干线夜间达标率低,这使公众对交通噪声极不满意。2012年,随机选取10条路段进行监测,路段总长为24.1km,全年平均车流量为每小时892辆,宽度的平均数值达22.1;主要表现是公交车次多,在公交车站周边范围内,即便是车辆不鸣笛也会有很大的噪声;客、货车的数量众多,喇叭声响大,对城区声环境的污染严重;道路的空间结构不尽合理,经过狭窄路段时,私家车、公交车和摩托车的喇叭声不绝于耳,给交通噪声声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改善带来不小障碍。大渡口区的轻轨、铁路等交通设施的运营同样也加重了声污染。总之,交通硬件系统的布局科学化水平不够高。
1.1.2 工业企业生产中的噪声污染
目前,大渡口区正面临新一轮“转方式、调结构”的发展契机,在本区一些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中,执行生产任务时不可避免地产生噪声,为营造舒适的声环境,应加快声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的撤离和搬迁的步伐。
1.1.3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减少噪声污染的意识淡薄,环保部门对于声环境的治理力度不够,尤其是在个别营利性的休闲场所、居民闹市区甚至中小学校[1],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噪声污染问题。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噪声污染未能从源头上予以遏制。
1.1.4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现阶段,因施工中所采用的设备、器械较陈旧,特别是在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时,易产生高分贝噪声[2];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工地会对民众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在建筑施工时,往往时间安排不科学,出现扰民现象,个别工程为盲目追赶进度,在群众夜间休息时段仍加班作业。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缺乏有效措施和监督整改力度,施工部门一味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工程作业中可能造成的声环境问题。
1.2 污染原因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全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工业、人口密度等与环境噪声相关的因素随之发生较大的变化,公路线路里程、建筑业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工业企业数量及其总产值等均呈上升趋势。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城区人口密度大,直接影响了区域声环境质量的提高。二是建设美好城市与群众需要宁静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大型工地、片区开发、旧城改造等建筑工地量大、面广,城市建筑密度过大,导致施工工地大多与城市建成区交叉,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突出,成为噪声投诉的首要问题。三是交通大发展与道路降噪措施不匹配的矛盾。主观上,噪声污染的源头预防不足。在城市规划布局和项目建设时对噪声预防考虑不充分,城市建设中缺乏有效的噪声防护隔离区域,部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噪声敏感区域内开设小型加工企业、物流、餐饮、娱乐场所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同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噪声污染防治评估、检查和考核机制仍不完善。噪声监督管理职责分属多个部门,且部门间的长效合作机制不健全,各部门充分履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大渡口区声环境质量评价
2.1 监测点位的设定
一般而言,城市声环境的质量评价离不开道路交通监测点位的设定[3]。在道路交通监测时需坚持以下准则[4]:根据道路的类型特征决定噪声排放的强度;依据大渡口区的城区面积设置噪声监测点位;主干道与次干道等交通功能各异,分别需遵循不同的噪声排放标准[5]。
2.2 声环境质量评价监测
声环境质量的评价能反映出城市噪声的时空分布格局,进而评估出城市声环境质量,以便解析声环境质量的变革趋向,把握声环境的规律。参照《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GB3096-2008),每年对全区声环境状况作详细分析及评价,以便对本区的噪声污染防治提出可行性建议。根据评价标准,5年来的监测值(以交通噪声为例)稳中有降,评价等级为优,这为进一步治理城区声环境污染提供了范例。
3 大渡口区声环境治理方法及对策
3.1 合理规划交通运输网络,防治交通噪声污染
为能更好地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就要合理规划路网框架结构,实现大渡口区道路规划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进交通规划和声环境功能的协调、有序运作;仔细研究声环境污染严重路段的规划现状,从规划选线上科学、周密地筹划道路交通运输网,以便为将来道路选线提供有效地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其次,结合生态宜居区的建设,着力发挥城区分区功能。大渡口区在开发建设时,须注重道路系统的改建与再造,尤其是因设计不合理所致声污染加剧的现象,应得到有效的缓解;旧城改造中,应把交通网络的现代化设计作为城市规划的重中之重,充分把声环境的治理纳入到城市建设的重要部分,推进城市分区的职能化与正规化,构筑一套健全、科学、完善的城市道路体系,在车流量密集的线路上,应有意识地采取疏导、分散等措施,有效地划定不同车道,使交通工具均能沿着既定轨道平稳前行,摆脱以往交通拥堵、车辆鸣笛而导致声环境污染加重的不良局面。再次,应妥善设定公交车辆途径线路,积极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开展路面降噪维护和整治,加强现有线路两侧敏感目标的保护,在路过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时采取减速、禁鸣等降噪措施,以降低机动车辆的噪声污染,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
3.2 加大对车辆违规鸣笛的处置力度
大渡口区的声环境污染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车辆鸣笛,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应出台系统、严格的法规和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大渡口区环境的宁静与和谐,进而逐步促使声环境污染治理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根据近7年来大渡口区的交通噪声监测数据,该区在施行这项“声控”措施后,2012年的车流量虽达到每小时892辆,明显高于2006年的每小时746辆,但交通沿线噪声却比2006年降低了0.5dB。要搞好这项工作,还需提升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减声”意识,对在禁鸣区内鸣笛的机动车辆予以相应处罚,尽早解决影响声环境潜在的突出性问题。
3.3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噪声污染
大渡口区正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实现声环境治理的科学化与现代化,需找准声环境污染源头,并用可靠、前沿的科技手段予以防控。对本区工业企业,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企业固定设备、调整作业时间、改进生产工艺,并按规定配置吸声、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同时,推广低噪声工艺设备,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此外,整治噪声超标的企业,并对位于居民楼或噪声敏感区域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机车维修等小型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和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将高噪声的工艺设备纳入淘汰目录,探索建立设施噪声标牌制度,明确标识相关产品噪声排放水平及符合的相应标准。
3.4 加强社会生活声环境污染的管控力度
健全机制,强化职能部门对居民日常生活噪声的监管职责,开展社区定期巡查,制订人性化的社区防控噪声办法。同时,充分动员社区、街道等组织防治声污染的有效活动,对于噪声污染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性环节开展摸排巡查。此外,对于一些娱乐性的文化场所应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适度降低声污染程度,为创建宜居社区夯实基础[6]。“十一五”期间,大渡口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呈逐年改善趋势,2011年,本区噪声质量评估达到较好级别,比6年前的2005年降低了1.7dB,在监测的43个网格监测点中,达标率达100%。
3.5 加强城市建筑工地噪声污染治理
大渡口区在营造和谐声环境的过程中,离不开对建筑噪声的管控。首先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违规施工作业、噪声污染严重的建筑企业予以相应处罚,责令其关停、整顿,对每日建筑施工所排放的声污染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增强群众对声环境保护动态的知情权。其次,提高认识,加大施工现场督察力度,重点做好夜间或重特大节日期间的执法工作,引领施工单位提高声环境保护意识,促使治理效果符合城市、社会和民众对舒适环境的基本要求。针对施工单位预防噪声的“被动化”局面,环境执法部门需努力转变建筑企业的观念,并倡导其在企业内部构筑噪声控管负责制、加强现场监管和整改,组织、安排文明施工,施工企业必须设定专职从事噪声环境监管的机构,定时定期让施工职员接受重大规章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声环境控制的敏锐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负责项目工程监理的单位需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评估标准》等规范文件中有关污染判定的基本要求,加强每一项预防声污染措施执行的监督、检查,维护环保法规、条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措施保障有力、执行得力、效果显著。再次,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技术革新,采用降低噪声的器械,优化施工人员的职能分配,不断增添新器械、减缩持续性施工的时间;在作业实践中不断尝试和摸索降噪、节能、环保的全新生产模式。保证新改、扩建的项目企业在充分履行完备的环保手续后方能领取经营执照。此外,应重点加强新建企业噪声的预防与评估,在正式投入生产前,需经环保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方能投产,多措并举,实现从城市噪声的污染源头加以防控,净化声环境。
3.6 加强社会宣传,提升公众防噪意识
居民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对于声环境质量的改善义不容辞,环保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重社会公德教育。各基层组织应当搭建公众参与治理噪声污染的平台,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联动机制,协助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加强社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生活的方式,组建社区巡查队伍,制订社区安静公约,推广限时装修。当机动车辆驶入居住区或邻近居住区的道路时,不得违反规定鸣笛,严格控制托运部门、牛奶配送点等在夜间装卸、搬运货物,以免产生噪声。在社区内限制茶室、棋牌房、卡拉OK、露天夜市和农贸市场等娱乐服务和交易产生的噪声,禁止在住宅区广播叫买叫卖,严格控制居民楼电梯口电视商业广告产生的噪声。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家庭娱乐、悼念、聚会、饲养动物以及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组织娱乐、集会、健身等活动时不得扰民,切实有效地保持城区声环境质量的稳定。
4 结论
大渡口区在城市建设的大开发、大建设中,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要污染源头,唯有正视噪声污染的源头,细致、周密地开展声环境防治,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手段和途径治理噪声污染,才会更好地促进大渡口区社会经济科学、协调、健康地发展,为城市的科学发展营造更可靠的外部环境。
[1]杨 倩,任 珺,陶 玲,等.兰州交通大学校园噪声的监测与评价[J].环境研究与监测,2009,5(1):15-17.
[2]郝永建,邓致荣,胡 勇,等.某施工坑道作业环境噪声监测与分析[J].职业与健康,2011,20(5):28-30.
[3]陈丽华,李 丽.西北民族大学校园环境噪声测量与评价[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5(4):22.
[4]王素萍.生态型校园的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探讨[J].噪声与振动控制,2009,3(1):32-33.
[5]刘书言,张德华.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噪声污染调查与监测[J].环境科学导刊,2009,6(6):11-12.
[6]苏 斌.吉林师范大学校园环境噪声的监测与防治对策[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4(4):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