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首个对外投资合作环保指南
2013-08-15
杭州化工 2013年1期
为鼓励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履行环保责任,及时识别、防范环境风险,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日前已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环保指南),这是我国在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中,针对企业环境保护行为发布的首个专门性指南。
环保指南从三个方面对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一是倡导企业树立环保理念,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尊重东道国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保障劳工合法权益;二是要求企业遵守东道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投资合作项目要依法取得当地政府环保方面的许可,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达标排放、环保应急管理等环保法律义务;三是鼓励企业与国际接轨,研究和借鉴国际组织、多边金融机构采用的环保原则、标准和惯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走出去”后作为投资所在国的企业公民,应遵守东道国的环保法律法规,此次发布的环保指南将主要对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起到指导和引导的作用。
截至今年1月底,我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395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662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