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水电的发展途径
2013-08-15吴丽娟王新乐沈子丰洛阳市嵩县水利局
□吴丽娟 □王新乐 □沈子丰(洛阳市嵩县水利局)
1.基本情况
嵩县地处河南省西部,洛阳市西南。是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试点县。总面积3008 km2,人口56万,辖9镇7乡,318个行政村。素有“九山半岭半分川”的地形地貌特征和“一县跨三域”的自然水域特点。全县森林覆盖率62.9%,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3.7万KW,可开发量5.38万KW,规划水电站41座。但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嵩县目前还是国家级贫困县,2011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27.5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6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363元。截至2011年底全县已建成水电总装机容量26240 KW,占可开发量的48.8%,设计年均发电量达10213.3万KWh。
2.主要成效
第一,小水电代燃料实现了就近低价供电,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拓宽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改善了电站附近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转变了农民群众传统的思想观念,使他们享受到现代文明带来的幸福。刁崖水电站地处嵩县最南端,过去这里的群众祖祖辈辈生活在大山深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为最基本的生活燃料而翻山越岭,趟沟过河。工程建成后,就近低价供电,到户电价每千瓦时0.39元,与燃煤、燃材相比,可节约大量的工时和资金,为此,当地群众纷纷弃柴用电,用上了电磁炉、电炊具、电暖器,解除了农民群众繁重的砍柴劳动和烧柴的烟熏火燎之苦。“五改”(改厨、改水、改电、改路、改厕)的实施,使项目区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群众家里各类家用电器和电炊设备齐全,厨房亮亮堂堂,院子干干净净,明显提高了生活质量。
如今,农户家集“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电气化”于一体。群众体验到小水电带来的巨大变化,村民春节时在自家的门框贴上了“千年梦想今成真,以电代燃沐党恩”、“昔日跋山涉水寻柴苦,今朝以电代燃真幸福”的春联,以表示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随着农民弃斧罢砍,退耕还林还草和天保工程成果得到了巩固,使项目区森林覆盖率在85.84%的基础上稳步增长三个百分点,达到88.84%。使项目区“山更美、水更秀、泉更多、峰更奇、人更富“。借助水电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水电站周围的上庄坪村、白河街村群众发展山水旅游,建起了多处家庭宾馆、饭店;依托林果业,将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和商品优势,如今以山萸肉、山蜂蜜、山野菜、板栗、银杏、拳菜、核桃为主的土特产农家小店掩映在山水间,扮靓了欣欣向荣的新农村。小水电已成为引领山区农民走上富裕、文明、持续发展的快车道。
第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不仅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旧县镇前河水电站技改项目不仅有效缓解了当地电力紧张局面,而且对促进当地矿业的发展提供了电源保障。在电源工程建设的同时,我们积极完善了电网,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用电需要。电站周围的路灯亮了,街道宽了,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的小山村,变得有了生机,对缩小城镇差距意义重大。
“水电兴、百业旺”,由于筑坝建站,拦水成库,形成和丰富了山区特有的自然风光,为发展山区生态旅游提供了广阔的前景。电站下游的旧县镇河南村以水电站库区为依托,积极规划和开发山水观光旅游景点,建成土特产一条街和伊河漂流,构建绿色画廊。当地群众靠水生财,借水致富,带动了一方经济发展。如今的河南村在夏季游人如织、车辆川流不息,有效解决了农村闲散劳动力,增加了群众收入,加快了山区干群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当地居民“换了脑子、盖了房子、买了车子、挣了票子”,其乐融融。小水电成为新农村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
3.发展途径
3.1 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自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以来,嵩县县委、县政府把农村水电开发作为一项产业着力培植,作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面貌和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突破口强力开发。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全县水电开发事宜。同时把水电资源开发作为重点工程,列入县年度考核目标来抓,对没有完成水电开发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县政府授权,确立县水利部门对水利水电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地位,对全县水电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由县水利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开发农村水电的引导作用。
3.2 精心组织,规范运作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我们严格规范建设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始终把工程建设质量放在首位。对农村小水电工程项目的规划、可研、初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明确项目立项申请程序、受理机构、项目审查、决策程序、审批权限、部门责任等。在项目审批时,严格依据有关规划,使项目审批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杜绝“跑马圈水”,盲目开发。
3.3 营造环境,筑巢引凤
加快嵩县水电开发,一要争取资金,二要放宽政策,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小水电开发营造良好的发展平台。为保证水电建设资金,县委、县政府在争取上级和金融部门扶持的同时,把改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大力发展民营水电作为引资工作的重点。明确规定对投资少、规模小、易开发的汝河、白河流域的水电站放开发展。对凡是按照县总体规划投资的,按照“你发财,我发展”的原则放宽政策,积极扶持。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嵩政〔2005〕26号《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嵩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嵩政文〔2009〕139号《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嵩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一方面强化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严格水电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各个环节的监控管理,杜绝无序开发,避免资源浪费,打击投机钻营行为,防止国有水利资产流失,在全县创设合理有序的开发秩序和投资环境;另一方面,强化政策激励机制,对投资开发水电资源的,无论何种形式,不论县内县外,在税收、土地等方面在国家政策充许的范围内给予最大的优惠,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资金投资水电事业。同时,要求发改、财政、税务、工商、水利、审计、公安、国土、电业等部门多支持、少收费、多服务、少干预,共同为水电开发创设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在诸多优惠政策感召下,热心于此项事业的人蜂涌而至,县域内的旋风湾、马路魁、龙潭等民营水电站都是在优惠政策吸引下来嵩县投资发展的典范。
3.4 强力攻坚,实施电网建设
为了彻底改善制约经济发展的供电环境,我们抓住农改机遇,强力攻坚,科学规划,分期实施。根据嵩县现有财力状况,不足以支持嵩县电网建设和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投资,我们通过“统贷分还”的方法争取资金解决水电农村电气化电网建设的投资。
3.5 健全制度,科学管理
为了确保农村水电建成后,长期有效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加快农村水电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产权,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对现有电站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竞岗和轮岗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有效地激发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水电公司作为各水电站的管理职能机构,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量化了各岗位的考核细则。为激活人的因素,在平常工作中注重将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同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实行站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激发广大职工形成“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的主人翁责任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为了强化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水电管理决策者们明确提出分“三步走”的思路:第一步,以动态管理为手段,以搞好安全生产、增加效益为前提,实行效益工资,提高一线工资,稳步提高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解决职工“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第二步,以深化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指标为目的,解决职工“要我做好”和“我要做好”的问题;第三步,加强职工道德建设,把对党员的考核纳入目标管理之中,要求党员当好骨干、带好头、爱岗敬业,自觉奉献,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职工。近年来,在各水电站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发电量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逐年提高,主要设备事故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