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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苏州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的有效运作

2013-08-15顾燕新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3年11期
关键词:外来人员务工人员苏州市

顾燕新

(苏州市职业大学,江苏 苏州 215104)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他们的辛勤劳动又进一步助推苏州的繁荣发展,苏州也以其具有优秀历史传统的开放包容的心态、海纳百川的胸怀,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并为他们享受同等市民待遇创造条件。在地方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苏州构建起了覆盖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外来务工人员真切感受到了社会保障带给他们的实惠。

一、苏州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的现状

1.公平均等的社会保障政策

苏州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密集区,流动人口达700多万,已超过本地户籍人口,成为仅次于深圳的全国第二大移民城市。据2011年统计数字,在苏州稳定就业的外来劳动者有424万人,其中劳动力是280万,参保者140多万,参保率是50%左右,这一数字无论在省内还是全国都属于高的。

社会保障“是建立在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公平、正义基础之上,人们基于对平等、幸福、和谐生活的追求以及国家保障全体国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制度安排。”[1]为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苏州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财力,对他们采取与本地职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社保政策,力求社会保险均等化。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都统一按‘五险合一’参保缴费。相对应的,在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各项社保待遇时,农民工与苏州本地城镇户籍职工一模一样。”[2]社会保险各项目的缴费比例、缴费基础、保险待遇均与本市城镇职工相同。在公平均等的社保政策下,苏州实现了社保制度吸引力的最大化。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均超过了100万,其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占到江苏省外来务工人员参保总人数的55%。

2.畅通无阻的社保转移机制

流动性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一大特点,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是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国社保统筹层次低,各统筹地区的参保率、参保方式、具体政策都不尽相同,使得外来务工人员在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时因手续复杂、成本昂贵,不得不“放弃社保,来换取直接收入”。为了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切实解决社保转移接续的实际问题,苏州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

(1)大力宣传。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对社会保险的疑惑和误解,苏州市专门编印了《新苏州人,社会保险就在你身边》的宣传资料,发放给外来务工人员,内容包括参保政策、待遇享受、查询方式、转移办法、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须知,以及子女参加少儿医保等有关规定,向外来务工人员普及社保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参加并享受社会保险。

(2)鼓励“转移”。对于纠结于“转移”还是“退保”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保部门鼓励他们为长远利益考虑,办理转移手续。对于确定回原籍务农、社保关系确实无法转移的外来务工人员,则采取一次性“退保”的办法。对于今后仍在城市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则明确表示只要转入地社保机构确认接收,苏州的社保关系都能够“无障碍”转出。

(3)规范操作。各级经办机构统一操作办法,简化办理流程,规范表单格式,严格执行“转移联系函和接收函制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间流动就业时实现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顺利接续。畅通无阻的社保转移机制,让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关系可以“随身携带”。

3.公平同等的学校教育权利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3]苏州高度重视外来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为外来人员子女享受公平同等的教育权利而创造条件,形成了“公办吸纳为主,民办吸纳为补充”的“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模式。早在 2002年市政府就颁布《苏州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在居住地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也可进入民办学校和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2005年,苏州出台《加强外来民工子弟教育问题的意见》,明确进城务工子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在苏州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外来民工子女可享受九年免费义务教育。2006年9月1日,16万在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报到上学。

至今,苏州已推动32万多外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市公办学校吸纳比例超过70%。从今年起,外来人员子女可以与本市学生同等享受高中阶段学校教育的权利。凡是苏州市合格民工子弟学校应届毕业的非苏州户籍初中毕业生,在苏州市有完整的初中学习经历与学籍,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都可以入读市属高中。

苏州市让外来人员子女享受到同等教育权利的做法,不仅使外来人员子女接受到了优质教育,也有利于外来人员过上安定、有序、人性化的生活。

4.形式多样的社会救助活动

2008年,苏州市政府颁布《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实行统一的社会医疗救助。外来人口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医疗救助、年度救助等待遇。对外来务工人员中自负医疗费过重的重病和大病患者,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医疗救助金。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参加学生医保,每年交 100 元,即可享受与本地少儿同等的门诊、住院医疗待遇。

从2003年始至今,每年春节过后,苏州市人社部门都要举行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春风行动”。“春风行动”期间,全市所有公共职介、人力资源市场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春风卡”,帮助他们求职应聘、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公共职介登记一律免费,来苏外来工享受引导性免费就业指导培训和免费技能培训。如今,“春风行动”已成为一项长效机制,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

自2008年以来,一年一度的“春风行动”期间,苏州市计生部门同时向外来人员提供“均等服务,生育关怀”,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政策咨询、发放宣传手册、发放计生用品、提供计生服务等,真正把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生殖保健、生育关怀、便民维权等均等服务落到实处。

形式多样的社会救助活动,帮助外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了他们的认同感、归属感。外来务工人员也把苏州当成自己的家,热爱苏州,关心苏州,乐意为苏州的和谐发展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苏州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的启示

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政府的执政理念和价值取向,是执政活动的理论指导和执政能力的思想基础”,[4]同时也决定了制度保障的范围和水平。在公平公正理念指引下,苏州几乎所有的政府活动,包括政府规划、公共财政安排等,都会考虑到外来务工群体,并尽可能把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苏州市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运作中坚持的公平公正理念,彰显的人文关怀意识,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值得其它地方借鉴和学习。

1.公平公正理念贯穿始终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要更加注重公平。”[5]苏州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最大亮点就是公平公正。在公平公正理念的指引下,苏州把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称呼为“新苏州人”。早在2004年,苏州就实施了“新苏州人计划”,关注在苏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在公共财政、就业环境、工资福利、子女教育、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制定公平均等的政策,使他们享受到市民待遇。

2011年4月1日,苏州开始向全市外来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已实施 16 年之久的暂住证将逐步取消。拥有了这张居住证,外来人员在公共服务方面,可获得与苏州户籍居民同样的待遇。外来人员可参加社会保险;子女可接受义务教育,不加收借读费及其他费用;育龄夫妻,可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生服务;符合居住地现行户口准入条件的,可直接落户等。同等市民待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到苏州扎根,苏州已经连续8年被评为“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城市”。

2.人文关怀精神凸显其中

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工作,超强度的体力劳动,生活环境的恶劣等种种不如意,会使他们产生孤独、压抑、焦虑等心理问题,有的因遭受歧视而消极悲观,甚至采取报复社会的极端举动,所以社会各界应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心理健康。为让外来务工人员真正融入苏州,充分感受到城市大家庭的温暖,苏州市政府推出“家在苏州”品牌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内容,给新苏州人予极大地人文关怀。

在新苏州人的住房问题上,苏州制定了多渠道提供住房、多形式改善居住条件的机制,至今已建起一批专供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集中住宿区。园区东景工业坊生活便利中心是一个大型民工集宿区,区内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每幢楼设有独立卫生间、淋浴房,实施热水供应。在综合商业楼内,设有餐饮、超市、浴室、银行、网吧、休闲茶室、棋牌室、健身房、医院等相关设施,以满足入住员工的生活娱乐需求。集宿区内消防设施齐备、管理统一有序,以保障每一名务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类似东景工业坊这样的民工集宿区,苏州还有很多。

在新苏州人的文化需求上,苏州积极开展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努力实现文化服务均等化。政府深知农民工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文化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桥梁,对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尊严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权益,是提升农民工文化素质和道德素养、实现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必然要求,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6]苏州在外来务工人员集宿区建立图书室等文化服务站点,市文化馆定期派志愿者前去辅导。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集宿区居住着 9000 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市文化馆为他们送上公共文化精品服务巡演,受到了务工人员的热烈欢迎。在文化惠民工程中,苏州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新苏州人文艺汇演评奖及展演等品牌活动,鼓励新苏州人参加各级文艺汇演,共享苏州文明建设的成果。

三、结语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在城市,他们大多从事着城市居民不愿涉足的“脏、毒、乱、差”的工作,他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城市繁荣出力流汗,为城市美好添砖加瓦,他们理应和市民一样分享发展成果。遗憾的是,在城市,外来务工人员仍然遭遇身份歧视和不公待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之相反,苏州尊重每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很早就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市民范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让他们平等享受市民待遇、分享发展成果。

外来务工人员是苏州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是苏州“两个率先”的贡献者,也是苏州发展成果的分享者。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苏州市政府秉承的公平公正理念,坚持的人文关怀精神,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高度重视和公平均等的社保政策,为其它地方的社会保障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1]罗志先.当前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现状、缺失原因及其对策思考[J].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5,(4).

[2]王原,潘朝晖.均等化社保惠及 600 万“新苏州人”[N]. 新华日报,2009-04-15.

[3]俞贺楠.我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福利失衡研究[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08,(6).

[4]宋刚峰,章国英.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J].党建研究,2004,(5).

[5]尹蔚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N].光明日报,2013-07-17

[6]周玮.文化部等三部门下发意见: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文化权益[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9/25/c_122085256.htm?anchor=1,201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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