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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众虐独”,还是“快意恩仇”——再论土改叙事的道义性兼与阎浩岗先生商榷

2013-08-15程娟娟

程娟娟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071)

20世纪40—50年代的农村土地改革运动是中国现代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这场影响深远的群众运动迅速改变了农村的面目和革命的进程,将一盘散沙的落后乡村纳入到新生政权的广泛而有效的组织网络,成为农村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进程中非常重要的开端。目前学者对于土改中出现的偏差问题和意义价值进行了重新探索,土改的很多经济资料统计、田野调查、口述历史等研究都证明土改前乡村社会的土地相对较为分散,贫富分化并不十分严重,这样就对于土改是否真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解放了被压迫的农民产生了质疑。显然,与在经济层面作用的有限性相比较,土改在政治层面进行的社会结构改造更值得关注。

在重新认识土改价值意义的同时,对于与之相伴而生的土改文学也必然面对着如何重新评价的难题。新时期以来,刘再复、林岗首先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对于土改文学中的暴力叙述时作家的无动于衷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唐小兵以“再解读”的方式试图发掘出文本背后的权力关系和运作机制,这些都在在学界引起很大的反响,促使学者对传统的红色经典进行全新视角的解读,研究向更深广处的范围拓展延伸。阎浩岗先生以独特的学术创见、敏锐的文本解读功力对被奉为圭臬的前人阐述进行了大胆的质疑,他认为“除霸复仇”的故事模式使得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农民对恶霸的报复性行为不应该受到指责。笔者十分尊重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但认为文本细读应注意产生的时代语境以及读者的接受语境,对文本中容易混淆的恶霸地主与乡村精英应该进行仔细的区别,复仇的结构模式并不适用于广大的平民地主,以此为突破口,发现了与学界不完全一致的结论,现不揣浅陋,求教于方家,希望在学术探讨与交流中可以推动土改文学的研究,以求对土改文学的意义和价值能有新的总体认识。

一、地主的定义与分类

在传统的阶级理论中,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我们国家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地主是依靠地租不劳而获,而广大无地农民生活在饥寒交迫的状态中。正如阎文指出的,在人们的观念中常常将经济层面地租剥削的“地主”和政治层面占有权力的“恶霸”混为一谈。在当时的革命者看来,“中国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两种力量,一种是正式的政权和军事力量,这就是县、区、村政权完全掌握在地主阶级手里,即在日本统治过十四年的东北也不例外,除了正式的军队保护地主阶级外,地主阶级还有自己的特殊武装——民团、大排,地主一般都有枪。另一种是特殊的社会力量,组成地主统治农村的这种特殊社会力量的,一个是地主的武将,就是所谓恶霸、土豪,‘南霸天’‘北霸天’之流;一个是地主的文将,就是所谓师爷、劣绅,‘张三爷’‘李四爷’之流,在这文将武将之下,又有一批狗腿、流氓、地痞,而表现其组织形式的则是各色各样的封建迷信团体。这就是地主阶级统治农村的一副图画。……哪个地主不是喝农民鲜血长胖的?哪个地主不亏欠农民无数的血债?”[1]有论者明确宣布“地主三位一体无恶不作”,“所有蒋管区地主阶级,都同时具备了这个特点,即是霸占土地、掌握政权与武装,他们是农村的太上皇,凭藉这些权势,给农村带来了无穷灾害,要工要税要粮要钱抓丁,是极其普遍的事,使农民无地无粮陷入饥寒交迫的境地。”[2]显然,这里强调的是地主阶级对乡村政治权力的占有,而不只是在经济上对下层农民劳动果实的的榨取。由于主流意识形态的一再强调和文学作品的不断渲染,个别地主的罪恶被扩大推广到整体的地主阶级,给人们的认识就是凡是地主都是残酷无情、横行乡里的恶霸,凡恶霸又无不良田千顷,不劳而获,榨取民脂民膏。

“但实际上‘地主’与‘恶霸’还不能划等号,因为地主中还有开明士绅(支持抗战、支持革命甚至参加革命),也有老实本分乃至窝囊受气的地主。”[3]“地主”一词约产生于东周,词义较为中性,意指土地主人而已,使用较少,只有到了近代才开始频繁地使用,并且带上了明显的褒贬色彩和感情倾向。在1951年出版的《人民文学辞典》对地主和恶霸是这样定义的,“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叫做‘地主’。”“依靠或组织一种反动势力,称霸一方,为了私人的利益,经常用暴力和权势去欺压与掠夺人民,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就是恶霸。”[4]可见,地主与恶霸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占有土地的中小地主或经营地主不一定能够掌握权力,相反,他们的生活境遇相对较好,更容易受到外在权势的欺压。如《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地主李子俊是一个懦弱无能的人,当伪甲长还赔上了一百亩地和一座房子。掌握了政治特权的恶霸并不一定会占有大量的土地,因为土地的经营利润太少,无法迅速聚敛财富,不如选择其他门路来积累财产。秦晖先生指出,“‘恶霸’主要并不是一个以财产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阶级概念,而是一个以人身依附关系即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等级概念。关中的恶霸中有相当一部分有形资产尤其是地产并不多。”[5]而《暴风骤雨》中的韩老六则是比较少见的恶霸地主的代表,他并不是依靠占有土地先成为地主后成为恶霸,而是先不择手段从日伪政权获得权势,再兼并土地,成为地主的。人们对他的控诉多是作为恶霸的政治上的欺压,道德上的败坏,忽视了作为地主对农民经济上的剥削。由此可以发现,经济层面的土改只是乡村社会变迁的一部分,更为重要的则是地方政治权力机构的改造。

关于地主的分类,可以按照占有土地规模的大小分为大、中、小地主,在40年代烽火连天、饥荒遍地的情况下,大地主只有具有一定的势力,才可以免除外在的战争、赋税、劳役、灾害等负担,若无权势,容易成为刀俎下的鱼肉,任人宰割。中小地主或者继承祖业、分割家产获得土地,或者是辛勤积攒、苦心经营而来。土改政策也注意到这个问题,“整个地主富农的问题都必须加以解决,大地主恶霸要‘武斗’,中小地主富农多是‘文斗’(说理斗争、座谈、协商等)。”[6]按照经营情况,可以分为离地地主和经营地主,前者多居住在都市,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过问农事,只是按时收取地租,后者居住在农村,多是靠雇工经营,亲自参与或监督生产活动。依据地主对共产党的政治态度不同,可以分为开明绅士和反动地主,开明绅士是支持清明廉洁的新生政权的地方领袖人物,他们主动献田捐款,参与到政权建设中来,反动地主是与国民党政权勾结在一起,一旦财产被没收分配,触犯了自身的利益,他们会组织“还乡团”进行报复。

在土改过程中还产生了一个新词“化形地主”,这是1947年2月康生在临县郝家坡村领导土改时发明的,他认为,“不要看表面上地主穿了破袄,在土地上装作贫农和破产,在政治上对我们表示开明或同情等,但实际情况常常是在经济上把土地变成白洋藏起,在政治上用一种奸猾的手段来篡夺我们的政权,实际上是化了形。”[7]这类名词的使用显然煽动了对地主富农的斗争,导致“左”倾错误的蔓延。此外,还有破产地主(失去财产,但不从事劳动,靠其他来路生活)和“二地主”(转租地主土地与农民)的划分。①《太行区党委关于农村阶级划分标准与具体划分的规定(草案)(1946年10月12日)》,《中国的土地改革》编辑部等编:《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321页,[北京]解放军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破产地主与化形地主的区别是,前者确实没有财产,靠坑蒙拐骗或其他方式维持生活,后者是将财产隐藏起来,故意装穷企图蒙混过关.

二、乡村精英与恶霸地主

毫无疑问,《暴风骤雨》中的韩老六是恶霸地主的代表,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农民们控诉他勾结胡子,强摊劳工,霸占水井,不给工钱,糟蹋女性,等等,

显然,这都是他作为拥有权势的乡村“恶霸”政治上压迫民众的罪行,而他拥有的几百垧土地是他个人权力财富的象征,斗争会上的控诉却没有强调在经济层面受到的剥削。也就是说,在经济上的榨取包括收租、雇工只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人们是能够接受的,而韩老六任意地欺凌乡民,在村子里飞扬跋扈,不可一世,已经严重违背了传统乡村社会的伦理道德,引起了老百姓的强烈愤慨,只是大家敢怒不敢言而已。这样,斗争的矛头已经悄然转向,由“地主”转移为“恶霸”,似乎偏离了土改的应有之义。为此,作品也受到了指责,“作为一部表现历史阶段的作品来看,在第一部里没有强调地写出土地关系,看不出农民对土地的强烈要求来,这是很可惜的。”[8]实际上,作者是利用这种巧妙的叙事策略来解决土改的叙事困境,仅仅靠揭露地主的经济剥削是很难激发起群众的热情,只有像韩老六这种罪大恶极的恶霸才能煽动起人民积压已久的愤恨,才会发生暴风骤雨般的土地革命。这也是阎先生所指出的《暴风骤雨》第一部比第二部更具有艺术魅力的原因。第二部中没有像韩老六这样的典型恶霸,斗争矛头指向了杜善人、唐抓子这样的平民地主,没有政治上的劣迹无法造就慷慨激昂的斗争场面,自然不能调动起读者强烈的复仇快感。尽管作者创作第二部耗费的功夫比第一部要更多,效果却强差人意。阎先生从读者感受体验的角度出发所进行的文本解读精细贴切,如果进一步区分恶霸地主和平民地主可以更好地说明问题。

此外,恶霸地主不能说没有,但毕竟是极少数。韩老六这个文学形象也是作者综合了诸多典型刻画出来的,真实的韩老六与作品的韩老六其实相距甚远。②在张鹭的《〈暴风骤雨〉内外的“元茂屯”》(中国新闻周刊,2008.8.18)中提到“与人们想象中不同的是,现实中,被划为‘恶霸地主’的韩向阳本人其实并不那么富裕。尚志市文联主席隋祯说,韩老六实际上是经营地主,自己没有地,像中间人一样替人收租,‘也没有啥,这一点跟书上写的不一样。’83岁的‘土改’老人吕克胜回忆韩老六时谈到,韩其实‘就那么三间小房,搁现在还不如咱自家盖的小仓房。’”该文还指出斗韩老六综合了斗陈福廷的场景,另外,周立波在《深入生活,繁荣创作》曾谈到,“三斗韩老六是由周家岗的‘七斗王把头’演化而来的。”(胡光凡、李华盛:《周立波研究资料》第79页,[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在当时的农村中普遍存在的是大量平民地主,甚至某些偏僻村子里根本没有地主,这样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这成了作家创作的一大难题,是根据亲身体会较为真实地反映土改情况,还是按照政策的要求渲染恶霸地主的罪恶,作家丁玲显然做出了与周立波不同的选择。

很多研究者都认为《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中的钱文贵是恶霸地主,冯雪峰认为钱“虽只是一个中等的恶霸地主,他的势力可并不小。”秦林芳认为钱“与《暴风骤雨》中的韩老六等地主形象一样,这是一个类型化的、性格单一的‘恶’的人物,是作者依据‘意识形态预设’、并满含道德义愤塑造出来的一个妖魔化的地主形象。”[9]将钱文贵归入到恶霸地主,大约是因为他在村子中所具有的权势但他与韩老六不同,作为“一个摇鹅毛扇的,一个唱傀儡的提线线的人”,他是在幕后支配着村庄的一切事物。笔者认为,钱文贵不是恶霸,因为他并没有多少明显的劣迹,总的来说,群众的诉苦主要是:一是撺掇刘满的爹开磨坊,推荐的伙计携款而逃,二是刘满的大哥绑去当兵,刘满的二哥当上甲长,后被逼疯,三是捆王新田去青年团勒索房子钱财,四是张真的儿子送去当苦力。这些事情虽然都与钱文贵有密切的关系,毕竟不是他亲自出面办的,没有确凿的证据。而且,当兵、当苦力在当时都应该是普遍现象,战争年代不同的政权力量自然向下面的乡村征收众多的人力,他们只是被征收的一员,普通老百姓是没有能力摆脱这种差役的。大多数人都能够回来,他们没有回来只是属于个别现象。刘满的哥哥当甲长被逼疯,这应该是受到敌人压迫、乡亲的误会的结果,多种政权力量的犬牙交错,无休无止地向农村摊派勒索,这种错综复杂的局面不是一个老实人能够应付了的,只有像江世荣这样的无赖当上甲长,才能应付自如,并捞到不少好处。“大乡里今天要款,明天要粮,后天要伕,一伙伙的特务汉奸来村子上。咱二哥侍候不来,天天挨骂,挨揍,哪一天不把从老乡亲们那里讹来的钱送给他去?”经过三个月的煎熬,刘乾终于受不了这种内外挤压,高度的心理压力使得他精神崩溃。这是当时的政治环境所致,不是钱文贵的个人力量所决定的。至于与顾长生一家、亲家顾涌的矛盾只是个人之间恩怨,从乡村的传统伦理道德来看,钱文贵不是仁慈厚道的正人君子,而是善于算计的乡村精英。他的所作所为与韩老六的血债累累显然是迥然不同的。

钱文贵也算不上是地主,他只有六七十亩地,还分了五十亩地给两个儿子,在村上另报了户口,同时作为抗属理应受到优待,从占有土地的数量来看,无论他是真分家还是假分家,定阶级成分可能是富农或富裕中农。那么,钱文贵既不是罪恶昭彰的恶霸,也不是占地甚广的地主,之所以要真正打倒钱文贵在村子中的权势,是因为他才是暖水屯真正的领袖人物。只有经过有效的思想动员,发动群众进行斗争,解除了他的一切外在权威和心理优势之后,才能将村庄的权力结构进行彻底的改造,国家政权才能渗透到乡村社会,而广大农民在此过程中接受了革命意识形态的灌输,产生了对国家政权强烈的认同感,激发了前所未有的政治热情,参与到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中来。有学者指出,“土地革命的基本环节就是推翻现存的农村精英阶层。至于这个阶层是否真的封建,是否由每个村庄的地主组成,这些都不是问题。关键在于这场斗争运动通过斗倒许多斗争对象,摧毁了统治阶级的政治与经济垄断,这是创建一个新的农村权力机构的必要步骤。”[10]当时农村中土地占有的不平等并不像党内领导人估计的那么严重,土改工作者面临着无地主可斗的尴尬境遇,经济上的土改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而动员群众,改造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重塑革命文化价值观,这才是政治上的土改的真正值所在。否则,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和平土改”完全可以实现平分土地财产的目的,而这恰恰是党内所严重批判的。

钱文贵能够成为村庄领袖,首先在于他为人精明,洞察世事,能够把握时局的变化。顾涌赶车回来说是亲家病了,先借用车子几天,别人都相信了,只有钱文贵不相信,他还立刻派自己的儿媳回娘家打听消息。他安排儿子参军,是认为当上“抗属”将来对家庭有利,让女儿嫁给村干部,笼络住新的乡村领导干部,与儿子假分家,是为了减少财产,躲避斗争,这一系列的事情早在土改进行之前就已安排妥当,可以看出钱文贵善于谋略,精明能干,可以看做是乡村的土“政治家”了。他一直密切地关注政治时局的发展,打探消息,先发制人,指使任国忠散布不能拿地的谣言,这与村庄中的农民普遍缺乏政治热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其次在于他活动能力很强,社会关系复杂,善于交际,处事圆滑,“拥有社会资本的村庄领袖往往是村民接触外界,获取外来资源的窗口与纽带,利用外来的广泛社会关系满足社区内民众的需求是村庄领袖获得声望的极佳方式。”[14]钱文贵是村子中少有的出过远门、见过世面的人,他和保长们很熟,和日伪政权也有关系,正是他所拥有的人际网络使得他成为村庄与外界联系的中介,受到人们的敬畏与依赖,成为了事实上的村长领袖。

而钱文贵之所以没有抛头露面出任村庄领袖,而在暗地里支配村庄的一切,这是他出于复杂的政治环境而选择的生存策略。同时这也是当时的普遍现象,乡村精英纷纷躲避公职,不再热心参与村中事务。“战争年代,上层亲自担任乡保甲长的更不多见,幕后操纵的程度大大降低。因为这个时期的村庄主要面临着繁重的粮款、战勤负担,交付稍有迟缓便会挨日伪军队的打骂与扣押。所以,这一时期的乡保甲长有‘挨打的架子’之称。再者,上层一般属于富户,随时有遭土匪、汉奸、特务、士兵绑架或直接敲诈钱财的危险,故上层一般视保甲长行政人员为畏途。”[12]杜赞奇认为,“乡村精英逃离村中公职的主要原因在于,他得自这一公职的精神和物质报酬越来越少,而这一公职所带来的麻烦却越来越多,这主要表现在分派和征收摊款之上。”[13]正是因为直接出面会有损自己的利益,钱文贵才主动抽身出来,撺掇地主李子俊和老实人刘坤当上甲长,结果二人不止是受了很多窝囊气,还赔钱赔地,刘坤还因为巨大的心理压力而精神失常。这样,钱文贵是作为实际的乡村领袖而受到政权的打击,而不是表面上的压迫别人,只有打倒他作为乡间统治者的权势和荣耀,打消他在民众心目中的声望和威严,才能对农村进行彻底的革命化改造,土改才能顺利进行。将钱文贵的阶级属性在修辞层面上的模糊处理是为了保证叙事上革命意识形态的纯粹性,深入探析人物微妙的情节设置和构思安排,才会发现作者巧妙地在革命主题需要与表达作家的独特认识之间取得了平衡。

三、革命暴力与人道关怀

在经典的土改小说中,情节的高潮正是气氛热烈的斗争大会,“经过工作队精心策划的斗争大会就成为一个对原有权力体系进行摧毁和新权力体系开始建立的象征仪式”。[14]无论是横行乡里的流氓恶霸,还是隐身幕后的乡村精英,他们作为乡村的实际统治者,在革命的象征仪式上,在万众瞩目之下,受到群众的控诉与打骂,激烈的人身攻击,甚至面临着生命危险,从此,他们威风扫地,颜面无存,原来的声望权威化为乌有,沦为了乡村社会等级结构中的最底层。的确,像韩老六这样的恶霸地主罪行越多越重,受害者实施报复的正义感就会越强,不能根据天赋人权来断定任何人都具有作为人的自由和权利。赵汀阳针对“天赋人权”概念的局限性,提出了“预付人权”的概念,其内涵是“每个人无条件而平等地获得预付人权,但并非无条件地保有人权;人权承诺了人义,履行人义就是保有人权的条件。”[15]拒绝履行义务的人也就自动放弃了人权。对韩老六这样的罪大恶极的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恢复正常的乡村政治秩序是十分必要的。问题在于惩戒的方式,即便是在一个战争背景法律尚不完备的条件下,由受害者集体向原施暴者进行革命名义下的“复仇”,其合理性也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除了人们对恶霸的刻骨仇恨之外,集会中的群体心理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这时的人们实际上是进入了一种特定的剧场,主演们的表演感染着所有的人,人人(除了被斗者)都投入到剧情中,互相感染着,激励着,仇恨开始叠加,愤怒自然升级,群体一致的行动,高昂的情绪赋予了人们表演的‘正当性’,驱使着人们做出平时根本无法想象的恐怖之举,剧场效应使得参与者不知不觉中步入了带有血腥味的狂欢”。[16]在地主的罪行一点点地揭露放大出来时,在组织者一次次带领大家呼喊的口号中,群众的情绪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很快被煽动到了极致,他们进入了一种催眠式的迷狂状态,成为了复仇冲动控制下的奴仆,这时很容易出现混乱不堪的局面。“从四方八面,角角落落,喊声象春天打雷似的轰轰地响。大家都举起手里的大枪和大棒子,人们潮水似地往前边直涌。自卫队横着扎枪去挡,也挡不住。……无数的棒子举起来,象树林子似的。人们乱套了。有的棒子竟落在旁边的人的头上和身上。”(《暴风骤雨》)①在《七斗王把头》的故事原型中为了追问浮财的下落,群众多次对王把头及其家人进行拷打,甚至对其儿子进行了假枪毙,将王打得昏死过去,又泼冷水醒过来。王以说出浮财为条件向百姓请求饶命,最后为了免除后患,还是被枪毙。这些都在小说中有意地忽略了,虽然小说中斗争场面渲染的十分热闹,关于韩老六被打的情况并没有介绍,斗争大会上韩是处于失语的状态,小说中只是提到在刚开始棒子还没落下时,韩就倒在地上,以便凸显韩的性格狡诈。至于被打的原因,则是韩老六平时的作恶多端,触犯众怒,与挖浮财毫无关联。参见关寄晨:《七斗王把头(下)》,载《东北日报》1947年9年9日第4版。历史中对地主进行的肉刑多是拷问浮财的下落,并不是仅仅在斗争会上进行的报复.《李家庄的变迁》中同样身为恶霸的李如珍在群情激奋中被活活打死,连县长无法使群众冷静下来,面对既定的事实又不能对群众的斗争热情泼冷水,最终只好草草收场。《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中的钱文贵在斗争会上也面临着生命危险,在混乱的局面下,张裕民把他护在身下,替他挨了很多拳头,这才保住了性命。不过,死罪虽免,活罪难逃,他跪在地上向大家磕头,向“翻身大爷”求饶,在父老乡亲面前丢尽了脸面,从此闭门不出,在读者的视野中消失了。这决不是如陈思和先生所认为的以戏谑的方式来绕过土改暴力的书写。[17]在看似喜剧的轻松手法中,实际上已经严重地践踏了钱文贵的自尊心,往昔的“荣耀”、“面子”一扫而光,自此成为了乡村社会的弱势群体,受到新的权力阶层的歧视。《邪不压正》的地主刘锡元在斗争会上被积极分子小昌抹了一嘴屎,第三天就死了,不论是气死还是喝土死的,所受到的巨大精神伤害导致了他的死亡。

相对于人身伤害来说,财产的损失显然要轻微的多。“现在新区以至蒋区的地主富农,主要地不是怕土地,而是怕乱杀、乱打、乱斗,乱‘扫地出门’,不少地主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拿出分配,只要不打死不乱斗。”[18]地主明白自己是不可能与新政权对抗,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掩藏自己的财产,他们宁愿交出财产以获得生命的安全保障。40年代曾受到毛泽东亲切会见的转变地主的代表张永泰是这样表达对土改的看法:“我们问他:‘你不心痛吗?’他说:‘分了我几千亩地,你想我愿意么?分了我几百条牛羊(几十石颗子,粮食),你说我愿意么?那时不知道要大家有饭吃,只知道我有,是我自己的;你没有,我不管。以后我可看清了。’他向我们举出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有几件事使他感动,因此他消灭了那种仇视的情感。第一,毛主席领导生产,军队帮助老百姓生产;第二,开设医院,为老百姓免费医病。第三,民主政府处处维护老百姓的利益。”[19]看来,只要处理的方式得当,让人们生活在相对平等的社会,即便暂时损害了某个阶层的利益,对受害者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在土地改革之处中共领导也曾设想以公债征购地主土地的办法来解决土地问题,由于阶级斗争理论的盛行和战争环境的影响,最终还是选择了以强行没收的方式来开展土改。

“耕者有其田”不仅是共产党人的目标,也是孙中山先生早就提出的口号。两党政权都注意到了农村问题的迫在眉睫,农民生活的极端困苦,农村面临竭泽而渔的危险处境。只是国民党政权在内忧外患之下无力进行彻底的农村改革,地主阶级是其统治的基础,如果草率进行土地改革触动了地主集团的既得利益,也会影响到上层的统治。“国民党专政期间,创造了一个高层机构,总算结束了军阀混战,但是全靠城市经济维持。共产党的土地革命,在农村中创造了一个新的底层机构。”[20]

土地改革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意义十分重大,不仅使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激发了生产热情,保证了战争后勤的供给,更重要的是这种对农村地毯式的全面改造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公平、正义的乡村社会,暂时缓解了农村的危机,这正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一步,为今后政权的建设打好了基础。只不过,农村问题积重难返,由几千年的传统封建土地制度转而为农民个体的土地私有制,时间相对紧迫,战争局势还十分紧张,没有仔细区分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一律强行推平,又牵扯到社会的组织结构,难免不会出现错误。“中共中央领导人一再表示反对肉刑,反对乱打乱杀,但是,对阶级敌人诉诸暴力,又恰恰是最能够实现这种阶级革命的彻底性、最能够使农民与地主阶级撕破脸,并且最能够满足农民物质利益的需求的一种方式,因此也是中央各级地方干部用以证明自己阶级立场坚定性的一种法宝,从而是中共中央最难予以反对和制止的”。[21]的确,如何表现土改暴力成为了作家创作的难题,为了渲染斗争的合理性,作家选择塑造恶霸地主的形象,这样就形成了“快意恩仇”的故事版本,而对待无(少)罪的乡村领袖或平民地主,复仇的逻辑难以自圆其说,真实地再现当时场景就成了革命群体针对地主个人的斗争。考察作者在文本中采取的渲染(恶霸地主)、含混(乡村精英)、空白(地主之死)等修辞策略,可以感受到作家在处理这个敏感问题时的犹疑困惑,举棋不定,这样更能说明作者与意识形态的认同、迎合、质疑、反抗等复杂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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