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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文化背景下女性生存状态的书写——梅娘小说与苏青小说研究

2013-08-15陈洪英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苏青姿态婚姻

陈洪英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 永川 420106)

有人指出,中国的“北方女人在路上。在路上,在不可知的命运中就这样宿命般度过自己莫测的终生。”而“南方女人是家园。她们捻亮了家园中那盏桔黄色的灯,等待流浪者的归来。”[1]“在路上”与“是家园”显然是对中国北方女性与南方女性从古至今的生存姿态的概括,这两种不同的生存姿态分别在梅娘小说与苏青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身上体现得格外鲜明。

梅娘小说塑造了一群“在路上”行走的青年知识女性,这首先表现在她的“水族系列”小说中。小说《蚌》中的梅丽,有着自己要好的恋人却被许配给“吊膀子、捧舞女”的朱家少爷,她有过激烈的反抗,甚至有过去做“马路天使”也不愿嫁给纨绔子弟的想法。虽然在小说结尾,梅丽并没有登上列车寻找自己的幸福,但已经表现出追求幸福的姿态。而小说《鱼》中的女主人公芬是一个现代女性,为了追求幸福和自由,她毅然选择离家出走,如娜拉般勇敢地走出家庭投入爱人的怀中。然而现实的一切却使她苦不堪言:爱人林省民是一个有妻室的男人,芬不仅要忍受周围人的蔑视、非难以及林省民的骄奢、放荡,而且因生下一个男孩而被要求进林家做姨太太,否则将要被抛弃。芬这一令人玩味的结局可以说是对现代女性的莫大嘲讽,也是当时现代女性在男权社会中步履维艰的真实写照。与梅丽相比,为了追求理想婚姻,芬勇敢地迈出了前进的步子,但是她仍无法得到幸福。在小说的结尾,芬决定再次出走,离开林省民,寻求女性独立的新生活。芬正是一个坚持“在路上”追求幸福的女性。

北方女人“在路上”的生存姿态更直接体现在梅娘的小说《旅》中。小说的讲述过程充满迷惑与悬念。杀死了亲夫的“荡妇”,预备和情人逃到海外,他们就在“我”乘坐的这辆火车上。在“我”对面,坐着一对情意绵绵的男女,“我”想像这个面貌“姣好”的“温柔”女子,就是警察要寻找的“荡妇”。“为了和爱人比翼双飞,在一时的感情昂奋下,杀了那愚蠢的丈夫。”“我”为女子设想了一个美丽的杀人借口,对她表示了同情,真诚地期望她能够顺利地逃过警察,并提醒读者:“桃色案中要是抛开复杂的心理变化而来断定谁是谁非是不对的。”[2]故事在作品结尾时则发生了转折:“我”身边的这一对男女,当他们要在一个小站下车时,一个装饰华丽、一脸杀气的胖女人扑向那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原来,这个女子身边有着“可爱的脸”的男子,是胖女人的丈夫,他们是要私奔的。依“我”身边的老太太,也就是胖女人的姐姐的说法:“男人不要脸,带着野丫头租小公馆,太太不答应,把事情搁下两人跑。”[2]有意味的是,本篇的标题“旅”。梅娘在标题中喜欢用象征的手法,将“理智与情感”盛装在一个恰当的意象中,如其“水族系列”《蚌》、《鱼》、《蟹》,三个意象隐喻了女性的生存处境和命运。“列车”是《旅》中故事发生的地点,也是蕴涵着作者情感和理智的意象。“列车”这个意象,多次出现在梅娘小说中。载着梅丽的恋人的列车疾驰而去,留她空自惆怅(《蚌》);《鱼》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是在列车上开始或进行的。 “列车”在这里隐含着“出走”之意,“列车”与“出走”除了给人无法预知、不确定的未来,它更有“无家可归的艰难,孤独无援的迷惑”[3]。梅娘的生母与有家室的父亲恋爱,后被父亲正室驱逐出门,凄然死去。“庶出”及由此而生的无依感,是她心灵中无法抹去的阴影。长大后,梅娘自己又成为为爱勇走天涯的“娜拉”——当她与留日青年柳龙光的恋爱遭到家庭反对时,梅娘毅然离家。“出走”也是她自我精神和境遇的写照。“旅”所昭示的“在路上”状态,正泄露了女性的奔放与动荡。她们追求理想爱情和生活,但总是得不到意想归宿,随之而来的是漂泊的疲惫感。

这种“出走”的姿态不仅在梅娘的短篇小说中呈现,而且出现在随后梅娘的长篇小说 《小妇人》中。小说首先出现在读者眼前的是这样一场面:列车上,一个女子焦急地等待着谁,然而,当列车已经慢慢开动的时候,仍未见人。于是,女子急着下车,却与一个匆匆跨上车来的人撞了一个满怀。惊慌的女子镇定了,原来跨上车的这个人就是她正等待的人——她的恋爱,她的良哥哥。因为两人的恋情遭到家人的反对,于是两人私奔到他方筑建自己的爱巢。在小说中,凤凰与良的新生活开始于火车上,虽然对未来不可预测,但是凤凰是坚决的,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但当凤凰感觉到良对自己的感情已经不存在的时候,她坚决地离开了良,带着孩子过日子。虽然小说未完,但是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勇于“在路上”追求爱与幸福的青年知识女性。

梅娘小说中塑造了一群行走“在路上”的青年知识女性。她们有着自己的理想,并勇敢地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她们勇于开拓却也敢于破坏。她们爱则爱切,热辣辣不顾一切地去爱;恨则恨深,恨不得将一切撕得粉碎。这是一群永远不被现有秩序所禁锢的女人,虽然她们也渴望一种牢固有力的婚姻及秩序,但当她们的现有生活不是她们所希望的时候,她们会坦然地面对一个既定事实,勇敢地与现有生活告别,继续踏上寻求理想生活的道路。

相比梅娘小说中所呈现的北方女性“在路上”追求着的生存姿态,苏青小说中展现了南方女性“是家园”的生存姿态。在苏青的小说中,这种“是家园”的生存姿态主要表现在女性对婚姻的态度上,首先是接受,接受一段并不是自己所期望的理想婚姻;其次在苦守,苦守着一段并不理想的婚姻。

这种“接受—苦守”的生存姿态在苏青小说《结婚十年》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小说中,首先出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位随从地接受婚姻的女主人公苏怀青,接受父母为其选择的丈夫——崇贤;接受可笑的新旧合璧式的婚礼,按照父母的意愿鞠躬、跪拜。在这段婚姻中,读者只看到一个作为接受者的青年知识女性苏怀青。这不禁使读者疑问:苏怀青真的没有对真挚爱情与美好婚姻的向往吗?通过仔细阅读就可以发现,小说中不止一次谈论到怀青渴求的理想婚姻:“我需要一个青年的、漂亮的、多情的男人,夜夜偎着我并头睡在床上,不必多谈,彼此却能心心相应,灵魂和灵魂,肉体和肉体,永远融合,拥抱在一起。”[4]即使是在怀青尝遍了婚姻的辛酸与痛苦后,她仍然希望女儿能够“自动地选择一个可信托的人,永远过着自在亲亲热热的生活”。这与其说是对女儿的期望,不如说是怀青自己追求幸福、至纯之爱的心声。苏怀青结婚后回到学校与应其民两情相悦,相爱至深。然而,命运弄人,这时候的苏怀青发现自己已经怀上了丈夫的孩子。怀青再次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辍学回家等待产子。怀青与应其民的这段感情与其说是苏怀青对理想爱情的追求,不如说是怀青真实情感的不经意的凸显。

在《结婚十年》中,苏怀青忍受着新婚的丈夫撇下自己与风流小寡妇躲在房间里打情骂俏,并以自己为取笑的谈资的屈辱;在怀青产下一女儿以后,怀青忍受着公婆的冷淡,忍受着小姑的嘲讽,“原来是个女的,何不换个男孩?”“我躺在床上听着听着觉得心酸。痛苦换来的结果,自己几月来培养起来的杰作,竟给人家糟蹋到如此地步”[4]。诸如此类讽刺的话语直刺怀青的心。在小说中,生女儿竟完全成了女人的罪过。“接受”婚姻是苏怀青生存姿态的一方面,而“苦守”婚姻是其生存姿态的另一个方面。小说主要描写了苏怀青如何“苦守”一段长达十年之久的婚姻。这种“苦守”的生存状态体现在苏怀青对婚姻生活的“忍”的态度上。在新婚当晚,怀青即到了上海,期望着新生活的开始。然而,她却不得不继续忍受着丈夫的“小心眼儿”[4],因为丈夫不希望她争取上进,她不得不格守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祖训,处处假装着无知;当丈夫切断“小家庭”经济来源的时候,多次吵闹而无结果的情况下,怀青不得不写稿赚取稿费维持一家人的生计;丈夫在外拈花惹草的时候,怀青更要忍受着丈夫的这种无耻行为。仆人林妈的话道出了怀青婚姻生活的真实状态:“小姐你做女儿时蹦蹦跳跳多开心,谁知到现在会受这样的委屈。”而怀青对自己十年婚姻生活的总结是:“我可与贤从来没有十分快乐地相处过,从最早结婚之日算起,我们就是这样零零碎碎的磨伤了感情。现在大家苦挨着已经过去快十年了,十年的光阴呵!就是最美丽的花朵也会退掉颜色,一层层扬上人生的灰尘,灰黯了,陈旧了,渐渐失去以前的鲜明与活力。”[4]从怀青的话中,我们了解到在十年的婚姻中,苏怀青的一直在“苦挨着”,“挨”既是“忍”的另一种说法。

这种“接受—苦守”的生活姿态也体现在苏青的另一部长篇小说《歧途佳人》中的女主人公符小眉身上。在小说中,母亲考虑到姊姊考大学的用资,还有小眉自己上学的费用,而将小眉许配给毫无感情的承德。虽然小眉也曾有过“不,我不要嫁那种纨绔子弟”的激励的反抗言辞,但终究还是“委屈地上了轿”,成为了承德的新娘。关于符小眉的婚姻生活,作者着墨相对较少,只是谈到其丈夫不负责任和没有信用,尤其是丈夫在外拈花惹草而使小眉无法忍受,于是两人离婚了。从作者短短的字里行间中能够感受到小眉对于这段婚姻的忍耐已经达到了极限,最终才做出了离婚的决定,独立走向社会开始新生活。

虽然苏怀青与符小眉都主动结束了婚姻,走向社会开始独立的新生活,但这并不能说明苏怀青与符小眉对“接受—苦守”的生存状态有着大胆反抗,而仅仅是因为忍耐达到了极限,这一点在《〈结婚十年〉后记》中能够得到佐证:“我知道一般女人所认为必须离婚的环境,第一是丈夫动手殴打,第二是故意作难不给她生活费用。假如只有前者,女人还该看在孩子及吃饭份上勉强忍耐久而久之成习惯了,也就不大以为苦。假如丈夫只不供给钱,待她的情份还不错,则女人也可以努力谋生的;有着孩子更热心,又何至于遽离呢?”这样,“我带着十二万分惋惜和同情之感来写完这篇《结婚十年》,希望普天下夫妇都能够互相迁就些。可过的还是马马虎虎过下去吧,看在孩子的份上,别再像本文中男女这般不幸。”[4]在这里,作者苏青阐述了自己的婚姻观,即“可过的还是马马虎虎过下去”,由此可见,在对待婚姻问题上,苏青坚持着“苦守”的观点,告诫女性不要轻易离婚。

北方女性与南方女性在生活态度上存在着差异,从而呈现出不同的生存姿态。其中在对待婚姻家庭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梅娘小说中的女性有着对理想的恋爱婚姻的憧憬与期望,并为之努力争取,她们勇于打破现有不合理的婚姻状态,踏上寻求理想婚姻的征途。总而言之,梅娘小说中的青年知识女性呈现出“在路上”不断追求的生存状态;而苏青笔下的青年知识女性则呈现出“是家园”的生存状态。对于自己的恋爱婚姻,苏青小说中的青年知识女性表现出“接受”的态度,尽管这段婚姻并不是她们所期望的理想婚姻,但是“接受”是她们一贯的态度。一旦她们进入婚姻家庭之中,她们便成为现有秩序婚姻生活的维持者,“苦守”着一段并不理想的婚姻。

[1] 艾云.南方女人与北方女人[A].蔡栋.南人与北人[M].北京:大世界出版有限公司,1995:11.

[2]梅娘.旅[A].张泉.梅娘小说散文集[C].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245,249.

[3]曹丽薇.梅娘小说的文化解析[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8(3).

[4] 苏青.续结婚十年[A].于青,等.苏青文 集:上册[C].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235;74;156;201;43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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