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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摩西”的教堂——怎样在平地里升起高楼

2013-08-15胡梅仙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刘震云教堂小说

胡梅仙

(广州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在刘震云的小说《一句顶一万句》中,吴摩西与老詹和老詹的教堂图的关系是值得寻味的关系,应是这部小说里亮点中的亮点。刘震云是一个非常坚实的现实主义作家,他说,“对于我来讲的话,真正创作的这种源泉是生活,生活中那些特别不同的东西,是我们村,我舅舅,我表哥,我舅妈,表嫂,我觉得是这些人。一个特别突出的特点,他们首先是生活在细节里面。在这个细节里面,利用细节跟这个世界对话。而不是用整体,用系统来跟这个世界对话。”[1]我想,用细节而不是用整体、系统来和世界对话,这也是现实主义的伟大、所向披靡之处。在这部小说里,我们可看到作家透彻观察生活、体会生活、描写生活的能力,也许在一地鸡毛的现实之外,我们更愿看到刘震云的超越于生活之外的思考,这个思考对于刘震云的小说非常重要。在这部小说里,我们可看到刘震云的一次非常努力的尝试。刘震云在一次和李敬泽的对话中说:“我们觉得曹雪芹也是很了不得的,大家知道他写的是日常的生活,但是他的开篇绝对不是从日常的生活说起的,是一个石头和一棵草,草要干了,石头从这过,说闲着不是闲着,给它浇水,一浇水它活了,这个草说这辈子报答不了你了,下辈子用眼泪来报答你。我觉得能深入到这种程度的作家,他的胸襟一定是广阔的和非凡的。”[2]《红楼梦》之所以伟大,不在于家长里短、官场商场的面面俱到,而在于作者写了绛珠草还泪的故事,又讲了僧人、道人、鬼、梦等,如果没有这些线索、插曲,《红楼梦》最多不过就是《金瓶梅》、《海上花列传》等类小说。所以,当我看到老詹出现时,我有些惊喜,我想这篇小说有些特别的思想要进来了,我有些什么可写了。在小说中所有人物的顺其自然之外,老詹是最不顺其自然的一个。特别是他一辈子只发展了八个教徒,就像是寓言。最耐人寻味的是老詹的教堂图背面的题字:“恶魔的私语”,老詹生前没表现出对人对物的任何愤慨,何以要在一张教堂图上留下愤怒和痛楚之语?是不满意这芸芸众生中的很多人不信天主教?还是因为自己对延津或者这世上很多人的失望?等到牛爱国看到这幅教堂图时,后面不知是谁加上:“不杀人,我就放火。”作为一个讲究宽容和爱的宗教,应只有对芸芸众生的怜悯,而不是愤怒;心里应是一潭碧水的宁静,而不是以杀人放火为心底的暗吼。这加上的一句话,很奇异地把愤怒、痛恨与爱、希望联系在了一起。

吴摩西 (杨百顺)像大多数的平常人一样,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好事、感人事等,可吴摩西善良。还是在杨百顺的时候,杨百顺杀鸡杀狗,看到鸡狗流眼泪,他就不忍动刀子。别的屠夫看不到动物的眼泪,杨百顺能看得到。他起初不忍,拿着刀在空中有些犹豫,刀落下去有些没力量,反而让动物死得痛苦,后来就干脆一刀下去了。慢慢地,杨百顺的刀也下去得利索了。杨百顺虽不懂这世上万物都是要被吃的,连人也不例外。人活着要被细菌吃,人死了也要被细菌吃或者被狼啃、被鹰叼等。生物被吃进彼此身体,世间万物已连在一起。但人毕竟有不忍之心,不忍看见眼泪,不忍看见哀伤,才使这吃中含着一点温情、一点文明。

就在杨百顺躺在麦秸垛里过寒夜时,他曾知道了一个是哪怕是路过的人的温暖。也许他有种感觉,温暖不一定来自家人、亲人,也许这注定了他以后的背井离乡。虽然他没想过要背井离乡,但因在家乡屡遭挫折,无处存身,只好到延津县城谋生。以后即使遇到什么难处,家对于他已经像断了,有家也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回了、不想回了。离开家乡的人更想紧紧地牵拉上什么,这个什么就像说不清道不明的心里中的某一种静静的需要。杨百顺已然像失去自我,虽然那个家乡故土上的自我不一定是值得回忆的自己。他一生的名字改了几次,从杨百顺到杨摩西,到吴摩西,到罗长礼,好像他就是那个沿街挑水的杨摩西,有名字没名字不打紧,只要能把水缸挑满,主人就满意了。挑水从街的这头到那头,有烈日,有暴雨,肩上有担子,有那么长的距离,此时,杨摩西的挑水有些像负重前行的圣经里的摩西了,原来在劳动中也可以产生出真理。杨摩西的善良,再加上每天不停地劳动,再加上他心里的一点微光,加起来也许就是作者要表现的人的一点美丽和希望。

因不理解而生误解,还不如离开,不在那份误解,而在那份失望。杨百顺的父亲让杨百顺一直有隔阂,不是因为掉了一只羊老杨就不让他吃饭、不许他回家,而是老杨永远也不理解自己的儿子为什么喜欢罗长礼的喊丧。虽然喊丧不一定比做豆腐更有意义,可杨百顺喜欢那种气势。陈晓明教授曾在《喊丧、幸存与 “去—历史化”——刘震云的 〈一句顶一万句〉的叙事分析》一文中对 “喊丧”的意义作了很多阐释,他说,“‘喊丧’在生与死,在场与不在,个人与共同体之间构成一种多元的奇妙关系。杨百顺喜欢 ‘喊丧’,其实也是从这个行为中体会到面对死亡的生命超越可能性。”[3]“为什么近期一些关于乡土的叙事,总是要用 ‘喊丧’、‘哭丧’、‘墓地’这种哀悼死亡的活动?它无疑表达了这些作家们对乡土的现代命运的一种态度,其批判与反思采取了一种悲观的形式。乡土不再具有浪漫主义的品性,毋宁说只是现代性的尽头,一种不再有其他可能性的绝境。”[4]我想,少年杨百顺喜欢喊丧不是因为喊丧代表了与生命、死亡、归途、绝境有关的事情,杨百顺喜欢喊丧只是因为喊丧的那种气势,或者说喊丧比做豆腐好玩。杨百顺珍存着老詹的教堂图可说大有理由,我们可以理解为心灵的密约、心灵的潜在相通、倾向性、无形的吸引等。我们可以把杨百顺喜欢喊丧看作一件偶然的事情,这种偶然并不是没有任何意义,就像一个人的职业是什么,他就该做什么事。杨百顺喜欢喊丧,就像一个人今天在路上捡到了一个包一本书一样偶然,就像一个人是星期六去游泳而不是星期天去游泳一样没有任何形而上学的意义。在这篇小说中,我们不应给予杨百顺的喜欢 “喊丧”更多的意义,虽然作家想赋予杨百顺喜欢喊丧更多的意义,所以作家安排了杨百顺后来改成罗长礼,这也是我觉得这虽然不是败笔,也不是很高明的地方。此外,陈晓明教授把吴摩西的归途最后简化为 “还是一个喊丧的人”[5],有些把作者、读者、吴摩西心里珍存的一点亮光置之不顾的感觉。

当杨百顺的名字改成罗长礼时,作者没有写罗长礼后半生是在怎么生活的,只是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吴摩西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后,要改名为罗长礼,如果是他在少年时要改成罗长礼,我还能懂,一个终生珍存着老詹的教堂图的人到头来愿意以罗长礼为榜样?以他的名生存于世吗?如果少年时期的杨百顺崇拜罗长礼还可以理解,可后来的杨百顺已经历很多,他不应该再回到罗长礼那里,借罗长礼的名。也许吴摩西仅仅只是为了换一个名字,就随便叫了 “罗长礼”,但对于一部好小说来说,这样的安排还是稍显随意。也许作者是想给吴摩西从此一个死的生命,这个死的生命就是现实的庸常,与他心中怀抱着的那点微微弱弱的亮光一起来透露出世人几多的无奈和凄凉。“杨百顺”这个名字让吴摩西想起几多的艰辛曲折,“吴摩西”这个名字又会让他想起失落的巧玲,“罗长礼”难道仅仅是个回避伤痛的名字?如果要和过去完全隔开,他完全可以不用任何与过去相关的名字。作者的这个安排让我困惑。所以,杨百顺后来改名叫罗长礼,也可以不叫罗长礼,这是由作家决定的,不是由杨百顺决定的。如果由杨百顺或者吴摩西决定,我觉得吴摩西倒应该坚持叫自己 “吴摩西”才恰当,这倒也正好印合了小说结尾的那张教堂图。可作者还是让吴摩西的后半生改成 “罗长礼”,杨百顺喜欢喊丧的罗长礼,文中并没有罗长礼这个人的详细事迹、心迹描写,使得杨百顺和罗长礼这个人的关系显得单薄甚至只是一个说法,这个说法构筑不起一个人物和另一个人物的坚实关系,所以,可以说,杨百顺和罗长礼之间不应该存在着那种自始至终甚至是决定的关系。这是作者附加的。最重要的是我们没有看到罗长礼的心灵,在罗长礼那里,我们只看到了一个职业,一个寥寥几笔的没有生命在其中的职业不应与杨百顺的一生心灵沟通。而老詹这个人的出现,我觉得是作品的成功设置,七十多岁的老詹的背上可以立得起高楼、教堂,因为老詹有事迹、心迹,所以,老詹可做杨百顺的心灵沟通人、密约者,直到最后仍然珍存着那幅教堂图。

吴摩西在假找吴香香的鸡毛店里,把剩下的唯一能说话的巧玲也丢失了,老詹一辈子几乎没找到能说上话的人。“我的对话只是自己的独白”。老詹在接到外孙信的那晚神情高昂地给杨摩西讲道,这可以说是他有生以来讲得最好自己也最满意的一次,连他自己都把自己感动了,连他自己都佩服自己怎么口才那么好,可杨摩西一句也没听全,整晚都是瞌睡连天。杨摩西白天已在老鲁的竹业社破了一天竹子,确实有些累了。

吴摩西为什么喜欢老詹,为什么把老詹的教堂梦想当作他的一个梦?这个梦一直伴随着他的一生。他只是一个太平常不过的人,读书时也没好好读书,做事一件也不顺,不过,杨百顺也即吴摩西一直都是善良的。这是一个平凡而真实的人,正因为保有了一颗善心,所以才配得上吴摩西这个名字。作者也让这个名字成为作品的中心。可以说,吴摩西这个人打动了我,不仅仅是他在杨百顺时候的种种不如意和无奈,他的善良和平常,更因为吴摩西遇到了信仰天主教的老詹。老詹是意大利人,本名叫希门尼斯·歇尔·本斯普马基,中国名字叫詹善仆,延津人叫他老詹。老詹兢兢业业传教,传了四十多年在延津只发展了八个信徒,不知这是否是真实的?或者说是可信的?但老詹让我的感觉有些和吴摩西相似,就是都不顺利。正因为都不顺利,所以他们虽然不能说上几句,关键时刻还是能救助对方。老詹给杨百顺讲经,杨百顺因为白天破竹太累,晚上一句也没听进去,可杨百顺遇到麻烦时,记得去找老詹,虽然他们平时交流不多,可却感到可以依靠信赖。这和作家整篇小说要说的 “说得着”的意思有些不太一样,但却让我看到了这篇小说的灵光或者说是人内在的灵光,有时一种需要不是靠说得着说不着来判断的,而是靠内心的一种潜在的需要或者倾向性,就像树叶要朝着太阳那个方向茂盛一样。老詹死了,吴摩西在他的身边,看到了他的离去,我觉得这个安排是非常好的。还有那个出钱招待悼念老詹的客人的竹业社掌柜老鲁,老鲁虽然只是从西关 “老杨羊汤馆”叫了十一碗羊汤,一百一十个烧饼,大家蹲在破庙里,共同吃了一顿丧饭,可却表现出了一种人情。这在整部小说中是难得的。前半部故事几乎都是吴摩西的曲折和说不着带来的生活烦扰、苦恼,而在老詹死后的这个细节上,作者给我们透露出的一点人之常情,却让我心里一热,甚至脸上不自觉露出了宽慰的笑容,似乎闻到了老鲁的烧饼和羊汤的甜味。

有些孤独被日常生活中的纷纷扰扰、吵吵闹闹掩盖了,我们从没觉得自己孤独,孤独还在,只是我们不自知,当我们被生活折磨得趔趔趄趄时,心里的创伤一块块地像在烈日下翻晒出来,那时候我们会感到一种无助,因为无助,我们想去寻求一种帮助,因为找不到帮助,就会有一种孤独感。原来,孤独来自于挫折,来自于不顺,来自于找不到帮助。杨百顺找到了很多人来帮助他,后来发现那些好心坏心的帮助都只能让他一步步走向不顺利、挫折,吴摩西这时才知道,老詹身前教他经文,他不愿听,或者没有精气神听,老詹死后,他觉得和老詹近了,或者说那时,他感到和老詹的命运近了。老詹七十多岁了,整天还被驮着去几百里外去讲经布道,他说的话几乎没人听得懂,并且老詹的表达力不行,可以说是极其差,没有半点感染力、影响力,他在中国延津说了半生话,几乎没人能懂,那些人还不如他的一个八岁的外孙一下子就懂了舅姥爷工作的神圣意义。老詹真的很失败,被知县赶出了教堂,最主要的是他四十多年只说动了八个人。这种失败也许正是吴摩西和老詹虽然不懂却也能心相通的地方。吴摩西在老詹死时没哭,在老詹死后想到因为怕老婆老詹来买几个馒头却不得已收了他的钱哭了。不是老詹付了这钱吴摩西哭,而是吴摩西想到自己因为怕老婆而让老詹付了馒头钱哭了。如果吴摩西自己做主收了老詹的馒头钱,他肯定不会哭。当自己想帮别人或者愿意为别人做某事时做不得主,那才真是想大哭,这就是人活着的憋屈。吴摩西做不了主,随不了自己的心愿做事。他想不要老詹的馒头钱,可偏要了;他想正月去玩社火,可偏要听老婆的话去天天卖馒头。“活着不是问题,如何活得像个人,是个问题;活得像个人,也不是问题,如何活得像自己,成了问题。”[6]吴摩西真该好好哭一场,就像老詹生前被知县赶出教堂、一辈子只发展八个教徒,或许老詹在无人之处也好好地哭了多少场,可老詹第二天还是要去几百里之外去传道,虽然没人听得懂,也没人信他的。老詹说。主会保佑你,别人说,主能帮我破竹吗?主能帮我杀猪吗?主能帮我剃头吗?主能帮我变得出米和面粉吗?老詹哑口了,主确实不能变出这些东西,老詹说:“话不是这么说。”[7]话该怎么说,老詹也说不清楚。所以就没人信老詹的话了。老詹说的话对于一个整天为饥饿发愁的人来说,或许真的不能管什么用,中国人喜欢看得到的东西。老詹几乎每次都碰一鼻子灰,不过因为他是一个外国人,中国人对他似乎也讲礼貌,也没人和他吵架,只是反问他几句,让他答不出,他心中虽有挫折感,可也只怪自己无说服力。

不能理解老詹为什么不换一个地方,既然延津这个地方的人难以说服,说不定别的地方的人容易教化?或许老詹对自己的能力也有所怀疑,既然自己这么没有说服的能力,或许到了另一个地方还是这样的不能说服人。可老詹心里有一股火焰,那就是基督的火焰,他要把基督的话传给世人,让世人从善从爱,可老詹没有这个能力。老詹最后病死了,在病死之前他本打算第二天还要去传道的,毕竟年岁不饶人。老詹可以说是在孤独和失败中死去的。

吴摩西就像老詹的一个影子,吴摩西做了半辈子人,尽是曲折坎坷,虽不太懂老詹讲的主的道理,可心里却有老詹心里的那个主和教堂。主和教堂隐隐约约在吴摩西的心里,虽没有老詹那么清晰,可吴摩西却像抓着一根稻草一样捂着那幅教堂图,那幅教堂图就是吴摩西心里隐隐约约的天堂或者说是心里最深处最贴近的那个知心人,他可以和他无声诉说,他可以一个人呆在一个地方,好多天,去揣摩它、构筑它,静静地,好像那个教堂就是自己未来要住的房子,或者那个教堂就是吴摩西心里可以说话可以倾诉可以编织的那个贴心人。

刘震云的小说比较倾向于生活中的常事,也就是一地鸡毛的小事,当我读到吴摩西时,我希望看到更高一点的亮光,能照亮我们。如果能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照亮我们,这个照亮也许比一直是天国的圣火照亮我们更有生活的意味更具有文学审美。可我只看到了一点亮光,虽然这点亮光一直都没熄,一直都伴随着吴摩西,一直都埋藏在他的心里,他有可能不知其所以然,可他却感到自己的心倾向于它,系于它,临终前还把那幅教堂图纸像宝贝一样珍藏着。这也许就是一个普通人不能与天、天国交流却又心向往之的一种终生不能诉说的孤独。

不知吴摩西到底最后把那个教堂用竹篾编成没有,作者没交代,只知道吴摩西至死都珍存着那幅老詹留下的教堂构想图。吴摩西懂老詹么?懂教堂么?我想吴摩西应是懂了,他最少懂得了老詹的孤独和心里的那团火焰。教堂在画中,吴摩西心里怀揣着教堂画走了。这幅教堂画应该说和教堂和主还有一点区别。如果说吴摩西至此就是一个忠实的天主教徒,这完全不恰当;如果说吴摩西心里一直有个主,这可以说是有点牛头不对马嘴。那为什么吴摩西一直揣着那幅老詹留下的教堂构想图?其缘由有:第一,吴摩西对老詹有好印象;第二,老詹讲的关于主的那些经在吴摩西半睡半醒之间还是多少听了点进去;第三,最主要的是,吴摩西心里需要这幅图,对这幅图感觉亲,就像一个人遇到一个人天生就会觉得懂,觉得亲,也就是说得着说不着,贴得近贴不近。有的人一辈子在一起说不着一句话,有的人见一次面就觉得可以把自己最知心的话都说给他听。有的人住在隔壁几十年可以不说一句话,也没觉得必要说,有的人哪怕隔着千山万水也要找到他,只为了能说着,只为了不孤独。有些人以为这样那样就可以了,不孤独了,后来发现不行,就像吴摩西的外孙牛爱国,他以为只要给老婆庞丽娜找话说、搽皮鞋、做好吃的鱼就有话说了,就可以心贴近了,后来庞丽娜还是和老尚跑了。牛爱国想,也许庞丽娜和老尚是有话说,我何不去找那个和她有话说的章楚红呢,何况她已离婚了。牛爱国就去找章楚红了。牛爱国立意要去找章楚红,就是不知以后还和她说得来么?李昆的老婆章楚红不是因为和李昆说得来才从张家口来到泊头跟了李昆吗?为何又说不来了?看来说得来说不来,对于章楚红这种人,这个 “说”不过是个说闲话,没说到心里去,牛爱国估计找到李昆的前老婆,也仍然有说不来的时候。说几句闲话,可以拉扯几句就是说得来吗?作家也许也在困惑,他的这个 “说”到底是心里的说还是表面的拉杂闲扯呢?作者没有在小说里理清楚,还有,这个 “说”仅仅是嘴巴在说吗?吴摩西和老詹到底交流了多少?可这种心灵的沟通又算不算 “说”呢?吴摩西和巧玲说得来,宋解放和百慧说得来,可作者似乎不想探究深处的来由。既然巧玲和吴摩西说得来,为什么多年后的巧玲 (也就是曹青娥)等结婚二十年后才去找吴摩西?她完全有条件在这之前找到吴摩西,我想,曹青娥为了这个能说得着的爹,她应该能找到他。这篇小说,有着刘震云一贯的风格,任其自然。也许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大多数人都过着任其自然的生活,即使生活中有很多的遗憾、有很多的心思,也只能埋在肚子里,带到坟墓里。刘震云是一个紧紧贴着生活的作家,把生活还原是一种很好的写法,让读者在生活的油盐酱醋、酸甜苦辣、跌倒碰撞、乒乓作响中去体会生活的多重感受、多重意味。对于一个现实主义作家来说,刘震云如果能把故事讲得更精彩些,不那么顺其自然些,我想也许吴摩西心中揣着的那点灵光和亮光将会能打动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感动或者震颤。

巧玲几经几个人贩子之手,好在落到一个较好的人家。曹青娥 (巧玲)像杨百顺的爹一样打孩子,一个与杨百顺谈得来的巧玲最后还是杨百顺的爹的样子。这个人物同样有着顺其自然的特征。整部小说的后半部分给人的感觉就是在往里萎缩,和厚重的前半部分相比,显得有点虚薄和无力。这也影响了整部小说的力度。作者用一个说得着说不着的主题来统构全篇,这对于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来说还是显得单薄了些。好在作者杰出的描写能力,我们在故事里应该能找到更多。

非常喜欢刘震云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特别是那些类似于风俗志的人和物。留住时间,时间里的人,时间里的物,那些打铁铺,那些卖货郎,那些弹棉花铺,那些染坊,那些轱辘和井。我很想闲暇的时候,到那样的地方坐坐,心灵会觉得抚慰很多,说不出所以然,也许就像吴摩西珍藏的那幅教堂图,喜欢而又留恋。也许那才是心之暗暗向往的地方。

参考材料:

[1][2]李敬泽.刘震云对话《一句顶一万句》[EWB/OL].http://www.eduww.com.

[3][4][5]陈晓明.喊丧、幸存与“去—历史化”——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的叙事分析[J].南方文坛,2009(5).

[6]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答《北京晚报》记者孙聿为问[N].北京晚报,2009-03-16.

[7]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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