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的实施
2013-08-15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郝 燕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经济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适应市场的需要,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不断进行改革,事业单位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逐步显现出不适应、不协调的现象。财政部为解决这种不适应、不协调问题,根据当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业务的现实需要,于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并定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行,代替了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77】288 号)(以下简称旧会计制度)于1998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在吸收和继承旧会计制度合理和先进思想的基础之上又在会计分类、核算方式和财务报表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使新会计制度更贴合目前事业单位所处的内外经济环境。本文在阐述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新会计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改革和创新内容
新会计制度在旧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固定资产业务会计核算。新会计制度新增了 “在建工程”科目,要求基本建设投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同时要求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时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定期(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反映,实现由基建账并入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的核算。改变了旧会计制度基本建设投资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时出现的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记账方法所造成的基建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的现象,这一规定使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衔接起来,提高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缓解了“两套账”带来的事业单位会计期末账实严重不符等问题。
(二)规定“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新会计制度为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使用中的分期摊销分别设置了“累计折旧”“无形资产”和“累计摊销”三个科目,来真实地反映固定或无形资产因使用中的消耗而发生的价值减少,从而真实体现事业单位现实资产价值。新会计制度中采取了“虚提”折旧和摊销模式,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当期支出)的方法来解决一些事业单位因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较低导致的一些固定资产被纳入同一会计核算的错误做法,从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报表格式。新会计制度为使不同的事业单位具有可比性,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做了统一的规范,增加了资产负债表、会计报表辅助等内容改革了会计的报表体系,增强了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通用性和可比性。新会计制度为将静态反映事业单位经营状况改为动态反映事业单位经营状况在会计报表体系中增加了财政补贴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两表相结合动态地反映了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全貌,同时也反映出事业单位年度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对那些无法计入财务报表主表的会计信息,新会计制度将这些信息以附注的形式披露出来,使会计信息更加完整、实用,提高了会计报表的质量。
二、新会计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水平、信息披露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在这将近一年的新会计制度落实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在新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一些事业单位对新会计制度进行培训、宣传的力度和深度不足,使事业单位中的很多财务方面的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缺乏专业系统的学习,不能清晰地把握新会计制度的内容,致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方法不能顺利转变。很多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受到旧会计制度的制约,仍然使用旧会计制度处理业务,最终导致新会计制度的优越性并不能充分地体现。另一方面,在事业单位会计部门具有其特殊的业务环境和其他客观因素,分配来的新生力量往往通过一线的会计岗位锻炼,业务水平提高之后调整到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流动频繁。且目前事业单位对新会计制度业务操作的考核还未建立起完整的考核制度,奖励机制和奖励措施操作性不强,致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不能从思想上对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予以重视。
(二)会计核算方法的转换还未成熟。新会计制度在改革的过程中为了真实体现资产价值,采取了“虚提”折旧和摊销模式,并在会计科目中增设了“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等二级会计科目,即按新会计制度要求,固定资产必须计提折旧。对各个部门的各种物品在计提折旧的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但由于目前事业单位相互联系不紧密、内部控制薄弱,使得大多数活动都由财务部门单独行动,增加了财务部门业务的负担,影响了新会计制度改革的进程。其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需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重新定义生成累计折旧,按新制度的要求应设置累计折旧的公式来计算累计折旧,并检验累计折旧数值的准确性,由于会计核算方法的不成熟,这对财务部门来说又是一项很大的工程。
(三)会计核算基础还未真正实现转变。虽然近几年来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事业单位将继续共同存在,而这三大类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经济效益考核、税收缴纳情况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由于新会计制度规定了事业单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在部分业务或者事项中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三类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的做账方法一般都是在一套事业单位账中采取两种核算基础,并没有根据各自的特点进行准确的定位各自应该主要采取哪个会计核算基础。这使得会计工作的随意性很大,造成了财务管理、资金结算混乱、财务信息失真,增加了事业单位风险控制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提升财务人员水平。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事业单位会计部门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必须加大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重视从口头重视转为思想重视,从业内重视转为整体重视。通过系统的学习新会计制度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领会新会计制度的精髓,明确新旧会计制度的区别,掌握新会计准则、制度的重点、难点,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通过在充分提升自身职业能力的同时,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与专业知识相结合,树立科学的财务风险观,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二)提高相关事业单位硬件软件支持力度。财政部门作为新制度的制定与发行单位应积极指导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跟踪、调研新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并及时给予相应的政策反馈。各事业单位落实会计人员的待遇问题,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奖励措施以稳定会计队伍,同时引进与新制度相配套且与新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所需要的会计软件和先进的信息处理方法,做好新旧会计系统的转换。
(三)转变事业单位记账基础。 事业单位在执行新会计制度时要认真审视自己在市场中的地位以及所扮演的角色,若是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公益的两类事业单位,要明确了解其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不需要进行经济效益的考核,对其会计考核时应该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该在会计制度改革中适时地、分步骤地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使事业单位记账基础向权责发生制转变。与此同时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要正确编制会计报表,使事业单位决策者充分、正确地了解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管理的运营效率,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
1.彭凌.2013.论基于新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改革[J].新财经,6。
2.严陈芳.2013.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改革及其存在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