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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阶层更要知进退

2013-08-15本刊评论员

财政监督 2013年6期
关键词:国民待遇双轨制待遇

●本刊评论员

两会前,媒体“十大热点问题调查”结果显示,社保问题连续3年位列榜首,其中98%的网民认为废除养老金双轨制条件已成熟。今年“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直陈养老保险“碎片化”之弊,提议废除养老金双轨制。当然也有另一种声音,有“钱不够,慢慢来”论,有攀比国有垄断企业员工在职时的高收入而认定退休双轨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还有人以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劳动性质不同”来辩护。

我们需要一个明确是非的逻辑基点,这个基点就是平权和国民待遇,媒体报道,退休待遇上,由于双轨制存在,不同群体待遇相差三到五倍,这与国民待遇的诉求太过悬殊。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参照标准,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员工的收入只能向最高看齐,那就没有止境。我们要回归养老的社会保障性质,让每一个群体都平等地得到社会的关照,至于博取高收入,获得高享受,不应成为政府的责任,市场的归市场,政府责任哪怕对自己的雇员也应是有限的。我们要有制度创新的努力方向,一个让多数人觉得不公的制度必须纳入改革的范围。

将目前不缴纳养老费而享受财政养老的群体纳入统一的社保体系,这需要钱。据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按个人承担8%、单位承担20%的现行政策缴费,国家财政每年要增加支出2100亿元以上,对目前财政收支的冲击会很大。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是整个养老基金蓄水池的注入项,是规避长期风险的有效途径。国家财政收入总盘子容得下这笔开支,而且现在不改革,将来财政开支更大。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让庞大的国有资产收入承担一部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筹措单位缴纳的那部分养老费,并非不能。

不脱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让公职人员也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是更加踏实的措施。而将公职人员纳入较高退休待遇的特殊保险箱,只会助长特权意识,让他们觉得自己就是与别人“不同”,这是一种不好的导向。我们有很好的执政理念,问题是付诸实践。

废除养老金双轨制,困难不会无解,也是民情民意所向。问题的根本在于行政事业单位员工群体,特别是作为社会强势群体的公务员们,有没有放弃超国民待遇,“屈尊”与其他群体共同维护一个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意愿。

政协委员白岩松说:社会的进步需要权力先妥协。在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上,强势阶层不能不知进退。正视一些代表的意见:养老金双轨制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促成了不大正常的公务员热;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缴费,养老金由财政全额拨款,随着公务员待遇提高及队伍壮大,支出日增,财政负担渐重;没有平衡好不同群体成员内部与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利于民众的幸福感。这些理由应该足以让决策层鼓起改革的勇气。

人社部官员答复代表质询称,养老金双轨制等一系列问题正进行顶层设计。或许我们曾错过了一些良好的改革时机,使养老金双轨制成为沉重的历史包袱,而今这样的顶层设计得提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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