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大庆市城镇化建设的调查与建议
2013-08-15王凤芝
王凤芝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黑龙江 大庆 16331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城市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针对辖内城镇化建设和金融支持情况展开专题调查。调查显示:在规划引领下,多方努力有序推进城镇化建设,金融机构多措并举支持城镇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城镇化过程,值得关注。
一、两个规划统领,多方努力有序推进城镇化建设
(一)整体规划目标明确,两化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相互促进
2012年大庆市编制了《大庆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研究》,构架“双轴联动—蓝绿外廊—三大城镇拓展圈层—四级城镇发展体系”的市域空间发展结构。市规划局正在编制的《大庆市城镇化“十二五”规划》初见雏形,规划遵循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大方向,以“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思路,确定“组团城镇化”发展模式,最终实现大庆全域城镇化。
(二)实施“双十”工程,城镇化发展总体进程突飞猛进
大庆市按照“城市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城镇化。“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406亿元,实施城建重点项目188个。新增小城镇人口近6万人,城镇化率由2009年年末的49.6%提高到2012年年末的59.9%,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小城镇人均居住面积19.7平方米。到2012年底累计改造农村泥草房15.8万户。启动了16个示范新村新型小城镇建设,带动全市小城镇建设提档升级,安置农户7600户。
(三)分析区位和资源优势,科学确定城镇化产业布局
近年来,大庆市深入分析区位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现有条件和设施,科学确定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建设了一批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连环湖镇、龙凤区龙凤镇、大同区高台子镇、肇源县新站镇等为代表的旅游名镇、工业强镇、农业大镇、商贸重镇。“十二五”期间,将坚持以产业聚集带动城镇发展,积极培育和壮大商贸流通性、配套加工型、工业主导型、资源开发型、旅游观光型、农业产业型等多种模式,为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立经济支撑。
(四)加强户籍政策设计,为农民身份转型奠定基础
2011年大庆市出台了《关于将外来务工人员转为市民的若干意见》,并陆续调整并实施了7项户籍政策,降低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条件,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政治待遇,保障随迁子女享受与市民子女一样的义务教育。持有《大庆市居住证》、一年内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000元以上的可落户。
(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城镇化建设实现多元融资
实行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积极争取外来资金投入小城镇的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联办等形式进入小城镇的信息服务、教育培训、体育文化、旅游业等第三产业。2010年以来全市共投入小城镇建设资金58.1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12亿元、社会投资46.1亿元,占比分别为20.7%和79.3%。
(六)金融机构多措并举,支持城镇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镇环境优化城镇布局体系。重点支持道路桥梁、水气热及管网建设等公共事业、旧城改造等社会事业项目,仅农发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三家对庆南新城、庆北新城、萨尔图棚户区改造等城市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提供贷款共计35.9亿元,有力地改善了城镇环境。截至2012年年末,市政基础设施贷款余额64.3亿元,同比增长16.6%。
二是支持高效特色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发行、农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紧紧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主推的玉米膜下滴灌项目,2008年以来累计投放贷款近4亿元,为大庆粮食总产超百亿斤做出了贡献。支持棚室经济发展,打造东北最大、全国一流的棚室果蔬生产基地,累计投放棚室建设贷款6亿元。2012年年末订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达27.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1.6%,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4.8亿元,同比增长66.2%。
三是延伸金融支持城镇化的触角,提高和优化金融服务水平。农业银行在市行本部和县域支行建立“三农事业部”,专司服务县域,做到“六个单独”运行机制,在资本管理、信贷管理等六个方面单独运行,资源配置向县域倾斜。建设银行、哈尔滨银行也纷纷在县域开设分支机构,建设银行申请在杜尔伯特、林甸两县设立分支机构,已通过省行批准,其中杜尔伯特支行已于2013年初开业,哈尔滨银行肇源支行也已投入运营。
二、城镇化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土地权益的处理尚未破题,可复制的模式不足
现有的民强新村模式、湖韵新村模式、铁东新村模式等,在城镇建设上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土地权益的处理尚未破题。城镇化目的在于解放农村剩余的劳动力,目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确权登记尚未开展,决定了农村的房产和土地不能参与到融资抵押方面,限制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二)小城镇产业集聚效应尚未形成,对县域经济支撑不足
小城镇产业支撑不足,基础和公共设施滞后、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弱,集聚效应尚未形成,大多数乡镇人气不足、街道冷清,小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撑作用还没有显现。
(三)村屯迁并资金需求量大,财政资金配套实力不足
“十二五”期间,大庆规划迁并492个自然屯,完成全市的20%,城镇化涉及征地补偿、农民安置、设施配套等方面资金投入,资金需求量大,特别是离中心城镇较远、与油田产能用地交叉的区域,相对落后,无法通过市场化开发筹集资金,需要更多的配套资金的投入,市县乡级财政实力有限,配套能力不足。
(四)缺少专项的扶持政策,金融支持城镇化动力不足
目前在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中,既没有城镇贷款的操作制度,也没有开辟城镇建设的专项贷款,更无支持城镇建设的贷款优惠政策。受总行信贷政策限制,部分地市分支机构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文化设施、医疗条件、社区养老和教育等领域不能给予贷款支持。同时,在信贷产品创新上,银行信贷品种一律由总行开发,各分支机构难以根据属地实际需求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五)政府投融资平台逐步压缩,合格承贷主体不足
城镇化建设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为主,承办单位一般是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这些部门一般不具备承贷主体资格,银行主要通过政府投融资平台垫贷方式介入项目。依据2012年政府融资平台深化整改、审慎退出、重在增信的指导思想及降旧控新的工作任务,使得银行对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非常有限。从我国的现状来看,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项目正在逐步缩减。
三、对策建议
(一)从关键问题切入,制定和完善征地、落户等支持政策
应从户籍、土地、住房、财税、地方投融资等改革着手,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改革征地制度,约束地方政府征地行为,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改变粗放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有序地转移农民,使农民逐步市民化。确权登记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建议加快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进程,及时总结经验推广。
(二)加快产业发展,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活力
应树立“以城市发展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提升助推城市进步”理念,统筹协调园区和城镇化建设步调,新上项目向农村倾斜,城镇化助推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催生更多实力强的企业,使农村转移劳动人口能够就近就业创业,既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又能聚集更多的人气,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
(三)完善配套机制,为金融支持城镇化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建议政府部门出台政策,解决农村住宅、厂房、商用房等抵押问题,特别是土地抵押、转让问题,为各商业银行进军农村金融市场做好开路先锋。建议政府出台相应的补偿机制。人民银行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指导意见,对城镇化建设项目贷款的利率定价、贷款时限等方面,在政策上进行倾斜,为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满足日益多样的金融需求
城镇化在客观上改变了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各种因素,农民不只是身份的转变,在生活方式、消费观念及购买行为等方面都会发生变化,并由此催生新的住房金融需求、消费需求和结算需求等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应针对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跟进服务,全方位满足农民金融需求,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未来权益融资取代债务融资,填补城镇化资金缺口
政府应当在新型城镇化中逐渐退出,让市场来主导。建议以未来权益融资将取代债务融资,为城镇化所必须的投资输血。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中部分基建设施的权益将从政府转让至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