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民政骨干作用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2013-08-15卢冬
卢冬 (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体系的阐述是新时期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文献,既是对我国社会设的经验总结,又是对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建设的重大谋划。民政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以党的社会建设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不断加强基层社区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1.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搭建社会管理的服务平台。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 “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献,进一步指明了社区建设的方向、原则和任务。
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要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逐步将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下沉社区,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的责权统一,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建设主体参与共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增强社区服务功能。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理念,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增加政府投入,发挥市场多元主体作用,多渠道落实资金,进一步加大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社区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切实增强面向全体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入、困难群体、优抚对象和流动人口的社区服务能力。完善村 (居)民自治。要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2.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完善社会管理的组织载体。深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服务民生的公益组织、符合产业导向的行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建设的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的新型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按照 “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无业务主管单位试点工作,积极拓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各类社会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3.建设专业社工队伍,强化社会管理的人才支持。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的领导。坚持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提升社工队伍的服务能力。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重点培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培育一支参与广、功能强、作用好的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