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企业积极进入新型肥料大市场“药肥一体化”成为农资业投入品发展新亮点
2013-08-15中国农资
□《中国农资》记者 汪 洋
在传统观念中,化肥和农药虽分属农业生产中必需的两大农资产品,却看似没有太多必然的联系,而且也分别属于植物营养和植物保护两个范畴,传统经营上也分为肥料和植保两个系统。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成本上升,越来越多的行业人士呼吁建立一种新颖、简便的农事操作,可以在一次使用后实现增产和保护作物不受病虫害侵害,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药肥产品及 “药肥一体化”概念的应运而生。
药企转型 “紧盯”新型肥料市场
近年来,关于新型肥料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正成为农资行业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如今,不仅仅是肥料企业开展的如火如荼,一批有先见之明的农药企业也纷纷开始涉足,以求共同分享这块诱人的市场蛋糕。
大量事实证明,巨大的市场份额,是农药企业纷纷涉足的重要动力。据统计,国内新型肥料2012年销售额将超过600亿元,且呈现持续增长态势,预计5年内将达到1000亿元。面对这一巨大的蓝海市场,饱受无序竞争压力的农药企业开始横向产品组合,推广作物整体解决方案。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仲汉根说,辉丰股份进军新型肥料行业主要基于三个原因:第一,站在行业规模的角度来考虑,肥料行业的规模远远要大于农药行业,至少是五倍左右的市场;第二,对于农资经销商来说,对肥料的关注度更高,农药从业者在渠道商心目中往往是个次要的位置,辉丰股份介入化肥产业,能够在渠道商中提升影响;第三,农药属于精细化工,肥料较为粗放大众,农药的生产、经营理念放到肥料上或许可以更好地发挥出独有的特色。
“有收无收要大肥,收多收少要小肥。”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卫国认为,这一理念正不断催生新型肥料的市场,不断成长的市场吸引了众多类型的企业涉足,其中有专营性的公司,但大多数缺少品牌与规模;有传统大肥企业涉足,但往往缺少精细市场运作来支撑;相较而言,农药企业涉足新型肥料市场具有一定的先天优势。“相同的目标消费群体、可共享的精细运营渠道、错位互补的功能协同、销售时间的延长等,无疑不极大地刺激着农药企业涉足这一领域。”李卫国说。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任义认为,当前国内市场上,作物营养类产品虽然是琳琅满目,但产品标准、质量和实际应用效果却是良莠不齐的,正规生产企业较少,小作坊式的产品供应很多。
任义告诉记者,山东胜邦绿野推广新型肥料的目标和意义很明确,一是致力于为农民朋友提供系统的作物病虫害防治策略,同时可使公司能全面服务农业、得到更大的发展壮大;二是为提高农户的农产品品质、为农业生产可持续性发展、优化国内土壤环境做出一份努力;三是突破企业发展瓶颈,开拓广阔发展空间,做综合型农资旗舰企业。
“药肥一体化”将成大势所趋
据资料记载,关于药肥的研究情况,世界最早见于1964年《日本东北农业实验场研究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初,以本谷耕一为代表的研究人员研究将除草剂五氯苯酚(PCP)混入肥料中作基肥施用,以期达到节省劳动力,延续除草效用的目的。而中国对药肥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据了解,当时青海省用燕麦敌2号防除麦田杂草6.2万公顷,其中多是以化肥为载体进行施药。
近年来,药肥市场由于丰厚的利润使得众多企业趋之若鹜。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已有30多种药肥产品参与竞争。比较热销的药肥品牌有广西乐土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的“金稻龙”、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 “撒成金”、广东惠州市中迅化工“迅之星”等。其中“金稻龙”药肥在2007年销售额就超过两亿元,“撒成金”药肥和“迅之星”药肥在2008年的销售量均高达2万吨。
锦州硕丰农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凡伍认为,目前化肥、农药行业因企业多,模仿多、跟随策略多而少了科技创新。之前行业的增长点来自于资源型企业,而未来行业的增长点则来源于科技这个突破口。因此,化肥、农药两个行业未来的发展在于两个行业的有效结合,而药肥的出现无疑是最好的产物。
在当前肥料和农药产品同质化严重、劳动力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将农药、化肥“合二为一”的药肥合剂的优势显而易见。诸多业内人士认为,“药肥一体化”将是农资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市场前景颇为乐观。
“‘药肥一体化’操作具有省时省工、操作简便增产增收等作用。”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庆认为,当前最具发展潜力的产品应选择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与水溶性较好的肥料(中微量元素、氨基酸及腐植酸类)配合开发。
“随着农资市场的发展,农药、肥料的销售渠道逐渐融合,客观上推动了肥料、农药应用的’合二为一’,而小麦‘一喷三防’则是我国在药肥领域应用最广泛的实例。”北京新禾丰农化资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肖艳认为,作为植保与营养功能结合的 “药肥一体化”技术,在发挥综合作业效果、减少农业操作成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各地农业生产条件不同,不可盲目使用药肥合剂,应根据农业生产条件,作物目的选择合理的技术措施。
“拥有化肥生产经验和农药生产企业资质的企业将首先承担起二者结合的重要任务。”孟凡伍认为,在种植的经济性上,药肥的功能性可以为使用者节省大量的费用投入。
从投入上看,施肥、用药的产品和方法都存在着较大改进空间。从推广上看,药肥替代现有复合肥和农药还需多方努力。一方面,关于药肥的研发、生产和推广,既要注重发挥实际药效,又要发挥肥效。既不能影响药肥的理化性质,又不能对作物生长产生有害影响;另一方面,对使用者普及药肥的科学、合理的施用方式长远来看仍然势在必行。
药肥合剂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药肥一体化”给我国农资行业提出了一个新的理念和思考。国外药肥已经做了几十年,中国由于药肥分开管理的原因,起步较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此外,药肥生产目前缺少行业标准,市场管理混乱,导致假货、次货横行,对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更是加剧了药肥市场的混乱程度。 有业界人士曾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对药肥合剂加以扶持,出台相关的药肥合剂的登记政策,减免不必要的试验,减少登记试验费用,加快登记审批速度,降低登记门槛,共同培育这个新兴的潜在市场。”
据了解,目前我国药肥的登记部门是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正规从事药肥生产,对企业来说门槛很高。一个新农药制剂的注册登记,需要经过毒理、环境、药效、残留等方面的试验,通常要花费3年以上的时间,耗资几十万元,很多小企业根本耗费不起这么长的时间,也承担不起高昂的成本支出。随着国家对产品的注册登记、标签标注等方面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农药生产厂家会越来越少,市场也会越来越集中。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药肥生产企业和使用者自身在维护各自利益上能有所作为,药肥市场必定会越来越规范,不正规的、没有品牌或者规模很小的企业淡出市场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进一步加强药肥合剂登记管理,减小使用安全风险,2012年3月,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京召开药肥混剂登记管理研讨会。研讨会针对药肥混剂的必要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进一步加强管理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由于药肥混剂在产品稳定性、使用同步性及作物安全性等方面可能存在某些缺陷,建议加强管理,慎重开发,严格产品质量,确保效果和安全;第二、加强对药肥混剂产品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审查,根据实际需要,对使用风险小、农业生产和农民确实需要的方可允许登记;第三、进一步完善登记和标签标示要求,严格限定药肥混剂登记的农药种类和使用范围,防止出现药肥混剂过多、过滥等不良倾向。
“展望未来,资源、技术和服务将帮助农资行业实现整合,由农药、化肥、种子、农膜、农机等多要素组成的‘大农资’体系可能形成,化肥、农药两个产业的转型影响着整个‘大农资’。”孟凡伍还建议,对一个良性发展的行业更需要政策的保驾护航,尤其是从一开始的把好关十分重要,防微杜渐,为行业的长期发展定准方向。”
“‘药肥一体化’将农业中使用的农药与肥料两种最重要的农用化学品统一起来,考虑两者自然相遇后各自效果可能递减的影响,将农药的植物保护和肥料的养分供给两个田间操作合二为一,节省劳力、降低生产成本。”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秘书长汪建沃坦言,我国药肥合剂产业刚刚起步,市场要想做大并且迈向成熟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药肥合剂产业加以扶持,共同培育这个新兴市场,如加强药肥合剂市场的研究,鼓励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使用技术,出台相关政策,在项目、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药肥合剂的研发和生产企业大力扶持。重点支持药肥合剂核心技术、关键是共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单位到海外申请专利、登记产品和注册商标,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药肥合剂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
“有关部门应该有针对性的结合农业生产和农药、肥料行业的发展情况,制定并适时更新、发布药肥合剂的鼓励目录,引导企业有目的性地开发新产品。”汪建沃还建议,相关部门,尤其是植保部门应主动、积极地做好药肥合剂的推广应用工作,为药肥合剂进入市场打开“绿灯”。与此同时,还应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对药肥合剂的政府采购力度,对药肥合剂企业实行优先采购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