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2013-08-15
中国农资 2013年7期
本报讯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将支持合作组织发展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有力抓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功能,进一步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合作组织发展相融合,不断加大对合作组织扶持力度。
《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培养一批经营规模大、运作机制新、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组织,实现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比例明显提高、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明显改善、参与农户收入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积极推动支农项目与合作组织对接,着重将在田间地头、农村社区以及需要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合作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财政部门将从农业补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村人才培训等六个方面对合作组织予以支持。鼓励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更多地开展联系和合作,推广完善“农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多种有效经营方式。此外,推动支农项目资产移交合作组织,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增强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