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督格局应该这样设“局”
2013-08-15郎如伟王涌
□ 文/郎如伟 王涌
构建大监督格局,就是要通过整合优化监督力量,构建起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形成良性的监督格局。结合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工程建设企业整合优化监督力量、努力构建大监督格局进行了探索和思考,通过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整体效能,为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工程建设企业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督认识存在误区,大监督意识不强。在实践中,有些企业开展监督工作只是依靠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去实施监督和解决问题,在协调各种监督力量、发挥整体监督效能方面考虑的少;一些领导干部对监督重形式、轻内容,在某些需要全过程监督的工作活动中(比如招投标),认为把纪检监察人员列为成员、到现场开会就算接受监督了,即使出问题自己也没有责任。这些因素影响了监督合力的形成,制约了监督整体效能的提高。
监督制度欠缺,监督漏洞存在。一是企业在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时,一些制度的规定过于粗放,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制度执行力不强。三是责任处罚力度不够,对违反制度的人员和行为采取“罚酒三杯”式的处罚,没有深入去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管理浮于表面,监督形同虚设。有些企业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员工群众对领导干部缺乏有效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太难;开展监督管理方法较单一,缺乏自下而上的上行监督;监督重点不突出。
监督各自为政,监督力量削弱。有些企业监督职能部门与相关监督力量各自为政,监督信息没有实现共享,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造成监督力量分散,削弱了监督力量。企业还没有形成运行高效的监督管理网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督工作安排多、检查落实少;形式监督多,实质监督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
提高监督整体效能应坚持的原则
预防原则。建立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其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监督的目的就是要有效地预防、遏制和杜绝腐败。
系统原则。在整合优化企业各种监督资源时,要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这一主题主线,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各种监督力量之间、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关系,突出监督系统的目的性、协同性和动态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创新原则。企业要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实际,在坚持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要勇于改革创新监督工作思路、监督机制和监督方法、路径,不断提高监督整体效能。
提高监督整体效能的主要举措
(一)树立大监督思想观念,为大监督格局谋划新思路
做到“三个结合”:实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专职监督与各职能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员工群众相结合。实现“四个转变”:从主要
栏目编辑 张建 电子邮箱 zgg_2009@yeah.net依靠纪检监察部门单兵作战向各部门合力作战转变;从单纯防控、约束员工向监督约束与保护激励员工相结合转变;从个别预防向全员预防、系统预防转变;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过程监督转变。抓好“五条主线”:以党组织监督为主线,带动和促进其他各种形式的监督;以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为主线,加强内部监督;以加强民主管理、深化党务、厂务公开为主线,加强民主监督;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为主线,不断提升监督的整体效能;以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主线,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立健全“不能腐败”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敢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易腐败”的风险预控机制,构建起大监督格局的运行机制。
(二)整合优化监督力量,为大监督格局注入新活力
一是要健全纪检监察专职监督力量。形成“监督管理分级实施、监督资源统筹协调”的分级监督管理组织模式,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专职监督机构和人员的作用。
二是要整合优化各种监督资源。充分整合优化企业党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内部监督资源,建立纵向联系、横向互动的大监督管理网络,促使专职监督、业务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
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通过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优化监督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各监督方之间沟通交流少、工作配合少、监督网络分散等问题。
(三)创新监督管理方法,为大监督格局探索新途径
一是抓好源头预防。一方面,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反腐倡廉教育取得实效,从思想上构建起不想、不敢腐败的防线;另一方面,要以“三重一大”制度建设为核心,全力构建大监督的制度体系,建立起用制度监督、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监督模式。
二是抓实过程监督。一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把工程建设企业的效能监察作为监督管理的切入点。二要及时调整效能监察的方向、重点和内容,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三要坚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服务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推动企业发展。
三是抓住关键、重点。一要不断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牢牢抓住监督管理的关键、重点。二要突出工程建设招投标、预决算、资金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强效能监察,确保管理受控。三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关键岗位人员的关心爱护和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四)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大监督格局提供新保障
一是要提高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企业监督人员特别是纪检监察专职监督人员,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一方面,要持续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促使其业务能力由专业型向复合型转变,不断提高监督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经常通过各种平台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与业务人员的业务交流、互动,增强了解与支持,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二是要优化监督队伍选拔任用机制。首先,要提高工程建设企业专兼职监督人员的各种待遇,切实帮助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起他们开展监督工作的积极性,确保监督队伍的稳定。其次,要坚持下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由上级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职、交叉任职和任职回避等制度,有效解决纪检监察人员不敢管、不好管和管不了的现象,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最后,要推行竞聘上岗机制,积极发现、使用纪检监察人才,避免将纪检岗位作为安置型岗位、非重要岗位,有效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
三是要创新监督队伍的考核机制。工程建设企业要坚持纪检监察人员向上级定期述职制度,加强对监督的过程考核和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的约束力,不断提升各级纪检监察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坚持考核与选拔任用有效结合,把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水平高、业务考核绩效好的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把优秀的纪检监察人才选送、提拔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部门交流、交叉任职,不断增强监督队伍的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