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广播法制节目
2013-08-15文丨高
文丨高 爽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南京 210087
近些年,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推进,全国各地广播法制节目蓬勃发展,但是现在的法制节目不外乎几种:以案说法、庭审纪实、法律帮助等,这些样态固然主题明确、经久不衰,但同时也存在着题材受限、后知后觉的弊端,而且生硬模式化,容易让听众产生审美疲劳。如何跳出这种模式?让广播法制节目更具可听性、服务性、人文关怀?
1 紧跟法治进程——广播法制节目可以是新闻性极强的专题节目
广播法制节目可以说是一个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力量。正因为如此,不能仅仅把它当成是一档专题节目来做,而是要赋予它更多的新闻内涵,无时无刻不把它放到中国法治进程的大背景下,紧扣法治的脉动,这样才会使广播法制节目更有生命力。
在法制新闻的报道上可以采用记者现场连线的方式,使听众第一时间了解法制事件的进程,这是直观的、动态的,记者的现场描述会把听众“带到”现场,变记者的“身临其境”为听众的“身临其境”,增加现场感,让法制新闻报道更鲜活。
对于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事件、重大法规和大案要案的关注,是广播法制节目的根基和灵魂。那么怎么关注?同样是注重时效性的,重大法治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请法学专家、资深律师如同拨笋一般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地透彻解析,以最贴近的方式、最独特的视角评说老百姓关注的、想听的内容,比如2011以来,浙江、江苏、福建、河南、山东、内蒙古等地接连发生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的事件,无一例外地都冲击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在这其中,震惊全国的我省泗洪“宝马乡”事件最具代表性,群众放弃了正常的生产经营,互相拆借,甚至以变卖家产等方式参与融资,形成了全民放贷、家家融资的恶劣氛围,其涉及人员之广、资金量之大让人触目惊心,“宝马乡”事件曝出后的第一时间,先连线当地记者了解事发后的最新状况,包括民众的反映、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案件侦破的进展等等,请法学专家和资深律师分析百姓的血汗钱如何追讨?生活、生产资金困难等问题怎么解决?那些非法集资后跑路的犯罪嫌疑人会面临多少年的刑罚?为什么会出现全民放贷的现象,根源在哪里?背后又昭示了怎样的民间金融困境?这样的困境如何破解?金融改革如何推进?包括民间借贷和高利贷有什么区别?公众如何防范一不小心掉入集资诈骗的漩涡?民间借贷在手续的完善、利息的约定方面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通过深入的解析及时地向公众揭开真相,阐明法理。
法律法规的出台鲜明地昭示着中国法治的进程,对于重大法规的解读无疑是节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每个月都会出台,怎么解读?选取那些和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原则,而且要做到第一时间“新鲜出炉”解读不是生硬的照搬,简单的说教,而是由法学专家“吃透”、“嚼出滋味”后,结合实际,以举例子、打比方、讲故事等方式,深入浅出地告诉听众,新法的出台和实施意味着什么,将怎样影响和改变我们的生活,掌握了这些法律知识将使我们避免哪些不必要的麻烦,增加哪些权益的保障。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此,一些劳动者以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永远不会解除了,法学专家解读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相对比较稳定,但是还没有“铁饭碗”那么“铁”,充实量也就是个“搪瓷碗”,摔还是能摔得坏的,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14种情形下是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所以劳动者还得小心捧好“搪瓷碗”,别把它摔坏了。
以纪实的手法再现大案要案,是很多电视法制节目常用的方式,确实由于画面极具震憾力和冲击性吸引了无数的受众,相比之下,广播法制节目由于缺少画面,靠声音形成的“画面感”会降低这种冲击性,所以广播法制节目在以纪实的手法呈现大案的基础上,更应该强化案件背后深层次的探析,包括法理的、情理的、道理上的、使这三者更加趋于平衡,不仅有法律层面的、同样重视道德层面的以及背后的反思与警示,使警钟长鸣。
广播法制节目以极强的新闻性来做,着眼点放到全国范围内,把法治领域的最新动向第一时间传递给听众,专业的储备、深入的解析、即抢得了先机,也必将赢得更多的关注度。
2 实用的法律知识——是广播法制节目中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
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我们随时随地都可能和法律不期而遇,遇到了这些法律疑问怎么办?这是很多人面临的问题。但是遗憾的是如今的广播法制节目中解说实用法律知识的并不多,其实相对于读一本法律书籍的深奥难懂,广播法制节目完全可以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很好地帮助听众实现学法、懂法的目的,满足听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需求,给他们的生活提供法律指南。
比如普通百姓的生活中,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时有发生,婚姻与家庭、债权与债务、赡养与继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产问题等等,在这类题材中,存在着许多听众比较模糊的问题,像有关道德与法律、伦理与法理的问题,所以具体来说节目运作的过程是一个由“繁”到“简”的过程,把生硬的法律通俗说,把复杂的程序简单说,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听众生活当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以及遇到这些问题后怎样依法正确地处理,如何避免认识误区,如何实现权利救济,举几个例子: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二手房的一些避税招数是千万使不得的、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加?离婚诉讼当中容易产生的认识误区有哪些?发生医疗事故以后怎么办?求职找工作如何防止被“忽悠”?同居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惠眼”签订劳动合同?交通事故处理指南等等。把生活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做个系统地梳理,一天一点解析,一天一点提醒、日积月累就是一本实用的法律知识手册,因为了解了法律知识很多事情可以防患于未然,同时可以让听众告别维权道路上的被动,让依法维权走得更加地顺畅。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因为这种实用性,听众就想再多知道一点,这样对节目就形成了一种企盼心理,只要条件允许就有一种“必须”要听的心理,否则就会有心理缺失感,从而实现必听性。
3 维权解难不仅在节目中,更要在节目后——是广播法制节目维权力度的保障
互动对于广播法制节目来说尤为重要,节目中解答听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服务和帮助,这是很多广播法制节目中的一项内容,虽然实现了服务功能,但是久了给人的感觉是缺少新意,服务的后劲不足。如何改变这样的状况?
可以加大人文关怀,归根到底是对人的关怀、对人物命运的关注。所以除了每天在节目中解答法律问题以外,重在节目后下功夫,这种功夫要有赖于节目组和由资深律师、法学专家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的共同努力,有赖于节目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一张维权的联动网络:消协、工商、劳动、法援、残联等部门以及各地司法局,职能部门的介入能够助推维权的进度。比如南京80多岁的孤寡老人郭老太太遭遇车祸,不能动弹经济又十分困难,节目架起了与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座桥梁,不仅想方设法免费帮郭老太太打官司,更是和所在的社区一起长期关照老人的生活。句容农民孙国强的哥哥在车祸中身亡,肇事方一直不肯赔偿,瘫痪在床的孙国强给哥哥讨公道非常困难,节目协调后,当地司法所赶到了孙国强的家里,法律服务人员在他的病床前拟写诉状,为他全权代理。对这些事件的介入过程也是广播法制节目同步报道的过程,维权在行动,服务不停歇。同时尽可能地参与更多的公益案件,服务社会。
4 实现多媒体合作——是做好广播法制节目一个有益的尝试
如今的社会网络日益发达,通过创新传播手段进一步加强互动传播,是在未来竞争中秉承媒体责任、优化品牌潜力的重要举措。广播法制节目同样可以借助于网络媒体的力量,实现多媒体合作,实现多赢。
具体的做法是可以广播、网络联手打造栏目,同步宣传,扩大影响力。比如江苏新闻综合广播的《法治在线》节目和南京市政府网站龙虎网联合打造的新栏目《草根爆料》,每天开通广播、网络两个服务平台,24小时接受听众的反映爆料,经过筛选以后,在节目中加以呈现。在节目的直播过程中,首先连线爆料人,请爆料人讲述爆料或求助的内容,紧接着连线记者,了解记者在接到爆料或反映以后是如何一步一步采访的,采访的情况如何,接下来请资深律师现场分析点评,给出解决问题的法律上的指导。节目结束后记者会进一步跟进,和当事人一起去调解或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促使问题得以解决,记者的后续采访情况每天的节目随时插播,一有消息第一时间连线当事人、记者,及时反馈。同时每一天《法治在线》的直播音频都会在龙虎网上呈现出来,可以随时点播收听,除了音频还有记者采访的经过等更为详细的文字内容,生动鲜活。
随着合作的深入,《草根爆料》还推出了农民工讨薪专题、315消费维权专题,在这些历时数日的专题报道中,合作的媒体从广播、网络扩大到了报纸、电视,手机报等等,从最开始的两家媒体的合作,到如今省内十几家主流媒体的联动,这些媒体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取得了非常好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反响,在近二十天的农民工讨薪维权中,讨薪150多万元,让数十位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了血汗钱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在315消费维权中,解决问题百余件,为听众挽回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实现多媒体合作,是提升广播法制节目影响力的一种有益尝试,当然,这种多媒体合作一定是长期的、持久的。
5 走到听众身边去——是广播法制节目人文关怀最好的体现
怎样让广大听众能够真正感觉到广播法制节目带来的人文关怀?完全可以实施走出去的战略,用走出去的方式打破这种距离屏障,与广大听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怎么走出去?到哪儿呢?节目可以通过送法活动的方式,上门服务,由资深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团队,到企业里去、到社区去、到军营去、到农村去、到外来务工人员中去,资深律师现场解答,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办公,接受投诉和法援申请,现场解决他们所遇到的难题,现场解决不了的由职能部门带回去,节目继续跟进,并做到跟踪不间断,有结果及时反馈。
这样的送法活动绝不是应景式的,不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的时候到街头摆个摊位,活动结束了就走人,而是长期的、有规划的、是深入到不同人群中去的、是始终在听众身边的、持续的服务,是广播法制节目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不可分的。
其实广播法制类节目有很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只要不断发现和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完全可以在和其它媒体同类节目的激烈竞争中另辟蹊径,找准自己的定位,在现有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这样,在坚守原有“阵地”的基础上,通过改版和创新,扬长避短,使节目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