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政策分析
2013-08-15范惠明
● 吴 伟 范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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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知识、信息、创新正在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而人才正是这些要素的重要载体,故而人才政策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是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的依托。浙江省是典型的经济大省、科技资源小省,在实现跨越式发展过程中高层次人才工作具有特殊意义,引进、用好、留住人才也成为重中之重。
在国内高层次人才工作和实践不断深入的同时,相关的研究工作也在逐渐兴起,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视角:一是全国视角,如郑代良,钟书华(2012)分析了我国高层次人才政策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二是省域视角,如刘晖,王育仁(2007)提出了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提高的方法与途径,赵光辉(2005)分析了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宏观管理的现状并提出了对策;三是区域视角,如马宁(2011)等对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目前从比较视角研究高层次人才不多,李志宏、梁东(2012)比较了武汉与发达地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孙智慧(2013)等比较了中关村、东湖和张江等科技园区的高端人才战略。但是,目前尚缺少对高层次人才省域比较视角的研究。从我国高层次人才分布以及高层次人才工作在省域之间、区域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对经济、社会、科技等特征相近的省域间的比较,将有助于相关省份根据自身特色制定政策并开展工作,发挥差异化优势,提高人才工作效益。本文选择了江苏、广东、湖北作为比较的对象,基于省域间比较的视角探索了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政策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政策的成效
目前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政策分为“与人才自身直接相关的政策”以及“与人才创新创业相关的政策”。前者是各级党政部门出台的直接针对人才工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比如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委市府办公厅印发的《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实施意见》等等。后者则是为促进创新创业而制定的引导、鼓励和优惠性政策,这类政策一般适用于所有的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或企业,其中一是引导性政策,不出台具体规定,起引导企业创新创业作用;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和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三是产业扶持政策,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为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门出台了扶持单个产业发展的政策;四是投融资扶持政策,通过政府政策和资本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企业,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2009),《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2009)等。
日益完善的政策体系已经初显成效:一是盘活了民间资本。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省的人才政策比较注重搭建起人才、资本和项目之间对接的桥梁,比如杭州市通过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引导基金、债权基金等,充分给予高层次人才的创新经济资源支持。二是平台效应初显。近年来,以青山湖科技城、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两城”为核心的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3 家,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41家。到2011年底,浙江省科技创新平台达60 家,总投资 39 亿元,加入平台的企业、高校和院所达 5 万多家。此外,与其他省份相比,浙江省在人才政策体系构建、“人才特区”建设、人才创业扶持和创新激励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部分政策力度具有优势。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政策存在的问题
本研究通过对广东、江苏、湖北和浙江四省的高层次人才政策进行深入考察,从高层次人才现状和高层次人才工作实现路径(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互动)等维度比较了四省份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和政策,并初步发现浙江省人才引进与管理政策存在一些问题。
1.人才现状“企业偏离化”: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集聚效应尚未显现
浙江省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上企业偏离化表现在:(1)企业研发力量相对分散。2010年,浙江在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高校中的“R&D人员全时当量”占当年“总R&D人员全时当量”的60.05%,同年江苏为74.45%,湖北为73.47%,广东为80.93%,说明较多研发人才分布在小微企业,这对大规模的创新集成较为不利。(2)高新技术产业R&D人员占总R&D人员的比例低。2010年,浙江“高新技术产业R&D人员全时当量”占“总R&D人员全时当量”的比重为11.0%,低于同年江苏省的20.4%、广东省的45.3%。这与浙江高层次创业创新载体缺少的实际有关:一是浙江省大院大所和大中型科技型企业相对较少,大规模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能力有限;二是缺少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例,浙江为3家,而江苏7家,广东9家。
2.人才引进“重个人轻团队”:创新团队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有待加大
浙江省从2009年开始遴选支持省内重点创新团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引进计划”相比,一是创新团队层次有待提高。广东省将创新团队水平定位在世界一流、国内顶尖、国内一流三个层次;浙江省重在遴选支持省内创新团队。二是财政资助经费额有待提高。广东省省财政可视团队差异为每个团队提供2000万到1亿的无偿资助,而且市级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而浙江省仅给予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一个周期(3年)300万元资助。三是经费使用政策不够灵活。考虑到创新团队组建初期租、购实验办公场所,大量购置科研设备等因素,广东省级财政专项资助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到位,充分给予创新团队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浙江则采取资助周期内逐年拨付的方法。
3.人才管理“服务虚化”:高层次人才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尚待建立
高层次人才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是将涉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各种事务的一体化服务平台,旨在保障高层次创业人才得到及时、方便、高效的创业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成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由政府运行的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其职能包括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承担各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申请、项目申报服务,搭建政府、中介、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平台等。深圳高新区建立的“创业投资广场”则是市场主导的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通过吸收和引进各类金融和中介机构,为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中小科技企业和初期创业者提供资本服务和管理服务。从浙江省实践看,目前还未出现由政府或市场主导的高层次人才创业综合服务平台。
4.人才效应“联动机制薄弱”:科教力量推动产业发展存在差距
浙江省近年来逐步重视通过产学研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但与粤苏鄂在利用科教优势推动产业发展上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武汉市依托在汉高校、科研院所在光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学科优势,逐渐形成并发展壮大了光电产业和生物产业,成为以学科优势催生产业发展的典型。深圳高新区利用企业研发力量强、市场化程度高的优势,将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职能重点放在高校、科研院所的引进上,进而由企业主动完成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江苏省则充分创新产、学人才流动举措,相继推出了“产业教授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和“科技镇长团”计划,深化了校企、校地合作。
三、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政策体系
对于人才的储备犹如建设储水功能良好的蓄水池。在各方政策配套的前设下,要协调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可持续发展良性循环的三阶段机制。通过实际出发制定可以落地的可实施性政策达到对人才的大量吸引、集聚抱团、能力激发、梯队稳固,避免“引而不用、用而不留”的人力资源浪费,需从以下五个方面突破。
1.制定“浙江人才开发路线图”,有针对性地吸引高层次人才
引才工作的主动性,即结合需求、看准人才、主动“公关”,对引才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杭州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也曾10多次组团赴北美、欧洲、澳洲、日韩等地,探索多途径、多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海外引才活动, 但纵观全省仍然较为缺乏基于战略高度出发的人才引进与管理。建议委托专业研究团队对浙江省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状况、国内外分布状况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系统考察,深入了解相关产业人才的全球分布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需求,制订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开发路线图,提出人才引进和人才储备战略。根据产业发展进程和人才结构现状,有目的、有计划、针对性地引进人才。
2.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夯实人才吸引力,加速人才集聚
加快整合与新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在全省范围内,对小而散的产业园区进行整合,集中投资建设一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产业孵化基础设施。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计划”,扶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由省内中小型科技企业提出申请,择优进行资助。重点扶持龙头骨干科技型企业发展,集中企业研发力量,强化人才的集聚效应。省级层面重大科技项目要向龙头骨干企业倾斜,优先资助龙头骨干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设立企业研究院,加大对其设立研究院的经费补助,使其充分集聚优秀研发人才,发挥团队研发优势。
3.充分发挥浙江大学龙头带动作用,鼓励产学研间的智力流动
大学是区域集聚人才、辐射区域发展、疏通智力流动的重要平台,浙江大学是区域内少有的优势科教资源载体。充分利用浙江大学平台载体优势和海外内声誉资源,为其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经费支持,加快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扩大引进数量,并将部分引进人才向其他院校、科研机构输送,为浙江全省经济建设服务。要在浙大的辐射示范效应带动下,发挥协同引才优势,充分挖掘高校、科研机构在研发和人才输出上的潜力,鼓励产学研间的智力流动。在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以及省内其他有条件的地区新建“高新技术产业大学园”,主要吸引海内外优秀高校和科研机构入驻,着重发挥其在高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进而带动高层次人才集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实施“企业家兼职教授计划”,由高校聘请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担任兼职教授,省财政给予费用补贴,“兼职教授”应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创新载体、开展项目合作、联合培养人才等。
4.着力加快创新团队建设,不断增加资金扶持
实施“顶尖创新团队计划”,提升创新团队引进层次。借鉴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计划经验,着眼全球,围绕省内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引进研究水平一流,面向重大科技前沿,开发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创新团队,可分为世界一流、国内一流、国内先进多个层次。在对“浙江省顶尖创新团队计划”的资金支持上,省财政可给予与广东省相当的资金资助,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配套资助,并按“前多后少”的资金拨付比例原则逐年拨付资助资金。继续实施“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其中“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的受助力度和受助资金拨付方式可参照“浙江省顶尖创新团队计划”国内一流、国内先进水平团队的受助力度和受助资金拨付方式。提高对“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和“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的资金资助。
5.着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各地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旨在整合区域内的创业服务资源,发挥综合服务优势。建设投融资服务平台,吸引投融资机构、银行、产权交易所等入驻,为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融资和上市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建设中介服务平台,吸引财务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法律事务所等机构入驻,为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日常管理提供专业化外包服务;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高层次创业人才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技术需求方与供给方的交流对接。
四、结语
在知识资本时代,“制度”与“人才”的匹配将是创新竞争力的源泉。作为创新资源与经济发展结合需求急迫的区域,浙江省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中的问题与建议也具有一定的普适意义。民间资本雄厚、高新企业薄弱、科教资源匮乏是浙江省人才政策最重要的宏观背景,但其紧紧把握住优势,在人才工作中将民间资本与项目、人才紧密对接,形成一定竞争力。事实上,除了部分科教资源丰富和经济产业基础极好的区域外,国内多数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也都不同程度上适用上述建议。当然,每个区域、省份应结合自身的资源实际、发展诉求形成独具特色、符合规律的地方政策,从而将每个地域在人才政策上的“点点”联合交织成为人才战略的巨大“覆盖面”网络,共同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的引进、培育、开发、稳固的人才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