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3-08-15王晨
王 晨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与社会舆论以及人民大众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紧密联系,但当代社会缺乏有效的制度手段对此进行约束和惩戒,就像罗尔斯说过:“离开制度的正当性来谈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完善,甚至对个人提出各种严格的道德要求,那只是充当一个牧师的角色。”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诚信制度还大学一个纯洁的环境就显得十分迫切。
一、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规约惩罚机制欠缺
目前,建立并完善诚信道德规约和惩罚机制是相当一部分高校的软肋,高校针对大学生的失信行为缺乏有效的道德与制度双重防范措施,致使大学生诚信缺失现象仍以各种形式普遍存在。现阶段高校对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缺乏完整的、明确的惩戒与规约条文,大多数高校仅仅停留在思想教育层面,现有的惩罚力度和约束力不够。近年来,可喜的是已有高校建立了大学生诚信档案,并加以推广,但学校的管理层以对学生就业和前程的关怀为出发点,对大学生的诚信记录毕业时不录入档案,这种看起来很讲情理的做法,反而是约束和惩罚机制失灵、失效的表现。
(二)诚信道德教育乏力
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教育涉及到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在这“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中,尤以学校教育最为规范和系统,因此不论是高校的诚信教育还是道德教育都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它的基础性不言而喻,应将其列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然而,诚信道德教育在相当一部分高校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将诚信道德教育淹没在一般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并没有形成完备的诚信教育体系,致使诚信教育显得十分乏力,集中表现为诚信道德教育和诚信道德舆论两方面的问题。
(三)诚信管理机制不完善
大多数高校都制定了非常全面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规章和条例,可谓无所不包。但现实是,教师之间、教师和大学生之间按不同的管理标准执行,导致个别规章和条例出现不公平、不公正,诚信的制度约束在这方面甚至是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学校管理者的诚信权威。学校管理者对诚信管理机制执行标准不一的现象,势必会影响到大学生更好地坚守学校的诚信规章和条例。在一些高校中,教师们的诚信示范作用并不明显,至于学校各科室管理层中因“人情风”而引起的诚信缺失现象就更加普遍了。所以,大学生的诚信能否在完善的制度轨道上平稳发展,急需国家教育部门与高校共同加强和完善。
二、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
(一)立法机构诚信法制化效应不足
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已将诚信上升为一项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的高校生活中,人们却很少能站在法治的高度看待诚信。大学生接受诚信教育的过程中,真正能从道德范畴与法律范畴两个角度同时理解诚信的大学生凤毛麟角,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能更注重诚信的道德层面的涵义,却轻视了从法治的高度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大学生一般都已年满18周岁,已经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涉及诚信的法律法规的基础性作用更应该在大学生入学的时候就开展起来,这样对大学生这一高素质的精英群体的诚信建设是大有裨益的。目前,我国立法机构还没有专门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法规出台,这正是加快诚信行为规范法制化进程的契机和切入点。因此,我们既要通过道德的“自律”提倡诚信,又要通过法律的“他律”规范诚信,尤其要加大诚信案例教学,以各种生动直观的方式开展大学生诚信法制教育。
(二)教育部门诚信指导性不强
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既是对加强教育管理的制度性约束,也是规范高校教师、学生以及学校其他相关人员行为规范的重要依据。但是,我们从文献和规章两方面来考量,诚信指导在制度供给方面始终显得微弱而单薄。就思想政治教育而言,我们很难发现有直接涉及大学生诚信问题的规范,大多只是模糊的概念衍生和学术解释略有涉及。所以,国家教育部门应在现行的管理方面加强规范,如在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资格认证、学生违规的奖励和惩罚条例、完善学籍信息的规范、就业指导规范、一系列助学基金的条款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以诚信为核心的条款、条例、规则和管理办法。
(三)高校监管和诚信评价体系匮乏
大学生诚信管理的关键在“制度”,制度落实则离不开“监督”,因此,建立和完善诚信管理监督机制是大学生诚信管理的关键一环。但是,许多高校存在着各种监管不力的问题,究其原因我们发现,学校的诚信监管部门一般作为学校的职能部门,直接隶属于学校管理,因而,从根本上说,它监管诚信的出发点与学校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而不能高于学校,这就有它自身的局限性,表现为当面临学校利益与学生利益产生冲突时,它只能选择以牺牲学生的利益为代价。
高校除了加强监督管理外,还要加强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设,但至今没有成立专门的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的高校不在少数。很多高校即使建立起诚信档案也并没有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诚信指标,造成诚信评价体系普遍匮乏,表现为大学生诚信没有权威评价或学校评价的可信度不足等。
(四)大学生个人诚信意识薄弱
高校大学生的种种失信、违信行为,也就是在大学生个人层面暴露出的诚信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对2000多名大学生的调查中发现,在对“你认为自己周围同学的诚信状况如何”的回答中,表示“一般”、“差”、“没感觉”的高达37.8%。由于同学间缺乏真诚和信任,更不愿与人交往,不把诚实守信、相互信任、信守承诺作为自己做人的准则,不再相信世上有真诚、信任和帮助,这都是大学生个人诚信意识薄弱的表现。
三、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立足于大学生的思想内容、学习环境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形成由国家立法机构的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学校教育规范、各方完善的保障机制组成的四层级诚信体系。
(一)国家立法机构的法律保障
法律对制度而言,往往能够起到基石作用。“道德规范只有通过合法的立法程序成为法律规范,此时,才能在法律的意义上对社会成员具有约束力”。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而,对大学生诚信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也应符合最基本的法律精神。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成为法律规范大学生行为的准则。大学生这个群体都已年满18周岁,具备自己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大学生所有的社会诚信行为能力都在法律法规设计的范畴内,这种设计完全符合法理依据。当前,在我国立法系统内尚无专门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法规,因此,如何在实践中尽快地填补这一空白成为我们研究大学生诚信法制化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所谓国无法不立,民无诚不信,只有建立并完善“诚信法律”制度,才能对强有力的诚信约束机制进行最大化的支持,从而为规范社会风气、完善学校诚信机制提供最基础最坚实的保障。
(二)教育部门规章的诚信指导
教育制度的对象是“人”。教育部门作为教育的核心管理部门,其最基本的职能即制定以“人”为中心的教育制度。因此,在提供诚信指导、支持诚信制度建设方面,教育部门责无旁贷。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我们国家教育管理部门颁布的许多文件都以大学生诚信为核心,如《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尤其全面。因此,如何让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自律意识,这是教育部门在教育内容的诚信指导设计上应该考量的首要问题。
(三)学校对诚信教育的规范和管理
国家有关制度设计的政策条文没有实际的操作程序和步骤,极其抽象化,学校需要根据与诚信相关的政策条文自己把握好诚信制度建设的立足点和突破口。那么,教育作为学校的基本职能,必须紧紧依靠教学内容和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想认知。学校可以开设激发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学生道德修养为基本内容的专项课程,另外,要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让其对大学生的诚信行为具有强有力的规范、引导、监督和约束作用。那么,大学生的诚信行为要如何进行规范呢?一是要设立专门的大学生诚信档案体系,这就涉及到相关诚信档案的建立、监管、保密和开放等;二是要完善大学生诚信评价机制的设计,涉及大学生的诚信行为和诚信品德如何评价和测评,测评的标准设定,执行的主体、事项和是否有实际效果等;三是要制定大学生诚信行为的奖惩措施。学校的诚信制度建设只有做到合理合法,体现诚信原则,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各方面完善的保障机制
制度的彻底实行离不开完善的保障机制,这就要求领导、投入、宣传教育三方面机制联动协调起来。首先,需要强有力的领导。诚信制度的实施是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法律的支持的充要条件,也离不开学校自身不断的尝试和探索,所以,建立从上到下的统一领导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如此,诚信制度才能顺利实施,逐步完善。其次,要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坚强的物质支持和人力配给,这两项的保障是一项制度能够顺利贯彻的重要保证。诚信制度的建设涉及立法部门、政府、教育部门、学校等方面,所以,投入机制离不开人力、经费的大力支持。再次,要加强宣传与教育。宣传教育是大学生与社会各方面最好的沟通方式,做好制度宣传工作,使学生了解诚信制度条文规章,明白“孰可为,孰不可为”,防止自身行为与诚信制度背道而驰,进而自觉地以“诚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通过以上三种机制,诚信制度才能够转化成学生的实际行动和道德规范,更好地完成“诚信内化”的升华。
[1]张桂生,张艳.加强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的思考[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9(4).
[2]钟志凌,张国镛.试析大学生诚信制度体系的建立[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5).
[3]范逸轩,关小旭.谈新时期大学生诚信制度的构建[J].价值工程,2010(2).
[4]黄蓉生,白显良.当代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的体系构建[J].西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7).
[5]沈杰.西方发达国家个人诚信制度及其运行机制[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6(2).
[6]檀传杰.论道德建设与制度安排的互补关系[J].现代哲学,2001(1).
[7]李强,雷鉴,曾光霞,李蕙兰,饶发玖.我国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的历史考察[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