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拦蓄工程有关问题的思考
2013-08-15黄锋
黄 锋
(山东省莱芜市水利与渔业局,271100,莱芜)
在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中,各地为充分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美化环境,建设拦蓄工程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内容。随着近年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河道内拦蓄工程提高了城市品位,提升了两岸环境形象。同时由于近年河砂无序开采,河床不断下降,两岸地下水水位随之下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为维护群众的切实利益,在保证行洪的前提下兴建拦蓄工程,有效抬高水位,也不失为两全其美的办法。
一、存在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中小河流内的拦蓄工程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1.沟通不到位,设计缺乏协调
各部门都执行自己的设计标准,不相互沟通协调,造成许多设计存在漏缺。目前很多方案设计在评审中不邀请相关部门参加,只是由内部专家审查一下就算过关了,其实每个部门针对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见解,把所有意见整合起来再进行设计才能形成较为完善的方案。
在中小河流治理的设计中,水利部门都要严格按照行洪标准进行设计,拦蓄工程必须满足行洪要求,但城建、园林等部门的设计往往会出现影响行洪安全的问题。这些部门很少与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大多设计是按照园林设计标准进行的,特别是对穿城的河道和城市周边的河道,几乎都是将河道作为园林的水系进行设计,没有考虑行洪标准,注重的是美观效果,如河堤追求绿化率,设置怪石、标志物,河道内布置喷泉、廊桥、曲桥,严重影响行洪安全。莱芜市城区的青草河整治设计,大部分采用园林设计标准,没有与水利部门沟通,建成后遭受大雨泄洪不及,洪水冲上路面影响了交通。
2.建管不到位,施工缺乏安全
这里的建管不是指建设程序管理,而是指整体性的管理。对于河道内工程来说,不仅要遵守建设程序,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洪预案、度汛措施等,这些都应该上报并得到批复,以便进行施工期间的管理。一些施工单位为节省开支,不准备防汛物资、机械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汛情估计不足,由此造成防洪安全事故。
中小河流内拦蓄工程的施工工期非常紧,大多要求汛前完成,以避免汛期来临造成损失。但由于面临协调等诸多原因,施工单位一般汛前无法按时完成,这就不可避免地进入汛期施工,因临时工程诸如围堰、导流等工程过于简易,从而造成较大损失,莱芜市瀛汶河2011年7月就出现过这种情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3.责任不到位,管理难以保证
中小河流的管理单位通常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保障行洪安全,但对于综合治理完成后的河道,很多地方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有时出现几家单位共同管理的状况。汛期河道虽然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但很多拦蓄工程作为形象工程和亮点工程却不能按照行洪要求进行放水调洪。像莱芜市大汶河#3橡胶坝,橡胶坝由水利部门建设并管理,而依托橡胶坝所建的西海公园和橡胶坝形成的河面由建设部门进行管理。汛期来临,按照防汛要求应该塌坝,但建设部门却以保证人们休闲娱乐等理由要求不得塌坝,两部门在此问题上不得不写出书面报告,由上级来定夺,致使拦蓄工程经常无法按计划进行调蓄,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二、主要原因
1.科学意识淡薄
目前绝大多数拦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遵循的都是“下级服从上级,专业服从非专业”。工程设计应按业主要求进行,业主虽然大多由专业部门担当,但却要将设计方案上报政府领导进行定稿,专业人员再按照领导要求进行设计更改。在设计更改中,专业人员要从理论上证明领导观点的正确性,很少从专业方面去否定领导的决定。领导通不过,那么项目就要夭折,因此说目前很多工程项目很难专业地、科学地进行设计和实施。
2.部门法规执行难度大
现在政府各部门都出台法规政策,这些法规政策在部门之间却很难执行。
按照水利部 《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要求,河道内进行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以保障行洪,不提倡建设拦蓄工程。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这些法规政策在城市规划部门就无法得到执行,因为原则上城市规划针对的是城区内的事情,而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城区外的事情,造成了一系列的矛盾。
3.职能部门统筹能力差
政府所属的各个部门都是为行使行政职能而存在的,部门多,专业性强,但在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统筹,由此造成一个项目在划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时出现混乱,即相关单位可能没有被划入,而不相关的单位却又成为主要参与单位。牵头单位如果是俗称的“弱势单位”,那么参与单位就很少能“听吆喝”,配合不紧密;如果牵头单位是政府或者很强势的部门,参与单位则能积极配合,但“强势”部门大多不精通专业,很难掌握全局,由此也就形成了部门之间无法紧密协调、分工合作的状况。
河道治理工程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如果工程规模较大,一般由政府牵头,水利部门负责拦蓄工程建设,公路或者市政部门负责河堤建设,林业或者园林部门负责河道两岸的绿化等等,分工很明确,但统筹能力较差。
三、建 议
1.强化科学意识
中小河流治理必须强化科学意识,要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科学管理,要用最新的专业科学指导工作。对于政府领导提出的意见,要用专业的理论数据说话,提出建议,避免发生不可预见的危险。
2.加强政府统筹能力
中小河流治理是政府工程,政府肯定要下大力气完成好,这就要求政府认真组织各部门就工程内容进行会审,力求执行统一的设计标准、建设施工标准及建后管理标准。同时要完善建设市场,强化建设管理,推行代建制,让专业人员替政府完成好专业的工作。
3.强化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能
中小河流工程责任主体应该是水利部门,要切实强化其管理职能,严格管理程序,明确管理权限;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对影响和破坏河道安全的事件坚决予以取缔和改正;要做好沟通工作,避免与其他部门出现新的矛盾。
[1]王越,丁艳荣,徐建华.中小河流治理技术研究及生态修复探讨[J].中国水利,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