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开展眼镜产品专项整治将全面建立召回制度
2013-08-15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3年1期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一批抽查结果,丹阳产的23种眼镜架不合格。为此,丹阳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眼镜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与此同时,丹阳市质监局还宣布今后将全面建立召回制度(“生产企业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必须主动召回产品”),以建立和完善眼镜行业质量信用体系。
(《新华网》)
评
纵观国内制造业,与市场发育较为成熟、行业秩序较为规范的一些大行业(如汽车行业等)相比,眼镜行业在市场规范方面无疑相对滞后,其突出表现是市场产品召回制度的缺失,迄今为止,尚无企业建立正式的问题产品主动召回制度,而这一制度在其他有的行业(如汽车行业)早已是司空见惯。如今,丹阳市质监局宣布将全面建立眼镜召回制度,这对于弥补行业制度方面的空白、推动丹阳眼镜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规范运营,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应当指出的是:全面性的召回制度的建立,不能仅凭商家的自觉自愿,还必须有严格规范的强制性制度和措施,否则,很容易流于形式,效果将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