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唇裂早期手术修复后继发鼻畸形的II期整形临床研究
2013-08-15姚文波黄干权贺先桂
姚文波,黄干权,贺先桂
(望城区妇幼保健院,湖南 长沙 410000)
唇裂是一种常见的先天唇畸形,多数患者伴有不同程度的鼻畸形,其整形手术方法甚多,先天性唇裂早期手术修复后继发鼻畸形的发病率相当高,为达到高度美容的效果,唇裂修复术后鼻畸形都必须用美容外科的观点和方法来对待[1]。我们在2002~2012年间共诊治唇裂术后继发鼻畸形患者90例,运用综合手术方式矫正鼻畸形,塑造接近解剖复位的鼻外形,取得医患双方认可的满意效果,现予以总结报道。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在2002~2012年间我们对90例先天性唇裂术后鼻继发畸形患者进行II期手术整形,其中男27 例,女63 例;年龄11岁~24岁,平均15.5岁,其中单侧唇裂鼻畸形77例,双侧唇裂鼻畸形13 例。
1.2 手术方法
1.2.1 麻醉 患者取仰卧位,头部后仰,经口腔插管全麻,或采用双侧眶下神经阻滞麻醉联合术区局部浸润麻醉。
1.2.2 矫正鼻翼、鼻尖和鼻小柱的畸形 作鼻翼鼻尖边缘相互连接的弧形形切口,分离大翼软骨,术野显露清楚后切断患侧大翼软骨内侧脚,然后充分游离弓背部组织与大翼软骨间隙,将分离的两侧大翼软骨在中线贯穿相互缝合,上提切断的软骨矫正至与健侧等高固定复位,以矫正鼻翼畸形及鼻尖不正,鼻小柱过短者,V-Y成形术矫正,必要时植入自体软骨或者多孔高密度材料聚乙烯材料材料支架于鼻小柱、鼻翼以作形态支撑以保证效果。
1.2.3 鼻中隔歪曲的矫正 仔细分离双侧鼻翼软骨及鼻中隔软骨,术野显露清楚后,在鼻中隔软骨下端离断鼻中隔软骨,适量剪去下端一小块软骨,固定鼻中隔软骨中间位置。
1.2.4 患侧鼻翼塌陷严重、鼻孔及鼻底畸形的矫正方式如果患侧鼻翼塌陷严重,往往患侧大翼软骨外侧脚向外下方严重移位,出现鼻基底宽大畸形,此时矫正患侧大翼软骨内侧脚后,则需同时松解患侧大翼软骨外侧脚,则视情况设计“V-Y”推进皮瓣进行塑形改造,让患侧大翼软骨外侧脚在无张力下 复位靠拢内、上侧以矫正外下方偏移的畸形。对于部分伴有齿槽裂病人有鼻基底宽大畸形的同时,出现鼻翼陷塌严重,在通过皮瓣推进的同时,于鼻肌束起始处离断患侧鼻肌,移位缝合固定于前鼻棘处骨膜,以改善陷塌畸形。患者部分病人鼻孔宽大改善不佳,可以在鼻底设计切除一小块适量菱形组织然后缝合,如果鼻小柱歪斜,对此如两侧鼻孔大小不等时,可用对偶三角形皮瓣转移术整复[2]。
2 结果
本组90例患者切口均一期愈合,正面观,术后无明显瘢痕,鼻尖形态圆尖居中,鼻基底线与口裂基本一致;鼻底观,鼻形态为近直角三角形,两侧鼻翼、鼻孔基本对称。术后87例随访1~2年鼻的良好矫正形态持久,医患均对手术效果满意。
3 讨论
3.1 临床表现的复杂而多样性决定了II期手术的必要性和困难性
单侧唇裂鼻畸形主要表现为患侧鼻翼下陷偏位、患侧鼻底宽大,鼻小柱短歪,鼻孔形态大小异常,鼻尖不正,鼻中隔歪偏;完全性双侧唇裂鼻畸形更复杂,上颌骨发育不良出现分离,鼻基底部的组织往往缺失,鼻小柱歪斜,鼻尖低塌,有的病人鼻翼下陷严重成水平外展形状。临床表现复杂而多样性决定了唇裂病人的II期整形既必要又困难,矫治鼻畸形就成为鼻整形外科中一个主要的也是困难的课题[3]。
3.2 唇裂术后继发鼻畸形的手术治疗操作要点
(1)现在这种继发鼻畸形整形手术方法许多,譬如:软骨下切口鼻畸形矫正术;鼻小柱切口鼻成形术;旋转推进瓣法的鼻整形术;骨移植加悬吊鼻矫形术;解剖修整软骨的鼻整形术;整体旋转复位鼻整形术等等。临床上运用单一术式很难解决具有复杂多样性的鼻畸形,需要一种或二种以上的方法综合手术方式。
(2)在II期整形修复过程中,由于畸形差异化,导致修复方法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鼻畸形的矫治在唇裂继发畸形整形中是十分关键,整形中需要成功复位错位的患侧大翼软骨,延长短小畸形的鼻小柱,调整鼻孔的形态和大小,有鼻翼基部外移时,还需分离大翼软骨外侧脚内移复位到正确位置,将鼻底大小调整到正常,鼻翼对称、鼻孔等大、鼻尖居中。
(3)术中应尽可能锐性剥离,尽量避免钝性分离的对组织创伤而影响血运,不影响软骨组织的生长发育,减少创伤出血及无张力情况下缝合组织是保证手术成功的必要条件[4]。
(4)术中尽可能解剖复位鼻肌对维持良好鼻外形的远期效果至为关键。术中仔细解剖复位鼻肌,尤其是附着于鼻翼和鼻小柱的鼻部肌肉,对改善鼻基底塌陷畸形,及鼻孔大小的正常维持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5)缝合悬吊患侧大翼软骨的位置与术后鼻孔的形态大小矫正有关。手术中游离患侧大翼软骨要充分,尽量在患侧大翼软骨无张力的情形下缝合复位,同时注意缝合悬吊的位置以既能纠正鼻翼塌陷畸形又不因悬吊位置过高出现鼻孔蹼状畸形为宜。
(6)复位矫正有偏斜的鼻中隔,这样术后软骨或人工生物材料支架的位置形状得到持久稳定保证,这对术后长远地维持鼻矫正形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5]。
[1]宋儒耀,方彰林.美容外科学(第三版)[M].北京出版社,2001:776
[2]王志军,刘林嶓.美容外科学 第一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236-237
[3]Walterc. Nasal deformities in cleft lip case. Facial plastic Surgery,1995,74-76.
[4]李世荣.整形外科学(第一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93-94.
[5]Guyuron,Bahman.Caudal nasal deviation[J].Plast Reconstr Surg.2003,111(7):2449-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