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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主席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创新实践

2013-08-15江苏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孟永军

国防 2013年7期
关键词:军民国防融合

■ 江苏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郦 斌 孟永军

中央军委习近平主席指出:“要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坚持需求牵引、国家主导,努力形成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这一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富国与强军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明确了要把军民融合式发展作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为我们拓展深化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践指明了方向。

一、深刻领会习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大意义

习主席的重要指示,是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的最新诠释,军地各级都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强化融合发展意识,推动军民融合深入发展。

(一)走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是我们党治国治军方略的历史传承。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着眼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将其发展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十六字”方针;20世纪90年代,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确立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针;2005年,胡锦涛同志深刻把握世情、国情、军情,提出要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并在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把“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作为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这充分说明,我们党的历代领导集体,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决心是毫不动摇的,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目标是矢志不移的,军民融合式发展与“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一脉相承。

(二)走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是顺应世界新军事变革的现实需要。随着科技产业革命和世界新军事变革的迅猛发展,国防经济与社会经济、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界限趋于模糊,国防和军队建设对经济社会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长期奉行军民一体发展模式,减少了军费投入,大幅度提高了国防建设效益。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战场,到处可见美军雇用从事运输、装备维修和饮食服务的“企业战士”。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用于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社会资源有限,只有妥善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关系,走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推动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实现军地资源双向利用,才能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深厚的物质支援和发展后劲。

(三)走军民融合式发展之路,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必然选择。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就是要把“强军梦”作为“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键是科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促进二者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和利用好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为国家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水平,确保国防实力能够适应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当前,我们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需求,按照“三步走”发展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坚持勤俭建军,深化军民融合,使宝贵的国防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在富国的同时兼顾强军需要。

二、不断创新军民融合式发展实践,推动基础设施和重点领域的军民深度融合

军民融合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战略工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等方方面面,必须正确处理全局和重点的关系,突出关键领域,推进深度融合。

(一)打牢军民融合思想根基。要将军民融合式发展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在军队系统兼任领导职务和在各级国动委、国教委、边海防委、双拥领导小组等各类工作机构担任职务的领导,充分认识到军民融合式发展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重要途径,认识到国防建设对经济建设的巨大拉动作用,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运用网络和移动多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广泛宣传国防法规和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方针政策;要结合区域特色文化,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建设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国防教育宣传街区,融入国防、军事和双拥元素,为军民融合式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根基。

(二)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转型。着眼信息化条件下作战保障新要求,努力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由粗放型向精确型转变。认真贯彻全国民兵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民兵调整改革,按照应急、支援、储备三类队伍,完成民兵组织结构和力量布局调整优化;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战备建设共抓、力量编组共建、能力生成共训、专业人才共育、物资器材共储、信息资源共享”的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提高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建设质量;着眼信息化条件下高技术战争动员保障需要,依托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经济动员中心、高新技术装备维修队伍等新型动员力量建设,提高“集群式动员、集约化保障”能力。

(三)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军事需求。充分发挥重大基础建设对经济发展和军事能力提高的支撑作用,围绕未来军事斗争准备需要,统筹考虑军地需求,按照“军需与民用一体、经济与战备兼容”的要求,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国防需求、强化军事功能。依托高速公路网、快速铁路网、海上运输通道、高等级航道和航空网络,统筹加强交通战备体系建设;把人防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强人防指挥、防空阵地、人员掩蔽、物资储备工程的建设,提高综合防护能力。

(四)实现人才培养军地共育。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发挥地方教育、科技、人才优势,拓宽军地之间人才培养和交流渠道。组织高中级领导干部到各级地方党校和行政学院参加培训,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和专家学者授课辅导,协调地方院校成立“随营军校”,组织官兵学历升级、学习掌握信息化知识,提高部队官兵的理论水平、思维层次和工作能力;充分挖掘社会人才资源,多方式多渠道引进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急需的信息、工程、医疗等专业人才,为军队战斗力的生成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做好退役士兵再教育再培养工作,探索“退伍即入学、毕业即就业”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将军队培育的人才转变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骨干。

(五)开展军地科技合作攻关。整合运用军地科技力量和资源,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促进优势技术双向转化应用。通过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等多种方式,推动多层次、多形式军民科技展示和交易平台建设;在技术集中、人才集合、设施集聚的高新科技园区,逐步建成“军民兼容、项目集聚”的产业园区基地;运用地方科技资源,为部队组织作战重点和难点攻关提供人才、技术和物质支撑,探索建立“部队提需求、国动委搞协调、军地联合实施”的合作攻关协作机制。

(六)融通军地信息化建设。采取军民合建、资源共享的方式,充分运用军地现有光缆网络资源,实现军地指挥机构宽带基础传输系统的大联网;依据战时国防动员指挥需要,采取政府支持、共建共用的方法,建设引接电话通信、视频指挥、动员专用和电子政务等网络,构建完成纵向到县、横向至各级动员办公室的多级军地指挥网络;按照常态运行和应急应战两种模式,制定“军地指挥信息系统运行规范”,指导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七)深化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持续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不断拓展军队保障社会化范围。实行饮食保障、商业服务、营房保障和通勤班车社会化;对远离军队保障体系、具备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小远散单位,逐步实行门(急)诊医疗和油料供应社会化;把驻军单位的水、电、气、热供应纳入地方城市(镇)建设规划,为解决驻军生活保障社会化提供基本条件;探索建立与国家人事劳动制度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相衔接,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模式。

(八)提高军地联合应急能力。坚持以应急需求为导向,以地方资源为依托,以遂行抢险救灾任务为重点,提高军地联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统筹抓好现役部队、民兵预备役和地方应急专业力量建设,规范力量使用的方法程序,形成优势互补、力量充足、运用规范的应急力量建用体系;抓好省军区系统引接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交通、气象、水利、海事等情报信息建设,完善军地应急情报会商机制;组织军地相关部门联合修订完善维稳处突、防汛抗洪、防抗台风、抗震救灾、核化救援、森林灭火等方案,实现应急救援方案计划军地衔接;按照“人武部门编队伍、地方政府配装备、军地联合抓训练”的路子,搞好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的装备保障。

三、着眼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常态运行,健全完善保障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体制机制

体制机制决定组织功能。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还必须加强军地沟通与协商,抓住关键环节,理顺各种关系,形成领导有力、决策科学、运行顺畅、职责明确的体制机制。

(一)建立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机构。近年来,虽然我国军民融合式发展工作成效明显,但领导体制不够完善、责任主体不够清晰等问题仍然存在。目前我们所取得的发展成果,还具有分散、零碎和自主的特征,缺乏统一领导和长远规划,必须设立一个强有力的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科学统筹,搞好顶层设计,推动持续发展。要成立专门的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机构,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和驻军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组织领导,研究会商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大事项。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综合计划与协调,接收汇总军地需求,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需求和建设项目进行研究论证,组织拟制军民融合式发展建设规划和法规政策,检查督促军地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等;专家咨询机构由军民融合式发展办公室聘请军地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军民融合式发展项目及建设规划的评审论证和检查指导,以完备的组织领导体系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运行机制。要着眼常态化运行,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需求对接机制。军队系统的需求由驻地军事机关牵头收集汇总,经初步评估审核后提交本级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机构;地方重大建设项目贯彻军事需求,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由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机构组织驻军单位研究提出军事需求,经评审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纳入本级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军地之间定期召开协调会,会商有关问题。经军地会商研究确定的军民融合式发展项目,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是规划计划机制。依据国家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战略规划,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制订《军民融合式发展规划》,明确主要目标、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依据《军民融合式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制订年度《军民融合项目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单位、项目进度、质量指标、经费保障等具体事项,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基本依据。三是政策激励机制。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意见》、《驻军保障社会化工作规定》、《重大建设项目贯彻军事需求暂行规定》等政策规定,对军民融合式发展工作进行规范;对参加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资金扶持和经济补偿;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表彰和奖励。四是检查评估机制。军地主管机构定期对军民融合式发展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任务落实。适时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验收和评估,对不能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调整,加强督导,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不受损失。

(三)推动军民融合工作有效落实。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关键在于强化领导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主席的最新指示统一军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深刻领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现实意义,增强抓好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积极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大背景、大趋势,把军民融合式发展项目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分层次制订实施计划,确保军民融合式发展顺利推进;要加强跟踪指导,适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军民融合建设项目落实;要将军民融合式发展情况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述职制度、公示制度、重点建设项目定期汇报等制度,不断强化融合意识,优化融合环境,提高融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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