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沾益县水源地生态保护的思考
2013-08-15杨俊华
杨俊华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矿业分公司,河北唐山063000)
1沾益县水源地概况。沾益县国土面积280.79km2,山区面积2374km2,占全县总面积的84.7%,境内多属构造侵蚀形成的岩溶丘陵地带,夹山间坝子。全县水资源总量27.39亿m3,其中:主水10.09亿m3(地下水资源量5.14亿m3,地表水资源量4.95亿m3),客水17.30亿m3。全县有中型水库3座,总库容1.395亿m3,小(一)型水库19座,总库容0.53亿m3,小(二)型水库110座,总库容0.28亿m3,小塘坝309座,总库容0.11亿m3,已开发利用2.39亿m3,占主水总量的23.7%(占地表水资源的48.3%)。
2沾益县水源地生态保护现状
2.1 加强综合治理和保护工作力度
(1)大力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沼气池),改善了水源
地生态条件,改善了农村水源地径流区点、面源污染。
(2)加大对库区群众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节庆日,对水库周边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水源地群众对库区生态保护的自觉性;强化对库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有效维护库区生态环境安全。
(3)加强水库管理。加强对库区生态植被的保护,定期对水面悬浮漂流物进行打捞,对库区管护范围内的垃圾、杂物进行清除、掩埋,并在库区路口和显眼位置分别制作了警示牌和水源地保护公告碑,加强库区保护的宣传和巡查。
2.2 建立了初步保护法规、政策体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过程中,环境、水土保
持工程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施工场地、取土区、渣料场进行综合治理。在水库库区及周边山林进行划定区域实施封禁管理,设立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制定《水库库区生态环境管护办法》、《水库库区林政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3 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保护机制。各职能部门成立了行政执法队伍,加大对水源地的巡查管护力度,加强对污染源的排查、防治,使水源地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护。林业部门负责水源地森林生态安全及林地的保护;水利部门负责水库安全及蓄水量、水质保障的日常管理与保护;卫生、环保部门负责水质监测与水源地农村污染源的防治及管理;土地部门对水源地非生产性用地进行严格管理与审批。执法网络已履盖到了全县所有水源地的各个角落。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执法力量,实施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查处和及时制止各类危害水源地安全的违法行为。
3沾益县水源地生态保护存在问题
(1)人为活动频繁,致林分质量差,坡耕地呈上升趋势,生态环境质量下落。
(2)保护资金欠缺。当前,县级财力相对簿弱,水源地生态保护无固定资金来源,多依赖于林业、水利、环保等各部门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水源地保护资金筹集面临较多困难。
(3)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管护队伍严重不足。当前,还未建立起统一协调管理机构和行之有效的水源地保护监督机构,水利、林业、环保、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管理,行政问责制度难于落到实处,治理措施难以形成有效体系。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联动,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4)受益者生态保护和补偿意识淡薄。长期以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造成了环境资源的极大破坏和浪费,忽视了对水源保护区居民生活水平的关注,受益者对生态补偿责任意识淡漠。保护者缺乏积极性,水源地群众得不到相应的生态补偿,对水源地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不高,滥采沙石、乱砍滥伐现象较突出。
4建议与措施
4.1 转变观念,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
(1)转变观念。由被动的"谁污染谁治理"的理念向主动的"谁受益谁付费"理念的转变,直接受益者付费补偿。正确处理好上下游之间的补偿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补偿关系,由经济比较发达的下游地区"反哺"上游地区,对下游地区利用水、森林资源的,在相关产业的税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上游地区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制度创新,由于生态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由政府购买生态效益、提供补偿资金,政府利用经济激励手段和市场手段来促进生态效益的提高。明确补偿主体,确定各方的权、责、利,水源地生态补偿补偿方为水源地生态受益者,除应交纳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外,还需增加水源地生态补偿费。补偿对象为水源保护范围内的居民,按照各自的付出和得益确定补偿数额。做好成本、效益核算,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在水源地保护成本的基础上,考虑用水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各用水单位的承受能力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标准。
(2)加大水源地生态保护和补偿资金的筹集力度。利用BOT (Build,Operate,Transfer)融资方式融资。在BOT方式中,政府部门与私人公司或项目公司签订特许协议,授权承担该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维护,并在一定期限内移交。特许期内,项目业主向项目的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特许期满后项目业主须将该项目无偿移交于给政府部门。利用BOT方式开辟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加速资金筹措。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原水水价,提高水资源费,加大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征收生态补偿税,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增加水源地生态补偿的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积极吸收各种形式的民间组织、金融机构、企业集体、环保社团以及个人对水源地生态保护建设的资助和援助,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注和参与水源地生态补偿。
(3)加强政策支持,构建生态保护及补偿体系。采用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构建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生态补偿体系。将资金补偿、实物补偿、政策补偿和智力补偿有机地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开展水源地的生态补偿工作。加强"造血型"补偿,应用 "项目支持"的形式,形成造血机制与自我发展机制,增强自我积累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自来水费中收取的反哺资金,直接用于水源地区直补和管理与保护工作。资金使用前期全部用于水源地区的保护整治,后期按3:7的比例,用于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和对因保护水源地而受损的群体直补。
(4)理顺水源区生态保护及补偿的组织管理体制。把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生态保护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促进各部门的相互沟通和通力合作,部门联系、上下联动,提高有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及时有效地解决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加深研究、制定保护政策、办法和工作制度,管理补偿基金,联合各部门执法力力量,落实人员经费,定期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兑现水源地居民生产生活补助,监督水源地群众履行约定义务。
4.2 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
(1)强化水源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树立全民环境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在学校、社区、农村、企业等范围组织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源区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2)通过开展"环保宣传下乡"、"大学生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小手拉大手,共同呵护美丽家园"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科普知识,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水源区生态保护行动。
(3)培养和培训一批科技人才,带动水源地区群众"科技兴农"、"科技兴水",开展以保护水源区实用技术和科普知识为主的培训,传授一技之长,使水源区群众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共同致富。
(4)抓好"环境教育基地"、"生态示范基地"的试点建设。选择水源区内有代表性的村落或生态产业,探索环境教育基地和生态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加强环境科普教育、宣传环保理念,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5)深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为促进全社会对水源区环境问题的关注,提高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自觉性,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通过事例警示人们,充分认识水源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4.3 健全水源地生态保护督考机制。健全水源地生态保护监督考核机制,激发决策者对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热情,惩处不作为行为。健全生态补偿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广泛吸纳相关方面的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及公民参与,加强监督。
[1]孙金华,黄海艳,周纲.水源保护地生态型社区建设的思考[J].江苏水利,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