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2013-08-15
(昌黎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河北 昌黎 066600)
1 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陪标现象
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后,强迫业主追加部分预算,所有这些现象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2 转包问题
“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在实践中,转包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形成“层层转包、层层扒皮”的现象,最后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大为减少,导致严重偷工减料,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1.3 评标不规范、不够成熟
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评标专家的组建也不够规范,使整个评标方法流于形势,认为评标就是去打勾,评标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1.4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素质不高,代理行为不规范:一是专业素质不高;二是弄虚作假;三是恶性竞价。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不健全,代理服务范围狭窄,不能做到全程代理招标,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难以体现第三者的公正立场,严重影响了招标代理市场的竟争秩序。
1.5 监管方面的问题
“多头管理”现象普遍,降低了招投标管理制度监管功能;监督力量薄弱,使大部分监督流于形势。
2 对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的的几点建议
2.1 实行招标人终身负责制,解决虚假招标现象
现在的招标人与工程项目没有什么利益关系,所以在招标过程中工程质量的好坏和建设的价款都与自己没有关系,招标人只负责招标这份工作,这样就给施工单位提供了进行不法行为的机会。招标的可靠性降低,虚假招标司空见惯,而且这类现象还有发展下去的势头。因此为了更好的解决此类问题的存在,对于招标人、负责人应该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负责制,这样有利于遏制虚假招标的进行,对于在设计使用年限里的建筑,如果在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就要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建筑物有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的话那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被追究的,特别是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的人,应该负起相关的责任来,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虚假现象得到控制、对于工程项目中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的杜绝,减少“豆腐渣”工程的产生,保证工程的质量。
2.2 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2.2.1 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特别是对招标公告发布、评标办法制定、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加强监管,防止政府部门和个人参于招标投标活动,防止腐败的发生。
2.2.2 联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2.3 强化监理工程师的职能,杜绝“转包”现象
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司空见惯,应当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监理职能。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应从质和量这两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2.4 采取新的标书检测方法,减少串标行为
在当前实行电子招投标制度的形势下,对电子标书进行检测,检测标书的雷同率,这种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围标、陪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5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监管
2.5.1 建立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约束,促进其公平竟争。
2.5.2 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
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2.6 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利用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有形市场,明确交易中心的服务责任和交易流程,交易中做到“八统一”: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中介)选取、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等,治理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减少串标陪标现象。为了保证在竞争中公平的竞争性,建设单位可以到交易中心中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从而使这些单位增加中标的机会,这样对市场的形成和完善是十分有利的。
2.7 加快建立电子招投标制度,推进网络远程评标系统
随着互联网的讯速普及,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全新的招标方式,在电子化招投标中,招投标主体、招投标过程,全部在一个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易,减少了人为因素的控制和干扰;其中电子评标系统的出现,更具划时代的意义,不但减少了评标专家的工作量,而且规范了专家的自由裁量,使评标更加规范,计算更加准确。电子化招投标真正实现了阳光工程。
综上所述,实施工程招投标制度,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目前,我国的招投标制度正朝着“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健康方向发展,虽然目前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但是也对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所以在招投标中应更好的进行完善和监督,从而使招投标市场不断的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进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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