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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第三类危险源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3-08-15李兴红

科技视界 2013年34期
关键词:煤矿培训制度

李兴红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红柳煤矿,宁夏 灵武 751409)

0 引言

煤矿五类(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灾害事故的发生不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更威胁着煤矿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1 安全管理体制及法规

安全管理是规定中央、地方、部门、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相互关系的准则及其运作机制。安全管理体制由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四部分组成。国家监察由国家政府部门依靠法律手段对煤矿企业进行强制的监督和检查。行业管理由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政策,指导和监督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负责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群众监督是煤矿企业员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协助和监督。这四部分在安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但某一部分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监管不力。

安全法规主要是调整过程中和商品流通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维护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以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按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安全生产与健康综合法、专门安全法、行政法规、安全标准。安全法规不同于安全制度,前者是国家相关机构制定的强制法律,后者是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的规范制度,虽然颁布机构不同,但都是对安全生产中最重要、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做出的规定。安全生产需要法规制度的保障,如果安全法规不完善或者不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在煤矿的经营生产中就埋下了“定时炸弹”。

2 安全制度

煤矿企业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煤矿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情况,建立各种具体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据可依。煤矿企业安全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分别存在于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中。

正式组织是为了实现企业目标所规定的企业成员之间权责关系的一种结构,如单位、车间、班组。正式制度是指煤矿企业为确保其正常运行依靠行政手段制定的一系列的规章规范。例如安全保障制度方面的采掘、通风、调度、防治水制度、机电、运输制度;物料管理方面的、火工品制度等;人事、培训方面的政工、安全培训制度等。其中最重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矿长到普通员工都要有明确的责任制度,例如矿长责任制、总工责任制、采煤区长责任制、区队技术员安全责任制、巷修工责任制、通讯维修工责任制等等。

非正式组织是人们在共同劳动中形成的,基于共同感情而构成的一个体系,如小群体。它是在一些工作以外的联系中自发形成的。它是组织内部成员的感情倾向、价值取向,是群体成员的行为准则。有成员违反了非正式制度就会受到群体内其他成员的排挤,所以成员为了“生存”就会从众、服从这一制度。在群体中除了正式的管理者外,还存在非正式的“领袖”。正式组织的权威由管理组织赋予,非正式组织的权威则来自成员的个人情感因素或恐惧心理等。在煤矿企业中,如果安全作业规程成为非正式群体的制度,并且群体“领袖”积极履行,那么整个群体的安全生产状况就很好。

3 安全机构

为预防煤矿五类灾害事故,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构。包括煤矿负责人职位设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设置、生产基层单位、班组设置的完整。其中和预防工作最为紧密的就是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例如:生产调度、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技术(地质测量)、“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安全监控检测等技术管理机构。在具体矿井中针对灾害事故还需设置的煤矿防治水机构、防突机构、防灭火管理机构、顶板管理机构等矿井灾害防治机构。

4 组织管理

4.1 管理水平

管理水平主要指管理者的水平。管理者是履行管理职能,对实现组织目标负有贡献责任的人。管理者及其管理水平在组织管理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对于煤矿安全工作而言,管理水平的影响因素包括,安全文化知识、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等。

4.2 安全氛围

它是在煤矿企业背景下,安全生产生活中所创造或逐步形成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准则、安全作风和安全文化的总和。它受负责人的重视程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员工的安全态度三方面影响。

4.2.1 责人重视程度

从事故的教训中可以看出,有些煤矿负责人安全意识低下,强调生产、效益忽视了安全,具体表现在煤矿负责人对安全不重视、安全工作执行不力、忽视安全制度建设、不重视相关安全培训等方面。煤矿负责人不能以身作则,就会导致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从而引发一系列的事故。

4.2.2 安全教育及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安全氛围的重要手段,不仅要有相关的培训机制还要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设置的安全培训要考虑到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还要考虑到文化程度较低的员工的感知程度,要避免培训安排设置不合理员工不满意,设置科目不易理解员工听不懂等情况。

4.2.3 员工安全态度

员工的安全态度是由群体影响决定的。在煤矿企业中不健康的安全态度表现在对违章作业、不规范作业的默许,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检查不配合,对安全教育培训的不重视等方面。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企业形成不健康的安全氛围。

4.3 安全投入

企业为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总和称为安全投入。它是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对于煤矿企业而言,要保障安全必然需要一定的安全投入。其安全投入的多少,投入比例增长的快慢,安全投入分配和投入方向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5 人的不安全行为

5.1 意不安全行为 有意的不安全

在煤矿企业中有意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人的三违行为。所谓煤矿“三违”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影响有意不安全行为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5.1.1 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来源于人们安全生产经验和安全管理科学知识相结合的实践,又反过来支配安全生产的复杂心理过程。它是认识、情感和意识为基础的有机整体,从个体的安全防护意识层次上分析,大致归纳为事故发生时的应急保护意识,危险辨识时的间接保护意识和事故预防时的超前保护意识。

5.1.2 安全心理

安全心理是有意不安全行为的深层因素,是造成有意不安全行为的本质因素,主要包括侥幸心理、逆反心理、惰性心理、经验心理等。

5.1.3 安全法制观

安全法制观念是指人们对安全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其核心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行为人安全法制观念淡薄,使其在煤炭生产过程中不重视自己需承担的义务和相关的法律责任,以至在工作过程中采取了有意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

5.2 意不安全行为

无意不安全行为指那些非故意、不存在适当需要和目的的不安全行为。这类不安全行为由行为人的生理状况、受外界事物的变化刺激以及错误感知导致的。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信息错误、生理缺陷、精神不集中及应急操作不当。

6 结束语

总之,对煤矿危险源风险评价研究,可以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提供理论基础,为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1]孙猛,陈全.矿井风险评价基本模型研究与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1999,9(5).

[2]王焘.基于危险源理论的采煤工作面风险评价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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