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需生态规划
2013-08-15中国建设报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3年15期
据统计,全国每年新建房屋近20亿平方米,存在着大量的高能耗建筑。绿色建筑作为现代社会生态城市、节约型城市、循环经济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影响着城市生态系统安全与功能稳定的组织结构,参与城市生态服务能力的效率变化,对提高生态人居系统健康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城市生态系统的高效存在与服务功能的稳定性是发展绿色建筑的核心基础,也是绿色建筑设计与建造技术应用的前提条件。
以往城市规划多从土地及空间配置出发,注重城市功能及交通优先,这种规划多以人的需求、便利为核心,将城市生态研究仅仅作为规划编制中的过程参考,往往具有明显的人为性、片面性。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中提出要积极推进绿色规划。以绿色理念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并将绿色指标作为土地出让转让的前置条件。
要打造绿色建筑,一定要对开发用地进行前期综合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健康安全性、地质、古迹等方面,避开水源保护区和有土壤、空气、电磁等污染的地区。规划设计要保护用地及其周围的自然环境,尽可能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将开挖面积和植被破坏减至最低。保护和尊重人文环境和优良的城市空间尺度。
同时,要注意水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注意建筑整体布局、朝向形成较好的日照、风环境等的影响,改善住区小气候,减少热岛现象;社区内外营造便捷多样的交通,减少私人汽车使用量,减少其造成的污染,加强步行交通和公共交通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