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宪法 敬畏人民
2013-08-15
忠于宪法 敬畏人民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落下帷幕。新当选的国家领导人通过就职讲话和答记者问,给人代会作了完美收官,带给人们更多希冀。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代会闭幕讲话中说:“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记者会开场白上强调:“我们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把努力实现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作为神圣使命。”
这些从国家最高议事殿堂传来的铿锵有力的话语,是最美“中国好声音”,更是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忠于宪法、敬畏人民的宣示和承诺。
实现中国梦,宪法是基石。习近平曾说:“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历史和实践都已证明,宪法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法。同样,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离不开“忠于宪法”的要求。
从现代政治的发展趋势看,法治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中国自然不能例外。目前改革进入了深水区,“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若想在新一轮的改革中有所突破,迫切需要回归到宪法和法律的原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约束公权,保障民权,恪守权力边界。唯有如此,改革发展事业才不至于“折戟沉沙”、“半途而废”。
实现中国梦,人民是主体。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忠于宪法,敬畏人民,就要明白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就要在思想深处萌生、确立对人民的尊重之心、敬畏之心、关爱之心,更多倾听人民心声,研究人民需求,回应人民期盼,以“群众支持不支持、群众拥护不拥护、群众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少一些不受群众欢迎的“花拳绣腿”,多一些百姓喜闻乐见的“干货、硬货”。
“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只有对人民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时刻铭记“当好人民公仆”的理念,才能使权力真正为民所用、为民所享。也只有对人民有敬畏之心,政府才不敢失信于民。
刚刚闭幕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依法决定任命了新一届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并颁发了任命书。
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实际上是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经过法律程序代表人民授予的权力。它凝聚着全省5 0 0 0多万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更代表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庄严的国徽映照下,省政府组成人员接过的不仅是任命书,更是为民履职、依法履职的责任。
“两会”闭幕了,共筑中国梦的大幕才刚刚开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职权,真正把自己摆在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线”,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