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建议促成老年人乘公交优惠
2013-08-15於义杰
浙江人大 2013年12期
在年初召开的岱山县人代会上,周亚萍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让本县老年人凭“老年证”享受公交优惠待遇的建议》,要求县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让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车享受半价优惠,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
县政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在汽车站、客运站码头设置了“老年人优先购票”的标志,候车(船)室内设置了一定数量的老年人专座。同时规定,老年人在乘坐上述公共交通工具时,凭“优待证”可优先进站和上下车(船),其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乘坐环城公交车,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