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部署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
2013-08-15张晓松
共产党员(辽宁) 2013年18期
当前,商业贿赂、限制竞争、商业欺诈、侵权假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自8月15日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
商业贿赂不仅导致物价虚高、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且败坏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以医药购销、医疗服务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近年来,限制竞争行为有所抬头,阻碍了资源合理配置和市场优势发挥,严重损害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依法查处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