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六条纪律”保障“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活动有成效
2013-08-15张建龙王新斌
支部建设 2013年12期
(张建龙 王新斌)
交城县开展的“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集中走访活动涉及2000名干部和2万贫困户、6万农户,活动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交城县纪委监察局提出“六条纪律”。一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岗,按要求开展工作,严禁擅作主张,我行我素。二是要增强宗旨意识,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与村干部和群众接触时要态度和蔼、平易近人,不得盛气凌人。三是生活情趣要健康向上,不得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等活动。四是要在走访期间一律吃派饭,与群众同吃同住,不得接受乡镇或农村干部群众的宴请,不得饮酒,不得在饭店酒店就餐,绝不能增加基层群众的负担。五是不得利用下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得参与经济实体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得让乡镇、农村、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向农村干部或群众索要土特产或礼品。六是在集中走访期间,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将采取集中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