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强化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2013-08-15
支部建设 2013年10期
他们出台并实施了《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一是明确重点监管内容。突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定、严守政治纪律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在“三重一大”决策中民主决策情况;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的监督。二是采取多种监督措施。综合采用组织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努力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际效果。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年度总结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政谈话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审计监督和年度考核。四是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实行对“一把手”监督管理分级负责制。市、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建立“一把手”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