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振兴政策
——生态环境保护篇
2013-08-15房延辉
文/房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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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篇
文/房延辉
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关于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土地和矿产资源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91号)。主要政策:做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鼓励利用宜林宜草荒山、荒地造林种草,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
⒉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主要政策: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环境中生产生活。
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主要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⒋辽宁省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通知》。主要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目标,推进节能措施;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原材料节约,加强城市、工业和农业节水;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发展循环经济。
⒌辽宁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5)的通知》。主要政策:明确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强各生态区的环境治理和保护;实施分级控制管理;努力构建生态经济体系、资源支撑体系、环境安全体系、自然生态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
⒍辽宁省政府《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政策:强化政策约束和激励机制,严格市场准入;严禁向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提供土地;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支持解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处理等问题。
⒎辽宁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政策:深入实施“碧水、蓝天、青山”工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强环境风险监管,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大力促进绿色发展;健全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体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本栏编辑/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