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法院纪检组组长警车私用被免职
2013-08-15胡靖国王菲菲
支部建设 2013年18期
(胡靖国 王菲菲)
武乡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张某因开警车进京办私事,不久前被免职。
5月15日,网上发出“山西商人开警车进京”的信息,并附有照片,反映山西商人李某开武乡县法院“晋DA478警”牌警车进京。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属严重违纪,这一信息引起山西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经调查,“晋DA478警”牌警车为武乡县法院警车,非配给纪检组使用,责任领导为纪检组组长张某。5月2日张某开警车在京办私事时,因为对北京交通线路不熟,由武乡籍老乡李某帮助开车,行至北京友谊宾馆,李某入内会见朋友,随后驾车离开。
为此,武乡县委决定免去张某武乡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目前,该警车停放在武乡县法院院内,车内行驶证、钥匙均已移交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