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外交的层次及效用
2013-08-15范勇鹏
范勇鹏
文化外交是以一国政府为主体,在思想、教育、文化等领域,对他国开展的持续性的人员交流、文化传播和思想沟通,以渐进实现国家软实力提升和文化推广等目的的活动,包括文艺外交、文明外交和思想外交三个层次。文艺外交仅能起一种辅助性、边缘性的作用;文明外交可以帮助别国人民认识到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形成的善的特质;思想外交传播一个国家对世界根本问题的系统性知识。
文化外交是由政府或政府委托、资助的机构基于平等关系而进行的对等性和相互性的文化交往活动。其目标是塑造一国的良好形象,增强一国在国际上的吸引力、认同度和影响力,不仅注重短期的、具体的效果,更强调长远的、深层的影响。其内容要求具有真实性和善意性。当然,真实性不意味着完全的客观性,因为真实是有选择的,文化外交可以侧重传播一国文化美好、优秀的一面,但不应进行“必要的欺骗”,否则有可能产生对外宣传和公共外交政策所易于带来的负面结果。善意性也并不否定竞争性,在全球思想与价值观的市场上,肯定存在着竞争,文化外交的意义在于通过平等、相互和自愿的方式来营销一国的文化,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竞争,赢得认同和尊重。
文化外交的界定
正因为文化外交是相互、平等、自愿的,故真实的力量最可贵。本文将文化外交定义为:以一国政府为主体,在思想、教育、文化等领域,基于主体的平等性、方式的对等性和相互性、内容的真实性、目标的长远性,对他国开展的持续性的人员交流、文化传播和思想沟通,以渐进实现国家软实力提升和文化推广等目的的活动。
不同于一般性文化外交,人文外交是在中国当前外交语境下提出的特殊概念。它的提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承担着新的历史使命,展现出中国外交的新观念,体现了执政党的方略转变。不同于文化外交反映的一般性外交现象,人文外交的提出重在展现一种姿态,宣示一种价值,是一种概念的革新,甚至范式的转变。其与文化外交主要的区别在于反思了文化外交的扩张性、弱化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竞争性,更强调包容和谐。其发展仍不成熟,特别是具体的实践方式尚待探索。故本文仍然主要论述当前普遍存在的文化外交现象。
文化外交的范围十分广泛,但对于社会科学和外交工作来讲,研究和实践价值较大的只是其中一部分。牟宗三先生认为中国传统思想中,儒家最为“人文”,他引用唐君毅的说法,指出道家“超于人文”,而墨家“次于人文”。我们姑且引用唐君毅的这个说法来借喻文化外交的范围:超于人文者(如宗教、核心价值观等过于“形而上”者)和次于人文者(如技术、器物等“形而下”者)均不是文化外交探讨的主要对象,虽然它们也属于广义的文化领域。
所谓“超于人文”,是指一个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核。但对于人类来讲,特别是对于具有不同品质的其他民族或文明来讲,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它的文化性是有限的。在这个层次上的文化外交没有太大意义,比如美国无论怎样开展文化外交,也很难让东亚或中东人民完全理解和接受其新教思维方式;而中国无论如何开展文化外交,也很难让欧美人民真正理解不同于主权国家理念的天下观念。
所谓“次于人文”,是指工具层面的文化。它固然植根于一个文明的内核,但它一旦从文化基因中生长出来,就将注意力聚集在客观世界。它虽然与人的生存境况息息相关,但直接涉及价值层面的东西比较少;它虽然具有极强的可通约性,在表现形式上完全符合“文”的要求,但沟通交往的意义负载不大。因而这个层面的外交,对人施加改变的能力不强,不能导向认同、导向合作,因而不是外交的主要对象。比如各古典文明在天文学、数学方面的贡献固然是重要的文化成果,但对于国家间的文化外交,效力可以忽略不计。
因而探讨文化外交,应将重点放在核心价值观和工具理性这两个层面之间,以免过于泛化。
文化外交层次:思想、文明、文艺
明确上下两个边界之后,我们便可将文化外交涉及的层面限制于针对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而产生的精神性回应及其物质载体,包括思想、文明和文艺三重维度。与之相应,文化外交也应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思想外交
思想是指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范式,是对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人与国家关系和国家与国家关系的基本看法。思想的传播与竞争会产生话语的权力,因而是国际关系中争夺的核心利益。思想本身也有不同的层次,包括对人类存在的根本问题进行反思的哲学层次、对人类社会的经验问题进行研究的科学层次以及对人类政治的合法性问题进行辩护的意识形态层次。这三个层次的传播都能影响人的思想和行为,因为它们可以影响人的世界观、思想方式和价值立场。思想的本质是提供“真”,即对世界的真知识或能够令人相信其为真的知识。思想外交在国际关系舞台上争夺就是关于何为“真”的话语权。
文明外交
广义的文明常被分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本文使用的狭义文明概念是指一个民族历史上创造的能够体现其精神实质的物质和制度产品,包括历史叙事、传统文化、生活方式、行为规则、法律和政治文化、商业伦理等。文明有不同的侧面,但每个民族或文明都会张扬好的一面,隐藏坏的一面。这样做对内有利于凝聚力和认同感的形成与强化,对外有利于说服异己、天下归心。例如,西方文明倾向于强调其民主、人权、法制、福利等进步性因素,却对战争、殖民、宗教独裁及大屠杀等阴暗面有所避讳。而中国文明通常强调的是天下体系的持久和平、中庸之道的至高至善、儒释道法的水乳交融、兄弟民族的多元一体,不愿提起儒教社会的尊卑有别、封建专制的残暴无情、治乱分合的残酷循环以及民族融合过程中的阵痛与摩擦。这本是人之常情,也是为了社会凝聚和政治秩序的需要。但这也说明了一点,有关文明的话语是关于“善”的话语。每个文明都力图表明自己是“善”的,并指向昌明、有序、繁荣、合理的理想未来。因而,文明外交实际上争取的是关于“善”的代表权。
文艺外交
文艺主要包括文学、艺术等,是人对生活经验的升华和表达,它主要体现了人对自身价值和情感的肯定,对自然和社会美好一面的赞美和对理想未来的期许。文艺固然涉及对生活各个方面的反思,但其最终指向是关于美的。文艺最可以展示一个民族或文明对美的看法、美的标准和实现美的路径。文化外交范畴下的文艺外交,包括对一个国家文学、艺术、文化遗产和文化产品的国际推广,是为了展示自己美的一面,以期打动人心,培育认同。因而,文艺外交实际上是竞争关于“美”的表现权。
文化外交的效用
思想外交、文明外交和文艺外交在文化外交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缺一不可。但三者对于一个国家争夺国际话语权和塑造国际认同的价值是递减的。思想外交最难成功,而一旦成功,其影响力在受到新的挑战之前无可匹敌。文明外交与文艺外交实施的门槛相对较低,但其作用力显然不如思想外交强大。更重要的是,文明外交和文艺外交与外交活动的最终目的——得到认同、获得权力——之间并不一定是正相关关系。
首先,文艺外交仅能起一种辅助性、边缘性的作用。文艺演出、艺术交流虽然有可能传播非常高端的产品,但却无法影响深层的动机。让别国人民面对中国的戏剧、美术或雕塑作品时流连忘返、心旷神怡,并不必然使其在文明竞争和国际关系中变得更加善意、更加合作。
文明外交略胜一筹,因为它可以帮助别国人民认识到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形成的善的特质。通过文明外交可以使别国人民意识到中国人的文化、行为规则和思维模式。但是文明外交的局限是,它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他国对中国的身份认知,它对别国决策的影响是行为层面而非认同层面的。
思想外交则不同,它传播一个国家对世界根本问题的系统性知识。如果他国人民接受了这种知识,便会产生观念上的认同感,进而有可能不知不觉地按照这种知识生产者的指引来行动。而这种系统性知识的竞争力就根植于其对现实的解释力强弱。不同于“美”和“善”,“真”有功利性的标准,大多可以被客观经验和实际得失所校验。在民族和文明的竞争中,谁的讲述方式和理解体系能够被实践所支持,能够带来更强大的“硬权力”,谁就有可能赢得辩论。
当然,从长时段来讲,“真”也是相对的。首先,一套思想体系只能对一个阶段的世界历史提供“真”的(或能够让人信以为“真”的)知识,随着生产方式、社会结构或全球力量平衡的变化,这套体系会面临修正的挑战或颠覆的危机,因而无法继续说服人。其次,一套思想体系,特别是其中意识形态的部分,在给其该体系的生产者带来观念霸权和战略利益的同时,也会逐渐地导致新的不平衡。这会导致新的反叛行为,并引发文明的冲突或范式的转换。所以,永远有效的思想外交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