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粹主义形成机制与社会威胁:从哈尔滨杀医事件到李某某案
2013-08-15赵若含张红茹
赵若含 张红茹
栏目责编:陈道生
民粹主义是产生于俄国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一股社会思潮。它最著名的口号是:到民间去。这个口号将变革俄国社会的希望寄托在广大农民身上,要求革命的知识分子与农民相结合。”①“民粹主义有三个标志性的特征,即草根性、非理性和批判性。”②其核心是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民粹主义者往往认为精英阶级所代表的统治团体既腐化又堕落,因此宁愿要人民相信自己,也不愿相信这套制度,所以民粹主义主要的特质就是对政府和精英的反对与不信任。可以说,民粹主义是一种人民不满现状的社会心理。
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是对现实中民粹主义思潮的延伸。在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兴起于21 世纪互联网的普及。相较于传统的民粹主义,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也衍生出自身的新特点:第一,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无体系、无纲领;第二,网络民粹主义比传统的民粹主义表现出更大的影响力;第三,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由于所依托传播工具的优势,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和潜在危险性。③
杀医事件与李某某轮奸案——网络民粹情绪的宣泄
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早期改革中一些政策与措施弊端逐渐暴露,社会不满情绪潜滋暗长,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对社会公平与权利监督的呼唤。过去的几年里,一系列社会事件使得人们将矛盾对象直指权贵阶层。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成了人们问责与泄愤的主要途径。一些网民以“人民代表”的身份说话,或对当事人进行侮辱性的“人肉搜索”,或因当事人身份的不同而转换观点,立场飘忽不定,或对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进行非理性的指责,这些都体现出民粹主义的一些特征。
2012年3月29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生的实习医生被杀事件,将这种民粹情绪点燃。在这起医患纠纷中,被害的是一名从未给患者李某诊断的无辜实习生。然而在事后的一项网上调查中,参与调查的6161人中,选择高兴的居然高达4018,占总数的60%。与此同时,天涯论坛也在事件发生的十几天之后,对网民的评论进行了抽样调查,选取了200 条评论样本,进行言论倾向分析。从调查结果上看,24%的网民能够客观分析,看到更深层的问题,认为是中国医疗制度上存在弊病,而选择“医生不值得同情”的人达到47%,认为“医生也是弱势群体”的人只有19%(数据来源:天涯社区社会舆情部分析报告)。而在网易上针对这条新闻的36100 条评论中,有一个网民这样说道,“应该举国欢庆啊!鞭炮响起来!小酒喝起来!音乐开起来!”正像白岩松在《新闻1+1》里所说,如果36000 多人里只有一个人这么说,可能还可以加引号理解,但是要知道,随后,顶这个帖子的数量达到了5172 人。
2013年2月,李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拘留,继2011年打架被劳教之后,李某某又一次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数月以来,随着案件审理的缓慢进行,人们一直没有停止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在此之中,李某某的家庭背景,作为“官二代”的跋扈性格一直是人们讨论的重要部分,而对受害女孩近况的关注声音则非常少。作为李某某的母亲,梦鸽的每个动向都会遭到网民的指责。在此期间,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较为理性的声音,认为不应该抓住李某某“官二代”的标签不放,应当尊重司法程序,控制舆论审判等。但是在网民“群情激愤”的力量下,这些声音显得更加“弱小”,被网民贯之以“水军”称号,出现网络表达的不对等倾向。
在中国阶层矛盾日益紧张的现实中,人们习惯将“富二代”“官二代”这些“标签人群”作为不满的宣泄点。在这种情绪下,事实本身与公正表达被忽略,人们很容易陷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民粹陷阱,导致舆论审判干扰司法独立。对精英阶层的反对,对底层平民的崇尚,体现了民粹主义的思想内核——以民为粹。
网络民粹主义形成的机制
社会心理机制。 当我们反思李天一案等一系列社会事件时,会发现这种网络中的民粹心理并不只是在具体的社会事件中体现,它更反映了一种蔓延于网络舆论中的社会情绪。当与现实事件相遇时,这种情绪会集中爆发,体现于网民的宣泄声中。而这种社会心理形成于两方面:一是我国特殊的历史文化,二是当下转型时期的现实环境。
“民本主义在中国传统社会是治国的基本思想,儒家文化在经济上提倡平均主义,不患寡而患不均,在政治上提倡民本主义。虽然民本主义和平均主义不是民粹主义,但可以成为民粹主义的文化土壤。普通民众长时间处在权威精英的压制之下,急需宣泄压抑情绪的出口。”④同时,民主革命时期的革命理念也继承了我国传统的“大同思想”,从小农经济出发,强调下层人民的力量参与。在我国历史上的阶级分化中,底层人们对改变生存境遇的愿望最为迫切,因此在革命中也是最容易动员的群体。加之近代史上,我国经历着长期的屈辱和抗争,被欺压、被侵略的历史形成了“四万万同胞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的怨恨和激愤之情。因此对权力、官僚、精英的反抗是底层人民群体性格中的一部分。
在现阶段的改革深入期,我国的社会矛盾层出,住房商品化、医疗产业化、教育产业化等改革措施于无形中增加了人们的生活成本,尤其对于中低收入的平民阶层,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与否直接关系其生活质量与安全感。在改革之前,国家主导利益分配,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的公平。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利益主体逐渐多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但是当利益优先者达到一定引领水平之后,就必须着手“兼顾公平”,这意味着政府要还权于民,资本家要还利于民。然而近些年,这些方面的社会矛盾并没有得到有效地化解。现实中精英与权威的言行刺激了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滋长,一些专家成为利益团体的代言人,为富人说话,为既得利益者说话,为当权者说话。知识界、学术界各种学术不轨,乃至道德出轨事件,经过互联网的放大和传播,使得他们应有的清誉受到广泛的质疑。就官员而言,有些官员高高在上,官僚主义,甚至贪赃枉法,腐败腐化;有的官员朝令夕改,与民争利,凡此种种,政府的公信力和官员的形象必然遭到网民的非议。至于中国的有些富豪,有相当部分的财富并不是来自“勤奋劳动”和“合法经营”,一些富人崛起于备受争议的房地产业、小煤窑等,更加深了网民对富豪的怀疑。还有一些富豪生活奢侈、处事张扬、蔑视平民,也容易激起网民的义愤。
这些阶层矛盾、地区矛盾、贫富分化,以及利益冲突都是现实生活中民粹主义的培养皿,加深了平民草根阶层对权贵集团的不信任与排斥,也成为当下民粹主义重新抬头的一个推力。
互联网的技术支持。 传统意义上的民粹主义是底层人民的一种社会心理,但由于地域限制,这类群体中的人们很难在大范围交换意见,因此民粹情绪多呈点状分布于社会底层。然而互联网的普及,给这些呈点状分布的意见带来了汇聚与整合的平台。
诺依曼在沉默螺旋理论中指出,人们在意见表达时,总是取向群体的认可,害怕被多数意见孤立,而互联网的匿名性恰恰打破了被孤立的情境。在互联网上,人们表达自我时更加大胆,即使与多数人相左,被孤立与攻击的也只是虚拟的网络身份,多数情况下不会对现实生活产生影响。在哈医大杀医事件中,那些叫好表示“高兴”的人,即使明知道自己的言论并非客观理智,也仍会以这种途径宣泄情绪。在互联网环境中,所有信息都可以实时发送和接受。多元渠道使互联网的传播打破了地域限制,将平民阶层的意见整合,使原先呈点状分布的“感受”汇聚在一起并得到强化,使之成为一类群体的“判断”,这是网络民粹主义形成的一个重要过程。
另外,网络传播模糊了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的身份。web 2.0 到来开启了交互传播的时代,任何人都可以发布身边的资讯与个人观点,而在信息把关力被削弱的过程中,其真实性经受着考验。2009年,一篇题为《河南官员把拆迁户孩子扔下楼》的帖子在网上热传,在网民中引起巨大轰动,被网民称为“2009年最为卑劣的一幕”。然而这条新闻在后来的调查中被证内容失实,是一条假新闻。此类耸人听闻的信息在网络上不在少数,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加深了不同群体间的敌视与仇恨,助长了非理性的民粹主义情绪。
网络民粹主义的社会威胁
网络民粹主义作为一种以平民为中心的社会思潮,在推动社会公平公正的过程中无疑会起到积极作用。它在网络上为草根阶层打开了一块表达意愿与诉求的公共领域,对精英阶层和权贵集团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以此平衡社会权力与资源的分配,其正面意义值得肯定。
然而,我们又必须认识到,逐渐扩张的网络民粹主义带来的社会危害更不容忽视。在哈医大杀医事件中,这种民粹主义心理所带来的是对无辜生命的漠视,是对那些恪守医德的医生的伤害,这种宣泄非但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反而更加深不同阶层的情感距离。它的确给医疗体制改革以警示,但这种警示以牺牲生命与人性关怀为代价,这是在推动社会进步中所负担不起的。而在李某某案中舆论一边倒的讨伐,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司法的独立与公正,干扰公众对不同阶层的理性认知。
民粹主义的一个特征是追求极端民主,而非协商民主。暴力民主的最终归宿仍然是暴力,把民主推向极端化和理想化,把人民大众当成所有行为合理性的唯一来源。网络民粹主义的无限扩大,会进一步加深社会中的敌视情绪,形成威胁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网络中经常有网民发布不加证实的言论,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信口开河,造成了人们对事件的混淆认识和错误判断。一些网民还以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名义,否定其他社会群体的正当利益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正面作用,否定文化精英在社会文化变迁中的积极影响,甚至有意遮蔽、淹没在底层和为底层而工作的精英的努力。制造平民群众和精英群体的对立,不利于社会和谐。与此同时,网络民粹主义将“平民化”与“平均化”作为一切审美的标准,“它排斥包括精英文化、边缘文化、前卫文化,甚至现实主义文化在内的所有其他非平均化的文化理想和文化需求,这是以大众名义所施行的一种一元化文化专制。其结果不仅意味着大众中的许多成员的文化诉求被否决,而且也意味着文化的多元格局被破坏”。⑤而一些大众媒体为了迎合这种审美需求,过分刺激受众偷窥、泄愤等不良情绪,导致内容低俗化,利用炒作追求卖点和噱头,破坏健康的文化氛围。
哈医大杀医事件之后,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在《新闻1+1》说:“我觉得我们自身也要反思,我们传媒人恐怕也有责任。在过去很多的事件当中,我们应该就事论事,什么有问题就批评什么,而不是在报道当中去有意识地用吸引人眼球的方式在确立一种仇恨,甚至在鼓励一种仇恨。我觉得从此之后我们应该引以为戒。”面对网络民粹主义,媒体所应该做的是调节与疏导,化解实际生活与网络环境中的社会矛盾,在舆论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并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而不应为了制造看点,为个案贴上标签扩大社会矛盾,更不能让报道内容成为记者主观情绪的宣泄。
注释:
①[俄]别尔嘉耶夫:《俄罗斯思想》,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
②林 红:《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
③④王国华,张 剑:《网络民粹主义:缘起、影响与应对》,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⑤朱洁璐,张红军:《论当下电视传播中的文化民粹主义倾向》,《江苏广播大学学报》,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