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之词与暧昧之事
2013-08-09李胜利
● 李胜利
鲁迅在自己的日记里爱用“洗脚”一词,“今晚洗脚”,“又洗脚”。学医出身的鲁迅或许真的很讲究卫生,但似乎没有在日记里记录洗脚的必要,那么这个词则另有别意了。实际上鲁迅笔下的“洗脚”是一个相当委婉及暧昧的词。同一件事,在许广平笔下,则用了另一个感受完全不同的词:“每每温存过后……”当时正读高中的我,对着这个“温存”发了半天愣,我实在搞不清“温存”的含义。“温存”同样是一个词意不清,相当“暧昧”的词,但“暧昧”得是那样有味道。
当然,决不是说鲁迅就没味道,其实那只是典型的男人的表达的暧昧而已。而且这种暧昧之感的实质,不仅仅只有鲁迅能感觉到。有一则笑话可以证明。某男讨厌使用安全套:用那玩意儿,就如同穿着袜子洗脚,洗则洗矣,实在不过瘾啊!可见“洗脚”的暧昧,并不只是鲁迅的专利。关于“洗脚”的暧昧,我们还可以举出一部知名度很高的电影互鉴,《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那些受宠女人享受专门的洗脚待遇,令人同样感受到传递的那种暧昧。
还是用同一件事说到底吧。鲁迅用“洗脚”表达的暧昧,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俯拾皆是。有一种“暧昧”很典型,叫做“行周公之礼”,或叫“敦伦”。其实这种“暧昧”在坊间有更充满活力的表达: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比海深。而“周公之礼”,“敦伦”的表达,暧昧成分则大大减少,同时人的灵性也大大降低。因为,其中的人不过成了一种工具,在既定程序中的一个没面目的人影而已,不过是“周公之礼”仪式的完成者而已。这种情形好比夫妇两人进入被窝,彬彬有礼,相敬如宾。一个说,身为圣朝之人,该行圣朝之礼,今晚咱们“敦伦”一下。另一个说,好,咱这就开始,发乎情,止乎礼,您请!还举一个笑话。俩闺中密友交流心得。一个说,我们那个,死讨厌,既不让人笑,又不让人叫,他一个人在那里使劲,就像一个农民犁地。另一个说,那我们那个就是艺术家啰,弄得人羞羞的,痒痒的,还让人野野的。听听,“暧昧”是有品位之分的。
另有一个伤人的例子。有个小男生吧,给一个小女生凄凄惶惶地传了一个小纸条,内容不外乎是我感觉你很好,愿意共同进步之类。小女生大概是正统教育太多,把纸条直接交给了老师。老师呢?有更精彩的表现。马上在整班学生面前绘声绘色朗读小男生的大作,并宣布小男生小女生早恋,马上停课请双方家长。最后的结局不言自明,男女生皆大祸临头。如果能够恰当处置合理引导,它其实完全可能成为一种“暧昧”青春的美好回忆。
暧昧就是一时说不清,道不明,或者就是故意不说清,不道明,需要有心人来梳理,来品味,来把玩。暧昧更是有无数可能的巨大空间,需要想象与感受,并从中认知生命本真的意义。
在现代艺术创造中,最经典的暧昧有梁朝伟和张曼玉主演的电影《花样年华》,暧昧至极。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有;什么都没说,什么都说了;什么都没做,什么都做了。让人知道世上的暧昧并不总是坏事,有时,它能让人改头换面,二世为人,洞中一日,世上千年。
有一首诗,非常著名,那就是——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般不胜风凉的娇羞……
暧昧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