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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T113-2000《家用燃气取暖器》标准部分条款的探讨

2013-08-06戴书生

商品与质量·消费研究 2013年6期

戴书生

【摘要】本文针对CJ/T113-2000《家用燃气取暖器》标准部分条款,结合欧美相关标准的条款,提出几点参考意见,和大家一起探讨。主要有以下几点:1、缺氧燃烧时CO浓度;2、缺氧保护装置动作条件;3、过热保护装置;4、燃气稳压装置。本文将重点讨论缺氧保护装置。

【关键词】家用燃气取暖器;标准条款;CO浓度;缺氧保护装置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06 -000101-01

一、引言

家用燃气取暖器自上世纪90年代末进入中国,已经走过了十几个年头。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群体和消费多样性,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燃气取暖器在国内市场更是异军突起。很多以前专注出口的企业把目光转向了国内,加大了在市场上的宣传,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了该产品,并且大有快速增长之势。目前国内常见的燃气取暖器主要有两种,室内燃气取暖器和室外伞形取暖器。本文讨论的条款仅针对直排式,以下不再重复说明。

随着家用燃气取暖器的应用不断广泛,越来越多的厂商投入到家用燃气取暖器的生产和研究,对标准的理解和研究也不断深入。国内燃气取暖器的标准主要是参考日本标准JIS S2122:1996《家用燃气取暖器》的标准编写,在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大家都有些困惑的地方,希望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行业内专家和相关厂商的重视,希望该标准在下次更新的时候能够得到不断的完善。CJ/T113-2000《家用燃气取暖器》以下简称CJ/T113,EN449:2002+A1:2007《家用无烟空间加热器》以下简称EN449,ANSI Z21.11.2-2007《室内燃气取暖器》以下简称ANSI Z21.11.2。

二、标准部分条款的探讨

(一)缺氧燃烧

CJ/T113条款内容为:空气中氧气浓度(干)为18%时,CO体积浓度为≤0.04%,耐用性试验后≤0.07%;

EN449条款内容为:空气中的CO2浓度为2.1%时,CO体积浓度≤0.008%,耐用性试验后≤0.008%;

ANSI Z21.11.2条款内容为:氧气浓度为15.1%时,CO体积浓度≤0.025%。

通过以上条款的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在缺氧燃烧时,国内标准对CO 浓度要求较低,要求为小于400ppm,当耐久试验后要求小于700ppm。通过表1可以看出,这么高的浓度已经明显超过了人体所能接受的安全范围。所以笔者个人认为,在下次修改标准时应将CO浓度值定位50~100ppm之间较为合理,并且耐用试验后,不能降低CO浓度要求。

表1 CO浓度对人体造成伤害表

(二)缺氧保护装置动作条件

CJ/T113条款内容为:烟气中CO含量达到0.07%以前,应自动关闭通往燃烧器的燃气通路;

EN449条款内容为:空气中CO2浓度在0.8%到1.5%之间,应自动关闭通往燃烧器的燃气通路;

ANSI Z21.11.2条款内容为:空气中氧气含量达到18%之前,应自动关闭通往燃烧器的燃气通路。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国内标准要求CO浓度达到700ppm之前,切断燃烧器,显然要求过低,而且已经超出了人体能接受的安全范围。另外通过和国外标准的比较不难发现,国内缺氧保护动作时间是以一氧化碳浓度指标来要求的,而欧盟标准是通过二氧化碳浓度来要求,并且动作时间是以二氧化碳浓度范围来要求,北美标准是通过氧气浓度来要求的。通过比较我们发现,欧盟的标准较为合理,避免了缺氧保护装置在室内空气没有达到缺氧状态下就自行关闭的缺陷。个人建议在下次修订标准的时候,可以考虑参考欧盟标准。

(三)过热保护装置

CJ/T113条款内容为:当木质墙壁、木地板和木结构表面的温度达到100℃时,关闭通往燃烧器的燃气通路,且不会自动再开启;

EN449及ANSI Z21.11.2无此项要求。

此条款是CJ/T113中表5对取暖器性能所做的要求,但是结构部分并未明确要求取暖器必须安装过热保护装置。该标准对此项内容要求前后并不一致,并且实际生产过程中很难实现,目前国内生产燃气取暖器的厂家,基本上没有安装过热保护装置的。所以个人建议下次修订标准的时候,可以取消此条款内容。

(四)燃气稳压装置

CJ/T113条款内容为:进口压力为1.0、0.9倍额定压力和最高压力时,出口压力变化不应大于0.05倍额定后压加30Pa;

EN449及ANSI Z21.11.2无此项要求。

此条款是CJ/T113中表5对取暖器性能所做的要求,在结构要求中,也未要求取暖器必须安装燃气稳压装置。目前企业所生产的取暖器,基本上未见带有燃气稳压装置的,而且如果不安装燃气稳压装置并不影响取暖器的安全性能。所以个人建议下次标准修订的时候,建议取消此项内容。

三、结束语

以上主要列举了CJ/T113-2000《家用燃气取暖器》标准部分条款和欧盟标准EN449:2002+A1:2007《家用无烟空间加热器》,北美标准ANSI Z21.11.2-2007《室内燃气取暖器》部分条款的差异,探讨了国内标准一些不合理之处,希望能够引起相关单位及同行的关注。以上为本人对标准浅薄的理解,可能有不妥或错误之处,望业内专家及同行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