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上我最亲的人
2013-07-31米安晨
米安晨
温暖的爱
父亲是三代单传。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我的出生无疑是一抹浓重的乌云。从外地赶回来的父亲,来不及洗下一路风尘,便催母亲将我送人。母亲垂泪不语,爷爷捻了半天胡须后发话,再怎么说,也是我们赵家这一代的头个孩子,留下吧!爷爷喜欢男孩儿,盼男孩儿,给我取名叫书完,意思是闺女到这儿就完了,下一个一定是男孩儿。
磕磕绊绊地长到3岁,母亲生了弟弟。她忙着办满月酒、百日宴,一颗心恨不得揉碎了喂给那个小人儿。再无暇顾及我,便将我送到了姥爷家。
真切记得第一次到姥爷家,他问我为什么叫书完,我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他沉默半晌,隔日,摊开一张宣纸,用毛笔写下两个字——舒纨。他试探地问,舒是舒展的意思,纨是一种绢,质地不俗,两个字合在一起挺高雅的,它们做你的名字怎么样?又说,念起来还是书完的音儿,你爷爷不会怪你的。我似懂非懂,但隐约明白,他是为我好。自此,我的名字便成了赵舒纨。
炎炎夏日,他没有在凌晨以前睡着过。因为要给我扇风、赶蚊子。吹电扇,他怕吹凉了我;点蚊香,他怕那难闻的气味呛着我。
4岁那年冬天,我扁桃体发炎,姥爷翻山越岭找蒲公英根给我熬汤去火,哪知有人说他找的草根不对。他背起我就跑,一路不停地跑去了县城的医院洗胃。在医生确定我服下的草根没毒后,他长舒一口气瘫在了椅子上。这才发现,他的鞋不知什么时候没了,脚上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血流如注,他却丝毫没察觉。
5岁,我出水痘,怕我乱抓乱挠,姥爷整日整夜地抱着我,给我吹痒的地方。那次水痘,我没落下一块疤。而他却在我好了之后,因为几个昼夜不眠,精神憔悴。去坡上摘一枝我想要的野花时,一脚踏空,跌进了下面的棘刺丛里,被有毒的刺扎得全身浮肿,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
7岁,他发现我走路时有点外八字,说这样影响女孩子的形象。他查了资料,问了医生,知道是由于缺钙、穿鞋不合适再加上学走路时方法不对造成的。
他为我制定矫正方案。买钙片,每天做搭配合理的膳食给我补钙;买布料和鞋垫,请隔壁的王妈妈做了一双舒适耐穿的布鞋;在李木匠那儿弄来4块木板,绑在两条腿的内外两侧让我沿着他画在院子里的直线走来走去。别出心裁的是,他在木板上画了我最喜欢的舒克、贝塔以及蓝皮鼠、大脸猫。外侧的木板上钉上钉子,挂了两个铃铛,走路的时候,铃铛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他说,听,舒克跟你说话呢;它说,走好路的女孩子才最好看;贝塔说,只要努力,你一定能改掉外八字的毛病……他在直线尽头等着我,每当我走一个来回,就往我嘴里塞一颗荔枝干。
他一直在用行动证明着他常说的一句话。包括后来他教我识字,那一个个方块字不是简单的横竖撇捺的组合,而是一个个好玩儿又别致的故事:“星”是太阳的孩子,所以是“日生”:“休”是一个人扶着树在歇脚;“秋”是禾苗被烧红的季节……
那句话是,给苦难和繁琐的事加层糖衣,一切都会变得简单,这层糖衣就是乐观开朗的性格。长长的岁月里,每次感到无助时,这句话就会不声不响地走进我心灵的院落,放晴了一片原本灰暗的天空。
关爱依旧
再后来,我上初中,不得不离开他。母亲接我那天,他躺在藤椅上一声不吭。我拉着他的衣襟,轻轻叫他,姥爷、姥爷……他抬头,我看到他的眼睛,神采不再,甚至有风一样的伤痛在弥漫。他起身,身子一摇一晃地进了里屋。我从3岁就来到了他的身边,一直到12岁,3000多个日日夜夜,早就成了他心头上的一块肉——分别,是剜肉的疼啊!
直到车子发动,我都没再见到他。然而,车驶出村子,进入盘山公路时,他颤颤巍巍的身影却出现在小山坡上。我拍着玻璃大叫,姥爷、姥爷……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我看到,他转过脸,用袖子擦拭着。我明白,他哭了!
这样的一幕在记忆里被一次次描画,成了永不褪色的风景。
姥爷不习惯坐车的,晕车晕得厉害。从他家到城里有3个小时的车程,他却三天两头地来。春送调好的香椿、榆钱;夏送刚采的莲蓬;秋带他为我酿的菊花露;冬则是晒干的梨片儿。这些是我以前常吃的零食。其次,我知道他还有另一种担心,他怕重男轻女的父亲、爷爷对我不好,他怕我受委屈,所以借送东西的名义来看我。临近中考的时候,我受凉了,发高烧、说胡话,夜里从噩梦中醒来,汗水涔涔。他得知后,前所未有地震怒:早知道你们这样不负责任,当初就不该让她跟你们回城!
我被他接回去,请了一个月的假,边休养边准备中考。这次我的到来,对他而言,其实是一种拖累。舅舅已经退伍回来,在县城一个厂子里上班,结婚并有了两个孩子。他白天要给工作的舅舅舅妈做饭、看孩子,晚上还要陪我学习到深夜。他想将我怎么也记不住的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编成顺口溜帮助我记忆。他曾是全县有名的高级教师,可是毕竟老了,眼力、脑力大不如前。看着他冥思苦想掉下的头发,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疼。
我考上重点高中,报到前几天,他就打电话说要送我,我却执意不肯。那是个阴天,我自己拎的行李去学校登记,找宿舍,领铺盖。然而到了晚上的时候,天气突变,雷电交加,我终究还是害怕了,睁着惊恐的眼睛看着窗外被雷电撕裂的夜幕,不敢入睡。终于在又一个响雷炸起的时候,我不管不顾地跑到宿管那儿,拨通了他的手机。
半个小时后,他便乘着二姨父的摩托车来到了学校。原来,他怕我害怕,所以一早就来到了离学校不远的二姨家,接到我的电话,就匆匆披一件雨衣来了。我看到,雨水顺着他的裤腿一滴滴落进沾满泥巴的靴子里。他脸上的表情很痛苦,皱纹扭曲着。看他双手捧着胸口,我的心里一咯噔,怎么忘了,他是有心脏病的?这么担惊受怕的,怎么受得了?
他一直陪我到天亮。后来听二姨说,他回去后,心脏病就犯了,却叮嘱所有人,不准告诉我。那之后,他一直住在二姨家,每到雷雨天,就会到学校陪我,带着速效救心丸,一直到我上大学。他就像忠诚的卫士一样守护着我风雨中飘摇的青春。而我的青春,则不管不顾地穿越他的疼痛,终于摆脱苍白,一路明媚地摇曳生姿下去。
离我而去
上大学后,我每半年才回一次家。每次回去,都会心酸地发现,他又苍老了不少:耳背了,需要对着耳朵大声说,才能听见;坐的时间长了,猛一起身,身子总要晃晃,才能站稳;出现了老年痴呆的症状,他为我煲的汤,不是寡淡如水,就是怪味翻滚,不复以前的香浓味美,因为他总是配错调料……
上次回家,他竟不认识我,拉着我的手,让我看他保存的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脸上充满骄傲:“看,我外孙女,北京大学,我早说了,我家祖坟上长蒿草,那是出人才的兆头……”我的名字下有一道深深的指痕,他一定对许多人都这样炫耀过。
病痛阻断了他与世俗的联系,世事的万水千山在他心里模糊成蚕蛹般大小的天地,里面全是属于我的点点滴滴。想到这儿,我的心就痛到无法呼吸。也就是那时我决定,我毕业后还要回来,待在他身边。前半生,一直是他守护着我,而今是我落红为泥,回报他的时候了。可是,他没有等到我尽孝,就永远离开我了。他的葬礼上,我泪流不止,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从我3岁开始,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都心心念念地记挂着我。他的爱是如此强烈,就像出了膛的子弹一样,除了义无反顾地付出,再无退路。
毕业后,我回到了小城。我要离他很近,让他看得到我的幸福。我知道,只有我生活得幸福,他在天堂才会安心。因为他是我的姥爷——这个世上我最亲的人。
谷春林摘自《高中生·青春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