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中央职官制度
2013-07-16张建福
张建福
[摘要]职官是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中国古代中央政府是封建统治的行政中枢,主要有一下职官:国君、宰相、中央各部门长官,武官、监官与谏官等,他们有级别(品)等的区别,也有任免升降的变动。
[关键词]中国古代 职官 制度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3(a)-0212-01
职官是指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包括职官的名称、职权范围和品级地位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职官的设置是随着国家的产生才出现的。原始社会的氏族和部落首领不能算作“官”。因此我国的职官是从第一个朝代夏代开始的。中央政府主要有以下职官。
1.国君
国君是一国之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战国以前,夏、商、周的君主称“后”、“王”。“王”是代表天意在人间进行统治,所以又称“天子”、“天王”。春秋战国以后,随着分封制的瓦解,地方侯国的国君先后都称“王”,有的甚至称“皇”称“帝”。秦王赢政统一中国后,为了彰显自己的功绩,提高自己的地位和神话君主的权力,确定了“皇帝”作为新国君的称呼。从此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为止,皇帝作为封建最高统治者的称呼一直使用了二千多年。
2.宰相
宰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百官之首。宰相是从国君的家臣发展起来的,宰本是本是君主的总管家的称呼,相是辅助之意。宰相的称呼最早见于《韩非子?显学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宰相的官职起源要更早,具体的职称历代名称很多。春秋战国时,楚国设置“令尹”,齐国、秦国设置“相”,宋国设置“大尹”,吴国设置“太宰”都是宰相。
秦统一后,宰相之职称为“丞相”,设太尉和御史大夫是副宰相。西汉时,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为三公。汉武帝后,宰相的职权转到尚书台(尚书台原为皇帝私府中掌管收发文书的小机关),其长官叫尚书令(宦官担任称中书令)。尚书令是真正的宰相。
东汉丞相改称大司徒,太尉改称大司马,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以三公执掌宰相职务。东汉末年,权臣董卓、曹操等恢复了丞相的官职,而且自我任命担任此职。实权在皇帝之上,不能看成本来意义的宰相。
隋唐时期三省的长官,即尚书令、中书令、侍中,都是宰相。元朝时三省仅剩中书省一省,中书令是宰相
明代初期设左右丞相,后朱元章废除了延续了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以内阁大学士代替丞相,协助皇帝处理政务。清代用军机大臣代替事实上的宰相。
3.中央各部门长官
秦汉时的中央九个部门的行政长官是九卿,包括:①太常,掌宗庙礼仪兼选试博士。②郎中令,管宫廷侍卫。②卫尉,管宫门近卫等。④太仆,管皇帝车马。⑤廷尉,掌刑狱。@典客,管少数民族事务。⑦宗正,管皇族事务。③大司农,管租税赋役和国家财政收支。⑨少府,管宫廷总务,为皇帝私府。
隋唐时,设六部代替了九卿的职权。六部包括:①吏部,掌管官吏的考核、任免、升降、调动。②户部,掌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③礼部,掌管礼仪、祭享、科举、学校。④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之政。⑤刑部,掌管法律、刑狱。⑥工部,掌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交通等。各部首长为尚书、副首长称侍郎。部下设司,各司之长称为郎中,副职称为员外郎。以上官职历代相承,中央行政机构的这六部制多年未变。
六部取代的秦汉九卿的大部分职权,九卿仍保存了下来,但内容有很大变化,除职责变化外,名称改称九寺,长官也改称某某寺卿。九寺到清代只剩下五个:即大理寺负责司法案件的复审,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太常寺掌祭礼,光禄寺掌舆礼,太仆寺掌舆马,鸿胪寺掌外交。
隋唐开始设五监,各自职责是:①国子监主管国家的学校教育,长官称为国子祭酒;②少府监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长官称为少府监;③将作监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长官称为将作监;④军器监掌管国家的军器制造、保管、发放,长官称为军器监;⑤都水监掌国家的河渠、津梁、堤堰等事,长官设都水使者(二人)。
五监到清代只剩下国子监,而另四监都先后归并工部。在明清时新设钦天监,长官为监正,掌天文历法。
4.武官和文官性质的监官、谏官、学官,文学秘书官、宫廷事务官等
按照官员设置的职责可分成负责保卫国家的武官和负责管理国家的文官。历代武官如:西周时的太师,秦时的太尉,汉时的大司马,都属于国家最高军事官员。将军是太尉以下武官的最高称号。临时出征的统帅多授予将军称号,如:曹操封曹仁为征南将军、乐进为折冲将军等。
监官是代表君主监察各级官吏的官吏。谏官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监官和谏官,古代并称台谏,也通称言官。历代监官如:秦朝的御史大夫,西汉时的大司空。明代的左右都御史。清代设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等。历代谏官如:东汉的谏议大夫。唐代的侍中、补阙、拾遗等。宋代的司谏、正言等。
另外在中央政府还有:君主身边从事替皇帝草拟法令文字图书等工作的文学秘书官员,如:翰林学士;为君主及其家室服务的宫廷事务官,如:清朝的总管内务府大臣;国家主管教育的学官,如:国子监祭酒;协助长官处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佐吏、属吏或胥吏等。
5.关于职官的品级和任免升降
古代的职官也有级别。西周时官从九命到一命,由高到低九个等级。汉代以禄秩的多少来表示官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千石、八百石等级别。每一种官职都对应固定的俸禄级别,所以有时以俸禄级别指官职,如郡守俸禄为二千石,二千石遂为郡守的通称。魏晋开始,官分九品,以一品为高。隋代自九品至一品官,称为流内,不入九品的称为流外。流外也有品级,用以安排胥吏,明清则总称为不入流。
古代官职变动主要有:①迁指调职位、调动,一般指升官;左迁则为降职调动②谪指降职并远调。③拜指授给官职。④授指授予官职。⑤擢(zhuo)指选拔,提拔。⑥除指免去旧职而任新职。⑦罢指罢免、停职。⑧免指免除官职。⑨黜指废黜,贬退,也用于剥夺王位或太子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