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视唱练耳教学的研究与思考
2013-07-13黄晴葵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黄晴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0)
随着家长对孩子音乐素养培养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幼儿学习乐器演奏,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学琴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欣赏音乐和有能力参与各种音乐活动,在一般意义上扩展幼儿艺术欣赏的广度和深度,非简单的掌握一门乐器的演奏技巧与技能,而是把它的价值扩大为音乐素养和品味的培养。但学琴儿童在学习过程中,会存在诸多的问题,如乐感差、视奏困难、音准差、节奏感差等。通过学琴并没有培养起基本的音乐能力,不具备基本的音乐能力又何谈音乐素养的提高,这也有悖于学习乐器的初衷,通过学习一门乐器演奏提高孩子对音乐的理解力和感知力,具有音准、节奏、乐感等基本的音乐能力才是学习乐器的另一重要目的。而这种基本能力的培养需要在学琴的基础上借助于视唱练耳的渗透式教学得以获得。通过视唱培养准确而迅速的读谱视唱视奏能力,掌握正确的音准、节奏,并有表情的视唱视奏各种节奏节拍、调式调性的单、多声部。通过练耳培养孩子对音准、节奏、和声等的听辨力,对音乐的记忆力,形成良好的内心听觉。视唱练耳能让孩子具备感知音乐、欣赏音乐的能力,从而提高孩子对音乐的表现力。因此,笔者认为视唱练耳是学琴幼儿必须学习的一门音乐素养必修课。
儿童各种心理机能的发展有一个最佳年龄段,如果在这个最佳年龄期间为儿童提供适当的条件,就会有效的促进这方面的心理发展。幼儿的心理发展有其成长规律,家长老师必须遵循孩子的发展特点进行科学的引导,让孩子在关键期内进行有效地刺激和影响,进行恰当的学习将会事半功倍。相反,如果不按照孩子的关键期进行过早开发,将会损害、干扰孩子的正常发展。如教育家M.E.布尔说:“教育中的错误行为,会干扰和妨碍哪些神经脆弱的孩子的脑的正常活动,导致神经‘爆发’,会影响脑的进一步发展。”而另一位教育家H.S.吉米说:“如果训练先于孩子的发展能力是有害的,并将导致这些能力的‘枯萎’”。
那孩子应该在什么时期开始进行视唱练耳学习,我们又应该采取哪种教学方式针对孩子不同的个体特点进行呢?教育的时机、方式的不对,对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有较大负面影响,视唱练耳的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论知识伴随整个视唱练耳训练,某种技能的训练如:绝对音感,需要循序渐进的反复听辨单音、和弦,孩子在获得绝对音感的过程中容易被枯燥的训练方式限制天生对音乐的热爱与探索音乐的冲动。孩子获得的可能是紧张与不耐烦甚至是厌倦与抵制。美国的儿童音乐教育家萨蒂丝·科尔曼(Satis Coleman)认为:“儿童天生带有热爱和探索音乐的倾向,只是这种自然的倾向由于后天非自然的强化和训练,大都无法保持。”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J.Piaget)提出的发生认识论中认为:3-6岁前为表象思维时期,这一时期,幼儿的听觉处于空白吸收状态,对其进行有序的听觉记忆力、分辨力及理解能力的训练能很好的利用幼儿这一时期的身心成长特点。一旦到了儿童中期后,思维方式成为具体运算阶段,很多的外在的印象与经验都将内化为固定的身体能力,要想再对其进行听觉方面的训练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儿童接受外在事物转变为内在能力将是个更加艰难的过程。针对3-6岁幼儿视唱练耳教学应该更多的针对这一时期孩子的身心发展特征、思维发展规律进行趣味化的教学,让孩子更加热爱音乐,更能自然地感受音乐。教师在视唱练耳教学过程中应该更多地注意以下几点:
一、教学目标的建立要合理、具体
从广义的说,幼儿视唱练耳教学目的应该是通过音高、节奏、节拍、旋律、和声的训练引导孩子真正体验音乐,从中感受音乐的美、并获得快乐。从狭义上说,每个幼儿的音乐能力和他们的学习发展程度不尽相同,需要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制定详尽而科学的教学目标。培养幼儿良好的音高感知、节奏感知、内心听觉、音乐记忆力、音乐理解力、音乐表现力。齐默尔曼指出:“在儿童成长、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限制那些能发展儿童某方面音乐能力的各种各样的体验和精力,将会造成这些音乐能力的发展停滞。”。如幼儿绝对音感训练,根据不同的年龄及难易程度掌握情况可以对幼儿进行分阶段训练,幼儿在学琴时用五分至十分钟每周一次以游戏化的方式用固定唱名法跟唱单音,逐步过渡到音程、和弦。教学进度因人而异,不可拔苗助长。
二、教学方法的趣味性
教学关键是要充分调动幼儿的积极性,在感官上富有刺激性,从而在愉悦中学习,当然要以孩子自身的自然认知基础为起点。
1.幼儿视唱练耳教学中语言表述的趣味化。因视唱练耳教学始终伴随着乐理知识的教授,幼儿视唱练耳的学习必须是在理解了基本乐理知识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乐理知识的教学不能枯燥与抽象,对于学龄前幼儿来说,更愿意接受的是趣味化的语言,将较难理解的枯燥的知识点用形象的比喻予以表达。日本全国彩色音符协会会长田中堇子女士创造了彩色音符教学法,利用色彩把七种颜色和唱名法结合起来,音名C、D、E、F、G、A、B 分别用红、黄、绿、橙、蓝、紫、白色表示,练习钢琴时用七种颜色绒线和色带做成指环和纸带,分别套在左右手的五个手指上,让儿童免去数五线谱五线四间位置,记黑白键位置和手指的苦恼。幼儿的形象思维特征使得他们对外在的可见形象最易感知,用颜色代替音符位置将该知识点完全形象化,特别是针对3-4岁的孩子更易接受。
2.教具使用的趣味化
萨蒂丝·科尔曼(Satis Coleman)认为:“一直让一个孩子与一个复杂的乐器相对抗来进行音乐学习,而不给他任何达到目的的台阶,由于这个媒介(乐器)的复杂,使许多孩子不能运用它,并由此被定为“无乐感”而放弃学习音乐”,“我是要将整个音乐发展的历史置于孩子的理解水平之中,并简化之,让孩子从制造简单乐器开始”。科尔曼让孩子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发现各种声音,将身边可见的木头、水杯、牛角、葫芦、纸卷等制作出各种简单的乐器,并通过演奏它们来体验原始弓弦乐器,从而理解各种乐器的发声原理与演奏技巧,而这种简单的自制乐器也可以作为学习分辨音色、节奏感训练的教具。幼儿动手制作乐器、单声部或多声部合作击打节奏,寓教于乐、事半功倍。
3.教学活动的游戏化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始终要做到“做中学”,孩子的学习过程至始至终在游戏中完成,在节奏训练时,可以通过行走、拍手、捏指、跺脚,弯腰等简单的身体语言得到最明确的节奏感受。选择具有明确重音,节拍感较强的音乐为幼儿进行舞蹈伴奏,让幼儿体验不同的、准确的拍子,在此基础上,让孩子进行简单的创造性体验,可模仿动物、或是其他。在旋律记忆力训练时,可以将需要记忆的几个旋律片段用几种动物的形象代替,让孩子一听到旋律就能快速模仿它代表的动物形象。或是让老师模仿动物,孩子唱出旋律。分辨乐器音色训练时,可选择形象性较强的乐曲欣赏,如普罗科菲耶夫的《彼得与狼》,让幼儿发挥想象用动物或人物形象代替乐曲中的乐器音色,并随着音乐进行角色扮演,最终认识法国号、单簧管、大管的音色。
三、教材选择的多样化
目前国内关于幼儿视唱练耳教学的教材不多见,其中,人民音乐出版社赵方幸编著《儿童视唱练耳教程》(1-5册)专门针对幼儿视唱练耳学习,较系统全面,书中知识点讲授循序渐进,涵盖全面,知识量大,但编著者未从心理学角度针对幼儿的身心特点设计趣味化的教学场景,选择趣味化的教学方式。教师在选择教材时需要进行多样性比较,应更多的提倡教学模式的自创性,教学方式的即兴性,一切以孩子为中心,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在教学时做到知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看似灵活的游戏活动中让孩子学习与领悟。切不可照搬教材内容一味灌输。
幼儿视唱练耳教学是一种过程以及幼儿个体经验在这一过程中的获得与发展,为达到这种获得与发展,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式的使用,教学材料的运用都要从幼儿个体经验水平为起点,能否自然的激发和满足幼儿本身的音乐表现欲望和能否为幼儿提供最大限度发展其创造探索音乐能力的教学才是成功的。而非简单的以能否演奏某一难度的乐曲为判别。
注释:
1.尹爱青.曹理.缪力编著:《外国儿童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16页.
2.齐默尔曼.《幼儿音乐教育研究》,新西兰教育学会出版,1975年,第71页.
3.尹爱青.曹理.缪力编著:《外国儿童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 第118页.
4.尹爱青.曹理.缪力编著:《外国儿童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118页.
[1]尹爱青 曹理 缪力编著:《外国儿童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
[2][美]萨蒂丝·科尔曼(Satis Coleman):《Creative Music for Children》,美国纽约普特南姆公司,1922年
[3][日]田中堇子:《彩色音符干亲教学法》,全兴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