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招工买卖
2013-07-12崔友郭占利
文/崔友 郭占利
疯狂的招工买卖
文/崔友 郭占利
一个小科长与他人合谋,借招工之机,大肆敛财,短短七个月收到好处费60余万元,上演了多起受贿闹剧。多行不义必自毙,疯狂之后,便是悔恨的开始。
招工难?也许在沿海发达地区感触很深,但在赤峰市元宝山这块内陆边远地区却感受大不相同,很多劳动力闲在家里,急于找到称心的工作养家。
平庄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地方,煤也兴城煤也荒城,曾经辉煌的煤电之城,如今已经处于资源枯竭的状态,元宝山区境内的许多大型煤矿都不太景气,产业转移势在必行,几万的产业大军要不就随煤业集团转战外地,要不就自谋生路。
美丽的锡林郭勒草原,不仅风光无限,地下蕴藏着的丰富煤炭资源更是吸引着各个大型煤企的目光。阜新矿业所属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公司(简称海州公司)不远千里在这里立足扎根。煤企开工了,工人从哪里来,平庄这个具有大量人力资源又有众多下岗煤炭工人的地方,成为他们的首选招工之地。
海州公司工资科副科长李笑,个头不高,也不张扬,看似老老实实的一个人,由普通工人混成工资科副科长,着实不易。2011年3月在来平庄第一次招工中,可谓尽职尽责,分文不取。就这样在领导的信任和重托之下,再次踏上来平庄的招工之路。
然而就是这样的信任,让李笑有机可乘,并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你不差事,我不差钱
按说,此类招工并没什么技术含量,公司早有明文规定:招工每人收120元体检费、100元培训费,别的分文不收,只要年龄适合,体检合格,就能上岗。但是,李笑却铤而走险,硬是从中攥出来许多油水。
事情还要从一个叫刘金花的农村妇女说起。刘金花是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村民,算不上伶牙俐齿,但也颇有几分计谋,在农村,也算得上一个公众型人物。有一天,刘金花借助其舅舅的关系,认识了李笑。听说李笑要来平庄招工,她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那天,她来到李笑住所,一番寒暄后,他们的谈话很快进入正题。
“李总,听说你亲自来招工,我正好有几个亲戚想去上班,这个忙,你可一定要帮啊。”见李笑没有言语,刘金花往前凑了凑,又说:“哎呀,我知道这事办起来有难度,哪里都要打点,李总你放心,只要你不差事,我就不差钱。我不会让你白忙乎的。”这番话,李笑听出了弦外之音,想一想自己这几年的经历,辛辛苦苦工作这么多年,到头来还只是一个小小科长,心中不免有些酸楚。
“可是,公司有规定,咱私自收钱,出事怎么办?”李笑还是有些担心的。“哎哟,咱又不直接和他们要钱,人家要给,咱有什么办法。”刘金花的一番话,立时让李笑茅塞顿开,两人往跟前凑了凑,干脆来了个君子协定。一人负责在外“招工”,一人负责敛财。他们还“研讨”了内部标准,每人收1万元,体检费、培训费由工人另付。就这样,刘金花马不停蹄地收罗起人员来。
没多久,“刘金花能找到好工作,每月工资好几千”的消息不胫而走,刘金花立即成了当地的“能人”和“红人”。
一方面,李笑那边将招工指标和信息瞒得严严实实,另一方面刘金花这边网开一面,急于想找到工作的百姓都挖门盗洞找她帮忙。每成功推荐一个人,她都要收取被招工人员1万至1.6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黑吃黑,心安财得
刘金花出手利落,几天下来,她或直接或间接地收取了18名报名人员的好处费20.8万元。看着这些白花花的银子都要塞到李笑包里,贪财的她开始心有不甘,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只把其中13万元交给李笑。那7.8万元作为自己的“劳务费”。
“我总不能白忙乎吧!”她心安理得地安慰自己。
在受贿过程中,还上演了一出滑稽剧。2011年10月7日下午,是刘金花和李笑约好的一个交易时间,在平庄百货大楼附近,刘金花用一个塑料袋装着7.5万元现金给了李笑。李笑心满意足地收下了,打个出租车回到了宾馆,可是进了屋才傻眼,这笔巨款竟然拉在出租车里面了!
他心里这叫一个悔啊,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他迅速想着对策,去报案?不行。公安一调查,此事可能就露馅了,他赌不起。不报案?可这不是750元,是7.5万元啊,他实在不舍。一晚上,他屡次抄起电话却又放下,最后,还是决定打碎牙往肚里吞。“以后,咱再找机会捞回来吧。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他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同年10月,李笑再次主动要求来平庄招工。这次公司派了一个助手,海州公司劳动保险科副科长李冬林来协助他工作。李笑为着财路畅通,提前和李冬林讲好:“这次招工肯定有人找你,有合适的机会你就收点,凭什么钱都让中间人挣了。”一番话说得李冬林心动了,想想也是,便与李笑沆瀣一气,忙活起来。事后,李冬林收了11万元,但对李笑说只收了10万元,见面分一半,当面呈给李笑5万元,笑揣着6万元的他,圆满地完成了此次招工任务。
见有利可图,海州公司许多人便都开始打起了招工敛财的主意。赵刚是海州公司的一名科员,他得知李冬林手中握有指标,可以安排工人上班,就主动靠了过去,在李冬林的授意下,他也开始疯狂地招工敛财。
有钱赚的地方,总有人扎堆,元宝山区无业人员孙霞得知这一信息后,也觉得有利可图,便参与其中,她同样找到了李冬林,四处联络招工事宜,更是“擅自”把内定的标准不断提高,甚至涨到了2万元。赵孙二人前前后后收取了好处费36.8万元以及一部苹果4S手机,并把其中的26万元和手机交给了李冬林,其余就自己吞掉了。
行贿人的欠条
几次轻易得手,让这伙人私欲越来越膨胀,甚至到了肆无忌惮的境地。下岗人员王涛一直闲在家里,听说几个邻居都被招了去,便也想报名,但他又实在拿不出钱来,便找到赵刚好说歹说,同意先交1000元,其余欠着,等找到了工作,挣了钱再给他。
赵刚心想,不收这个人吧,到嘴的肥肉怎能不吃?收下吧,万一他挣了钱反悔怎么办?想来想去,他想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绝”招,竟然领着王涛来到平庄一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协助下打了一张9000元的欠条,待王涛按上手印,赵刚收起欠条才放心地让他去体检。
就这样,一群招工人员狼狈为奸,大肆敛财。而他们没想到的是,有人已将他们的恶行举报到检察院。
收到举报消息后,元宝山区检察院很快介入调查,认定李笑、李冬林、赵刚、刘金花四人均构成受贿罪。在法庭上,李笑等人还力图辩解,“海州公司不是国有企业,我们只是该公司合同制工人,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理。”
但公诉人认为,两高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中,经负责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在其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检察机关查明,海州公司中国家出资资本占80%,系国有控股公司,李笑、李冬林系工资科、保险科负责人,经公司的指派,从事招工工作,具有管理招工工作的职权,属于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最后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笑、李冬林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负责为海州公司招工之机,伙同刘金花、赵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事先同谋,共同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均构成受贿罪,且均系主犯,鉴于属于初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综合认定,上述四人共收受贿赂62.5万元,2012年8月,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笑、李冬林有期徒刑十二年,刘金花有期徒刑十一年,赵刚有期徒刑十年,涉案手机依法没收。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
案后思
一个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力,就是家庭生活最可靠的保障,就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李笑等人掌握人们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刻意隐瞒招工条件,以不交钱就不能上班为由,将国家法律和公司的规定置于脑后,把招工当买卖,大肆收取好处费。
他们总以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利益共享,谁也不会出卖谁,然而没有不漏风的墙,此案的发现就是被群众匿名举报的。还是应验了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此案中,需提醒那些蠢蠢欲动,还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不一定就是标准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国法律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只要经组织授权,行使经营、监督、管理等职责的人,就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普通工人、农民等虽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共同贪污、受贿的,也一样以共同犯罪认定,难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