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人”捞出贪腐窝案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凯虎受贿案写实
2013-07-12江舟
“捞人”捞出贪腐窝案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凯虎受贿案写实
文/江舟
赌钱作弊 突发命案
话说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源于赌钱作弊引发。
地处海南岛中部山区琼中县城附近营根镇什通村的黄连香杂货店。2011年2月7日下午三时许,当地青年徐财和一外地青年孙多明路经此地时,看到很多人聚在杂货店前赌孙博,于是也围过去参赌。只赌了十几分钟,孙多明作弊被发现后拿上赢来的钱起身离开。
此时,参赌人群中突然有人喊道:“有人作弊赢钱跑了”。 在杂货店另一赌摊坐庄的吴钟承听到喊声,随声附和喊道:“作弊赢了钱的人就该打。”
当时参赌输了700多元钱的什通村青年王世民,听到喊声,怒火中烧,立即追上孙多明就是一顿毒打。一群人对孙拳打脚踢。不多会,孙多明气绝身亡。
经警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孙多明系因头部被损伤,造成颅内出血,脑疝形成导致死亡。
命案发生后,琼中县警方立即出击,捉拿凶手。很快涉案的赌场庄家吴钟承、王刚、王国柳都已归案。唯独伤害致人死亡的主谋王世民逃之夭夭。人命关天,重案在身,琼中警方不敢懈怠。
话说王世民听说打伤致死孙多明后,他感到漏子捅大了,心里惶惶不安。最终,他选择自首。2011年2月21日,王世民来到琼中县城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了自己与另外两人殴打孙多明的全部犯罪事实。
2012年12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王世民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王刚、王国柳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这是一起由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引发的窝藏、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案。几个不同涉案人员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法官宣读判决书的声音在法庭内久久回荡,似警钟敲打在王凯虎等被告人心上,一向精明的琼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万万没想到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王世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很快逃脱了警方的追捕。原来,他就躲藏在村民邵华旺、林敏家里,直到警方发出协查通报,邵华旺才感到事态的严重性,催促王世民早日离开,并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说是躲在他家,一定要为这事保密。王世民承诺说,这事就烂到肚里,绝对不说出半个字。
然而,使邵华旺、林敏始料不及的是王世民背信弃义供出了实情,害得自己背了个窝藏罪黑锅,一场灾难从天而降。2011年5月3日,涉嫌窝藏罪的邵华旺、林敏被琼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凯虎等办案人员带回警局接受讯问。
就在邵华旺、林敏被带走的当天下午,从事司机工作王凯虎的小舅子陈训传打电话告诉王凯虎说,邵华旺是他最铁的哥们,一定要尽力让他早点出来。有了这样一层关系,王凯虎在讯问邵华旺过程中,给其小舅子打电话将正在办理邵华旺涉嫌窝藏案的情况告诉陈训传。陈训传得知情况后,要求王凯虎尽量帮助邵华旺。谁料,王凯虎毫无顾忌地说,帮助可以,但需要花钱打点。最后,他们商定,交给王凯虎6万元“捞人费”(邵华旺、林敏每人各3万元)。
常言道:拿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经过王凯虎的精心策划,2011年6月2日,邵华旺、林敏被琼中县公安局执行保证金取保候审释放出来。
检察监督 丑行败露
俗话说,天不遂人愿。正当王凯虎沉浸在受贿6万元而得意忘形之际,使他做梦也不曾想到的事情发生了。邵华旺、林敏刚释放出来不久,琼中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部署立案侦查监督专项行动很快全面展开。办案人员分组深入县公安局及派出所,详细了解刑事案件的发案、立案、破案及处理情况。对当立不立、不当立而立、“另案处理”立而不侦等案件进行全面监督。
邵华旺、林敏涉嫌窝藏罪事实存在,公安为何不立案侦查,反而执行保证金取保候审放人呢?
此案很快提交琼中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最终决定向县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对邵华旺、林敏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建议向检察院报捕邵华旺、林敏。
接到检察院要求对邵华旺、林敏立案的通知书后,一时间,王凯虎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作为琼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凯虎只能按照公安局领导的要求,违心地对涉嫌窝藏罪的邵华旺立案侦查,并报送检察院批捕。
当检察院侦监部门办案人员审查批捕并提审邵华旺时,邵华旺是一肚子的委屈,除交代了窝藏王世民的犯罪事实外,几次欲言又止,欲哭无泪。
恰在此时,琼中县检察院接到邵华旺之弟邵华林的举报信,内容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凯虎收了他们6万元,当面答应给钱就释放邵华旺、林敏。可万万想不到的是,刚放出几天,又被抓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请检察院明察。
接到举报后,琼中县检察院领导指示反贪部门先稳住王凯虎以防打草惊蛇,同时,迅速展开秘密初查扫清外围证据。一连几天的初查工作证实,举报材料真实可信。王凯虎凭权敛财,收钱放人的丑行暴露无遗。
法网悄然撒开,利剑暗磨峰刃?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战斗恬静秀美的黎母山下悄悄拉开了序幕。
本着积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反贪部门制定了相当缜密的侦查方案。一切准备就绪,总体战役很快打响了!时间是2012年9月30日下午,紧急传讯王凯虎!经过审讯,加之法律政策攻心之后,办案人员又将相关证据摆在他的面前,王凯虎默不作声。知道办案人员已获取铁证后,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最终,他交代了办案中收受邵华旺家人送的6万元,并为邵华旺、林敏办了取保候审释放的手续的犯罪事实。初战告捷,于是一桩警官受贿案立案。2012年10月13日,王凯虎被批准逮捕。
凭权敛财 警官落网
常言道:在物欲与人格失衡之后,权力和金钱就成了邪恶的催化剂。办案检察官通过内查外调,听到群众议论掌握的基本情况,以及审讯中对他察言观色,综合分析后认为,王凯虎绝非只有一次的受贿犯罪事实。
审讯在继续进行,反贪办案干警却从王凯虎的眼神中发现,他肯定还有没交代的事。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你绝不是一次受贿,不如实彻底交代问题,‘挤牙膏’的做法是徒劳无益的,认罪态度不好将是什么后果,你应该清楚。”办案人员明确地告诉他。
这一招果然灵验,王凯虎开始坐立不安:“难道检察掌握了自己那几次收钱的事儿?也许是他们故弄玄虚?全交代了肯定会加重处罚,不交代又会弄个态度不好。”正在他左右为难之际。办案人员告诉他“你别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句古语,你的所作所为,真的天衣无缝吗?
说吧,也许曾经为他们办过事的“朋友”早把自己出卖了。王凯虎终于下定决心,要继续交代余罪。
不急不躁,对症下药,逼其就范的原则,收到了意想不到效果。接下来,王凯虎开始交代他的余罪。王凯虎对自己每次收受贿赂,借权敛财的行为其实都记在心上了,他一口气交代了三次收受钱款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是8.2万元。加上第一次收受的6万元,总共涉案金额是14.2万元。
办案人员根据王凯虎的交代,对每一笔受贿事实,除派出干警进行外围取证反复核实以外,还通过反复多次讯问,来防止嫌疑人日后翻供。每一个问题每一个细节都反复多次讯问。在每次讯问中都问到其前几次就某个问题的交代是否属实,有无记忆上的错误,易反复的地方让其亲笔写供述。
与此同时,琼中县检察院一并将涉嫌行贿罪的羊尾女,涉嫌介绍贿赂罪的陈训传收归法网,一并侦查。
办案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这为以后的起诉和审判工作打了坚实的基础。王凯虎交代自己所犯罪行后,良心也受到了震动,并动员他的家人积极退赃,致案件侦查终结前共退回赃款6万元。此案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很快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2012年12月25日,琼中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凯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谋取利益。从中索取他人钱款14万元,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2000元,共计14.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羊尾女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员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陈训传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介绍贿赂罪。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凯虎有期徒刑十年,羊尾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陈训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一审宣判后,王凯虎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7月8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王凯虎及同案犯的羊尾女、陈训传的供认及证人证言等证据相互印证,证据充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人们关注的涉嫌窝藏罪的邵华旺,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2年11月12日,法院以窝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那位涉嫌盗窃罪的羊尾女丈夫王允福,尽管羊尾女为其四处活动,最终在2013年2月20日,被法院以盗窃罪,判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罚金2000元。
此案中的核心人物王凯虎由一个人民的警官蜕变为人民罪人,期间只有短短两年,并且发生在素来被人们视为为民执法的公安机关。此案虽已画上句号,不禁引起了人们一些思考:公安机关属于国家的上层建筑,是伸张正义,惩治邪恶的地方。执法人员所佩戴闪光的国徽、肩章,是法律的象征,庄严而神圣,对于犯罪,它是一种威慑力,对自身则代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然而,就有极少执法人员受人情、金钱的驱使置神圣的法律于不顾,甚至去亵渎法律,干起执法犯法的勾当。此案中的王凯虎虽受到法律的制裁,却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