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林业认识的发展及林业综合效益评价
2013-07-05张艳清
张艳清
【摘 要】分析了人们对林业认识的发展历程,以自然经济社会复合大系统,提出了林业综合效益的组成及意义,阐述了林业综合效益评价的特点,奠定了林业综合效益的基本指导思想。
【关键词】林业认识;综合效益
当今世界面临着许多困难,人口增多,森林减少,环境的不断恶化等,迫使人们对许多事物进行重新认识。近20a来,对林业的认识从实践到理论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不泛混乱和分歧,而正确认识林业的生态地位,了解综合效益的内涵及其特点是进行森林综合效益评价最重要的理论基础。
1.林业认识发展的历程
林业的价值反映了人们对林业功能的认识,并且逐渐趋于完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的自然”阶段,首先森林被视为荒野,不具备价值,或为人类生存栖息地和食物来源。自农业文明史开始,森林又被认为是农业发展的障碍,砍伐林木以获取定居和耕作的空间和时间,或为人类食物、燃料、建材取之不尽的资源。至工作革命以来,社会发展进入“属人的自然”的阶段,随着对林及林副产品需求的增加,森林经营逐渐成为一个行业,即林业,并且成为人类主要经济活动之一,木材成为重要的商品,木材市场也活跃起来。19世纪后,由于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发展,林业经营已普遍引入市场机制,作为森林价值客观评价标准的林价应运而生,并形成了具一定历史进步性的经济评价准则。经济评价是以物化的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换的产品最具普遍意义的数量表达。在这一阶段,森林始终被看作重要的物质资源。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经济评价准则的局限性已非常明显,人类活动在经济效益的趋使下,必然着眼于物质财富的生产,忘记人类健康繁衍所依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更广泛的生产,忘却了环境为人类所提供的最基本的物质和精神支柱——休养生息的源泉。因此,对森林功能的认识逐渐扩展到广泛意义的生物生产力和林木在生长过程中所产生的有益副作用。前者称为直接效益,如木材、薪材、林副产品等,后者被称为间接效益,如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善小气候、吸毒滞尘等。并开展专项定性和定量的森林生态效益的研究。最先评价的是森林的水文效益,随后逐步扩大到农田防护、卫生保健和环境保护效益等。20世纪60年代初,对森林效益分类和综合评价进行了初步尝试,到了70年代,森林的间接效益测定技术和替换方法有了突破,使得这项工作从生态学领域进入了生态经济学领域,在世界范围内取得较快的进展。在总结现有成果和从人类在森林所受大自然的惩罚的教训中逐步认识到,后者对人类的作用远远超过前者。不难理解,这是将人类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分割独立来看森林的效益,虽然指标体系易于划分,评价方法也因情而异,但研究结果变异很大,间接效益是直接效益的2~15倍,且引起了广泛的争论,难以被人接受。从这个角度去认识森林,在开发利用上,就会重取轻养,缺乏长远利益和全局观念,自觉不自觉地为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为局部利益牺牲整体利益。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人口膨胀、环境恶化、资源枯竭、能源紧张、生态系统退化等一系列问题敲响了人类生存危机的警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思维方式的不断革新,在观念上不断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社会发展逐步开辟了“人化的自然”阶段,形成了包括人类子系统在内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大系统观,在复合大系统中去考察林业子系统与自然经济社会大系统及其组分的关系,逐步树立经济、生态评价指标体系,把握林业真正效益,确立林业在经济、自然、社会大系统中的位置。令人欣慰的是——新理论、新方法的不断涌现,使人类对林业认识从实践到理论也在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并且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客观而坦率地说,从整体上把握林业的综合效益,系统地探讨林业综合效益的理论和客观依据,找到具有普遍意义而行之有效的评论方法和指标体系,依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而这个问题恰恰是现实迫切需要作出解答的重要问题。
2.林业综合效益的含义
林业综合效益,是在林业经营过程中,在发挥林业子系统综合功能基础上实现的,为自然经济社会大系统所需求和接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综合与统一。
经济效益是反映经济再生产的一种效益形态,反映在林业生产上为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林业生产利用劳动转化生态系的物质和能量为经济系统提供有形的物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换。生态效益是指林业作为一个生态系统在能量转化和物质循环、信息传递过程中所发挥的功能作用于系统中生物和非生物环境所产生的效益。如,林木在生长过程中释放杀菌素,减少或阻止人、蓄、禽病害的发生和蔓延;调节了村庄和农田小气候(光、温、水、气等),为人、蓄、禽、农作物生长、生存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降低风速;增加了地粗糙度,固定了风沙等等。一般是无形的,具使用价值,是维持自然经济社会大系统有序结构和动态平衡等方面的输出效益之和。社会效益是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服务于社会系统所产生的结果。它是自然经济社会系统利用和开发,再利用和再开发林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由社会系统得到体现,是林业的社会属性。一般来说,社会效益可分为若干个层次,最基础的层次是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作用社会系统所产生的结果。如出售林产品,繁荣了市场;收集树叶,促进了蓄牧业的发展,等等。而最高层次是促进了人类追求目标的实现,即满足不断增加的人类的需求,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大效益之间有着密切的相互联系。科学已证明,生态效益在综合效益中处于基础地位。林业是维持自然再生产最核心的组成,而维持自然再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前提,如果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不仅经济平衡不了,而且造成的损失,还将加剧经济的不平衡。但从现实情况看,吃、穿、住、行仍是第一位的,片面追求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而不重视群众对木材、燃料、饲料和粮食的需要是不现实的。林业的总体效益取决于合理的林木覆盖和森林资源的增长,无论从经济或生态效益来说这是统一的,但不同阶段又有所侧重,总的趋势是,随着历史的进步,生态平衡是经济效益的宏观基础,是长远的经济效益。长远的看,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统一的。而社会效益则是以社会角度和社会价值出 考察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蕴函于它们之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不是一个层次的内容,不有简单地相加。
3.林业综合效益评价的特点
3.1大系统观
林业综合效益是在自然社会经济大系统中考察林业活动的效果。它表现在,第一,将人类社会纳入自然、经济、社会复合大系统中去考察林业。如果将人类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两个分离的生态系统看待,将人类生态系统独立于自然生态系之外去看林业的效益,某效益可划分为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并提出了间接效益是直接效益的2~15倍。以这个角度去认识林业,往往局限于开发利用上,缺少全局观念和长远观念,甚至自觉不自觉地为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为局部利益牺牲整体利益。“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它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社会哲学思想的论述中就指出了人类社会是不能与自然脱离的。第二,在衡量林业经营的利弊得失时,不仅要注意这项活动的局部效果,而且更要注意其对整个自然社会大系统的效果,不仅要重视个别收益,单独利益,更要重视自然、经济、社会的系统利益。第三,由于三大效益同存于林业经营活动的输出之中,它们是林业经营成果中互相联系但又各具特点的组成部分,只是在不同林业经营活动中,三者的比重有差别而已。人们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在特定区域内追求某种收益为主要目标,评价这一目标时,对其他效益加以略计,但不等于其它效益在这种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人们在用某一尺度进行林业经营活动效果衡量,有些效益可能难以在这种尺度中加以计量,也并不说明这些效益是虚无的。
3.2计量复杂性
由于林业经营产出的多样性和投入产出循环的特殊性,使得综合效益评价十分复杂,成为世界性难题之一。表现在:第一,三大效益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纵横市场与社会体系,一方面对研究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要求研究组即有较好的生态学素养,又有经济学的知识,不但要熟悉国内外的动态,而且要对所研究的对象熟悉其历史,精晓其现在,洞察其未来。另一方面,生态学许多指标有不同的外延和内涵,具有各自不同的计量尺度,而且在不断更新之中。第二,林业生态和社会效益,难有一种为社会各界普遍接受和评价标准,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森林系统影响达及范围和作用程度加大。从总体看,综合效益水平的内部比例关系都在变化,从不同区域看,又各有差异,难以用一套完整的评价标准加以概括。第三,长期以来,人们已习惯用经济成果代替综合效益,它一方面形成一种思维定式,使综合效益的概念和评价结果难以为社会,特别是被决策者真正接受并在行为方式和政策制定中体现出来。另一方面,以传统认识为指导思想而开成的现行经济政策、法律规则,使林业的部分效益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被无偿享用,这些涉及面相当广泛的既得利益者,本能上对林业综合效益的重新认识与评价研究采取不积极、不合作,甚至反对的态度。
3.3目标两重性
长期以来,人类形成一个定式,以土地为对象,以生物生产能力为手段的人工生态系统只有一个目的,为了人的不断地长的需求。诚然,以人类为主宰的地求上,最重要的目标之一,离开了发人类社会为中心来研究,离开了 人为中心的社会长远和整体利益、林业综合效益只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没有人类存在和活动,森林的多种功能无从说起,林业的综合效益,实际上就是满足人类自身发展对自然环境、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需求。但任何以土地为对象,以生物生产为手段的人工生态系统,有一个人类无法回避的课题,即怎样合格证生物再生产的顺利进行。随着人口的增多,人类统治土地的尝试和广度在不断开拓,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矛盾正日趋加剧,而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是林业综合评价的又一重要目标。从长远来看,自然再生产是经济再生产得以正常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这个规律要求人们正确认识人类在生态系统运动中的作用。虽然林业综合效益评价是以人的得奖为思维准则,但尊重自然规律是实现更长远的人类利益最基本的条件。在某种意义上说,人和其他生物、无机环境等共同组成一个大生物圈,在这个生物圈中任何生物、非生物均无贵贱之分,作为生态系统中的组分,在物质、能量等系统运动中处于相等的位置。系统的各种内在调节力量使系统维持着自然再生产,并在系统运动中使物质呈现峺周期式的循环。由于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存在,使其在生物种群中再现明显的优势。人类历史发展进程表明,人类所得的许多重大进步,均是以破坏自然为代价的。也正因为主观能动性,使人类在反思中终于得出,自然再生产是经济再生产的基础,而经济不断扩大的再生产是人类进步及文明的显著表现。怎样使得经济不断扩大的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的协同是我们建立林业综合效益评价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目标之一。
【参考文献】
[1]张建国.森林生态经济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