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勇:城镇化应有合适财源
2013-06-28郭铁
□ 本刊记者 郭铁
杨志勇:城镇化应有合适财源
□ 本刊记者 郭铁
杨志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
杨志勇认为,只有将房地产税收收入用于地方公共服务,并得到地方纳税人的同意,个人自用住房房地产税的出台才可能平稳。
在第一届中国民生发展论坛上谈到城镇化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最关心的是资金的来源问题。他认为,政府应当是城镇化所用资金的最主要来源,但如果再走“土地财政”的老路,显然是行不通的。
“如果没有国有土地实质上的地方所有制,那么地方政府获取土地收入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土地市场化改革、福利分房改革、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住房需求急剧上升。多方力量共同导致卖地财政的形成。”杨志勇指出。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合同价款2.69万亿元,低于2011年的3.15万亿元,与2010年的2.7万亿元基本持平。国有土地出让金已在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中占据重要地位。但这样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不可持续。
杨志勇认为,当前的土地财政模式是地方政府的无奈选择。分税制将更多的财权财力留给了中央,而将更多的事权给了地方。地方不得不在公共财政收入之外另辟财源。
然而,并不是地方的所有土地都能卖出高价。划拨给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的土地不太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高收益,有时甚至要贴钱。一般情况下,对于工业用地,地方政府更看重的是引进项目未来的税收贡献。
于是,商品住房用地就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土地收入来源。“这种类型的土地收入为20多年来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立下了汗马功劳。即使是经济发达地区,如果没有土地财政的支撑,经济快速增长所需的基础设施也将严重短缺。与此同时,商品住房用地价格的高企,直接推高了房价。”
那么如何解决地方政府的财力疲乏问题?杨志勇认为,短期内依靠房产税收收入是不可行的。现实中,商品房在开发和交易环节已经承担了大量税费负担,税负如再增加,显然不合理。只有将房地产税收收入用于地方公共服务并得到地方纳税人的同意,个人自用住房房地产税的出台才可能平稳。
针对如何摆脱卖地财政的问题,杨志勇提出要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以此次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一些政府不该做的事情,要尽可能退出,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为根本解决卖地财政问题,地方政府应有合适的财源。”
而要摆脱卖地财政,必须在土地实质上是地方所有制上大做文章,提高地方政府取得土地的门槛,对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制度也要进行创新。
“还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基于既有的税制结构,增加地方财权财力的途径只能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入手,增加地方税收分享比例。同时,保持目前的地方税体系不变,并不断完善。”杨志勇说。
□ 编辑 崔靖芳 □ 美编 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