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消费需求持续增长问题分析※——以辽宁省为例
2013-06-27李伟娟
潘 志 赵 月 李伟娟
(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 沈阳 110004;2.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校,辽宁 沈阳 110161;3.中共辽阳市委党校,辽宁 辽阳 1110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改善需求结构作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之一,同时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提出要 “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由此可见,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政策已经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轨道,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路径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传统老工业基地,辽宁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促进消费需求持续增长,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有助于推进省内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一、辽宁提升消费需求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采取多项措施,调整投资与消费结构,在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同时,逐年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构建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在提高消费能力方面,积极扩大城乡居民就业,从而增加居民收入水平。在城镇践行民生工程的相关承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使城镇登记失业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乡村通过实行县域经济三年倍增计划和扶贫攻坚计划,增加农民收入,并保障返乡农民工基本实现就业。在稳定居民消费预期方面,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标准和在乡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象范围,还在义县、彰武等8个县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并以此为基础再推进一批县试点。在改善消费环境方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强市场供应和管理工作,健全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培育新兴消费热点。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实施家电下乡等措施改善市场功能,扩大消费内需。经过努力,全省消费规模和结构有显著改进。在消费规模方面,“十一五”时期,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082.5 亿元,是“十五”时期的 2.04 倍。2012 年,辽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56.6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增速高于全国水平1.4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前列。在消费结构方面,辽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均已下降到40%以下,高端发展型的耐用品和服务性消费水平大幅度增加。
二、辽宁消费需求增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费需求在地区经济发展中作用有待增强
消费需求在辽宁经济发展中作用较小,一方面体现在最终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偏低,另一方面体现在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偏小。如图1所示,辽宁最终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总体上都呈现出下降趋势,近年来虽然下降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和缓解,但仍然保持低位运行的状态,不但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80%左右),还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65%左右)。辽宁消费水平相对滞后的重要原因就是消费需求对地区经济拉动作用小于投资需求。在经历20世纪90年代的改革阵痛期之后,自2003年东北振兴战略提出以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包括辽宁在内的东北三省投资支持力度,资本形成对经济拉动作用逐渐超过消费需求,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由1992年时的7.5%下降到2003年的3.6%,而投资的推动作用则从1992年的4.4%上升到2003年的 7.8,此后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地位一直让位于投资,从而形成了投资拉动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对消费需求持续扩大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图1 辽宁最终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的变动趋势
(二)消费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
1.消费品种。虽然耐用品消费和服务性消费有所发展,但是整体来看,辽宁还是存在品种层次偏低的现象,影响了消费质量的改善和更高层次需求的满足,不利于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在耐用消费品方面,辽宁城镇居民无论在比较大众化的耐用消费品如摩托车、洗衣机、电冰箱和彩电,还是在比较高端的耐用消费品如家用电脑、移动电话、空调、照相机和家用汽车的拥有量,都低于全国水平,甚至摩托车、洗衣机、家用电脑、移动电话等品种还低于东北平均水平(如表1),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与城镇居民相比,辽宁农村居民的耐用消费层次整体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摩托车、洗衣机和电冰箱等品种方面还有所超越,同时还在多个品种超过了东北平均水平(如表2)。
在服务性消费支出方面,如图2所示,辽宁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不但比重偏低,而且增长速度也小于消费性支出,二者差异明显拉大,可见辽宁城镇居民还是以比较传统低端层次的消费为主,消费质量偏低;同期辽宁农村居民在比较高端层次的产品和服务性消费支出比重也较低,如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占比由2006年的6%下降到2011年的4.5%,交通和通讯支出由 5.7%下降到 4.7%,家庭用品设备及服务支出同期比重在2%左右徘徊,均低于国际先进水平,不利于提升消费需求层次,进而使得产业结构调整缺乏动力,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消费层次的提升。
2.城乡差异。辽宁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既体现在反映绝对规模的最终消费支出,又体现在人均水平的居民消费水平。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辽宁城乡居民最终消费支出由改革开放初期比较接近,逆转为差异持续扩大,总体上呈现“剪刀差”趋势。1983年辽宁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最终消费支出比例为 40.99∶59.01, 到 2011 年, 这一比例达到17.05∶82.95。 居民消费支出比重直接决定于人均消费水平,辽宁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规模和速度均明显超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与全省趋势大体一致,起到主要拉动作用。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比例已经由1980年的 2.44∶1 扩大到 2011 年的 2.85∶1。此外,如表 1、表2所示,城乡居民在家用计算机和空调等比较高端的消费品种层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
图2 辽宁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和消费支出趋势
3.地区差异。辽宁各地区城市居民消费支出在规模和速度上都有明显差异,2005年居民消费支出水平最高的大连市和最低的朝阳市之间的差异为4666.96 元,而到 2011 年,这一差异扩大到了 8512.28元。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省内各城市按照消费规模明显形成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包括沈阳和大连,其居民消费支出水平超过1.8万元;第二层次包括鞍山和盘锦,其居民消费支出水平约为1.5万元,第三层次包括省内其他城市,其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在1万元到1.4万元之间。也就是说,全省除了沈阳、大连、鞍山和盘锦外,其他各城市的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均小于全省平均水平(14789.61元),这就使得全省各城市居民消费支出水平的中位数大大小于平均值,充分体现了明显的地区差异。而在消费支出增长速度方面,只有沈阳、本溪、丹东、阜新和铁岭实现翻番,从而超过全省平均速度。
表1 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年末耐用品拥有量(2011)
表2 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年末耐用品拥有量(2011)
此外,受传统心理文化、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缺失等因素影响,辽宁城乡居民整体上还是以传统的消费模式为主,量入为出,调低预期,影响消费需求的扩大。再加上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流通平台建设滞后,现代物流配送等支持市场营销的现代服务业发育不足,导致产品和服务供给层次、质量和结构偏低,影响消费品种和消费质量,阻碍高端层次消费需求的充分扩大,使得新兴消费业态、文化类和享受类消费服务发展滞后。
(三)消费的主要动力不足
收入是消费的基本动力,然而由于当前辽宁城乡居民收入规模不足,结构不合理,影响了消费需求的扩大、消费质量的改善和消费层次的提升。首先,辽宁城乡居民收入规模不足。到2012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223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名第九位;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384元,也在全国排第九位。辽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但低于位于南方沿海地区的广东、浙江等地,甚至低于同在环渤海地区且区位地理条件比较相近的山东。其次,辽宁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明显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水平,这就直接导致了全省消费格局重心在城市,进而通过影响投资决策和市场营销方向等杠杆作用而影响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从城乡居民的收入构成本身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辽宁城镇居民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为主,经营性收入比重偏低,财产性收入比重极低,这就意味着城镇金融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反过来进一步限制了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辽宁农村居民收入构成也存在问题,农村居民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为主,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也偏低,其中家庭经营净收入以农牧业为主要来源,此外,批发零售和餐饮等方面的收入也占据相对较大比重。这意味着当前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多元化经营步伐还比较滞后,因而限制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三、辽宁促进消费需求持续增长的对策
当前,辽宁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实现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辽宁需要尽快转变观念,改变重投资轻消费的传统经济增长思路,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从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三个角度出发,以增量调结构,在调整中扩增量,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一)扩大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
现代经济学主要流派的消费函数中往往以各种形式的收入作为消费的主要解释变量,由此可见,实现辽宁消费需求持续增长的根本在于扩大居民收入,即通过收入增量实现消费增量,从而推动需求结构的调整升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到2020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结合国家在东北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等方面对辽宁经济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财政支持,这些都为辽宁实现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构建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首先,坚持以按劳分配为基本原则,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劳动环境和待遇违法违约、以及拖欠工资行为;加快建立资本与劳动所得在宏观经济层面、产业发展层面和微观主体层面的比较分析制度,从而可以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引导劳动者收入的合理增长,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和地区经济(收入法角度)比重;推动企业工资协商决策机制建设,完善事业单位职工绩效考核机制和高薪养廉机制建设,实现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工资水平稳定增长。其次,继续保障和扩大就业,通过完善就业再就业培训和推介体系,提高劳动者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鼓励自主创业,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大力发展服务业和中小企业,以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尤其支持科技成果自主研发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再次,推进金融改革,完善金融体系,优化金融生态,保护金融创新,提高城镇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和品种供应层次,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拓宽城乡居民投资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最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着力增加一线岗位劳动者收入水平和比重,推动建立灵活具体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洛伦兹曲线监测和预警体系,以便及时反应并快速处理收入分配格局方面的问题,在扩大各阶层居民合法收入基础上致力于缩小收入差距,从而带动居民整体收入层次的提升,进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让广大居民“能消费”。
(二)保障社会民生,稳定消费预期
首先,继续增加政府支出在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比重,从而继续提高对城乡居民在失业救助、养老、医疗和低保等方面转移支付标准,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通过简明准确、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法规政策,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其次,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支出比重和构成,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体系,既分层管理,又统一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再次,创新与社会民生相关联的公共服务监管机制和提供方式,加强社会保障基层服务设施、人员队伍和工作作风建设,让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与社区或农村社会保障平台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网络,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后,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探索创新农村新型医疗保障体系和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和设施均等化,避免老无所依或因病返贫等不良现象,降低居民谨慎预期和储蓄动机,解除城乡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从而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让广大居民“敢消费”。
(三)优化市场功能,改善消费环境
首先,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产品和服务的供应能力,增加消费品种层次,从而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其次,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业的发展,包括推动现代物流配送、科技信息、咨询会计、商务会展等行业的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和企业融资支持等。再次,大力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培育新兴消费增长点,要结合当前辽宁经济转型发展要求,拓展切合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新兴服务消费和新型消费载体。第四,要通过税费、信贷和舆论宣传等手段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发展节能型和环境友好型消费品,倡导与省情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第五,在全省上下清理不符合扩大消费需求导向的法规政策,在继续鼓励重商亲商的同时,引导资本流向,鼓励投资向切合消费规模扩大和消费结构改进的方向发展,从而调整内需结构。最后,完善鼓励消费的政策,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民间消费者组织和维权行为的引导扶持力度,增大消费者集体维权行为的组织性和规范性,保护消费者权益,从而改善消费环境,让广大居民“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