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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形势展望

2013-06-25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光伏产业形势分析课题组

电器工业 2013年2期
关键词:多晶硅电站企业

文/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 光伏产业形势分析课题组/

展望2013年,随着与太阳能光伏相关的产业、科技和发电“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国内光伏应用促进政策的相继颁布实施,我国光伏产业规模平稳增长,国内应用市场规模化启动,但产业也面临着产能阶段性失衡严重、产业整合推进较难,外部贸易环境恶化和企业承受较大经营压力等局面。面对这样的发展形势,光伏产业如何应对行业“三角债”发酵?如何应对扶持政策切入难题?如何应对应用本地化、信贷惯性化和市场锁定化等问题?基于对上述形势和问题的前瞻性分析,赛迪智库提出了统一认识,从国家层面加强行业管理;通过设置行业门槛、引导产业转移、鼓励研发、探讨和摸索新的产业组织形式等举措规范产业,妥善应对欧盟“双反”,完善光伏产品补贴机制、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以扩大光伏市场等对策建议。

2012年是我国光伏产业较为艰难的一年,产业内面临供需阶段性失衡,价格下滑压力较大,外面对国外贸易壁垒围堵,出口不确定性增高,企业承受较大经营压力。产业的困境也受到我国各级政府高度关注,相关部委也相继出台了《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也正在酝酿规范产业和扩大国内市场的相关措施,这将为产业走出困境奠定坚实的基础。展望2013年,光伏产业将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既有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新兴光伏市场快速崛起等有利发展趋势,又有供需严重失衡,欧盟“反倾销、反补贴”大棒威胁等不利因素。

一、对2013年形势的基本判断

(一)光伏产业增速放缓,应用市场规模化启动

(1)多晶硅保持低位运行,产业整合有望见底

2012年全球多晶硅产量24万吨,与去年基本相持平,我国多晶硅产量约7万吨,同比略为下滑。受供需关系及国际贸易等多种因素影响,2012年我国90%的多晶硅企业已停产,目前保持开工的企业仅为7-8家。由于下游供需局面并未有实质性转变,加上主要多晶硅企业生产成本仍在不断下降,预计在2013年多数停产的多晶硅企业将会被淘汰,行业的回暖预计要到2014年,届时价格将逐渐趋向合理水平,预计在20-25美元/千克之间。2013年年中,我国将对从美、韩、欧进口的多晶硅产品做出“双反”初裁,预计将对我国多晶硅企业带来一定利好。2013年,预计全球多晶硅产量为26-30万吨,同比略有增长,我国多晶硅产量约8-10万吨,产量将集中于少数几家多晶硅企业手中。

(2)电池组件产量增速放缓,产业整合仍将持续

2012年全球电池组件产量约36GW,与去年相持平,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近23GW,同比略有增长。美国今年已终裁对我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双反”税率,欧盟也将于2013年6月对我国光伏出口产品做出“双反”初裁,预计占全球半壁江山的欧美光伏市场将受到贸易壁垒影响,向我国光伏产品开放的海外市场需求约10GW。为应对当前光伏危机,工信部、能源局、国家电网等多部门正联动研究制定促进我国光伏市场发展的相关措施,预计2013年国内市场会大幅增长,极大拉动我国电池组件需求,一定程度上弥补由于出口受阻所带来的影响。2013年,全球组件产量预计为36-40GW,基本与2012年持平。我国电池组件产量在23-28GW之间,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但由于2012年电池组件的整合并未有效发生,2013年仍将承受产能阶段性失衡压力。

(3)全球传统装机市场下滑,国内市场大幅增长

201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市场将达32GW,同比增长近10%,我国新增装机量达4.5GW,同比增长67%。受欧债危机等影响,传统装机大国普遍在下调补贴费率,市场发展重心逐渐向新兴光伏国家倾斜,中美日光伏市场正在加快崛起。2012年,我国发布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将2015年光伏装机目标定为20GW,并提出如果分布式发电推广较为顺利,装机目标量可达40GW以上。预计2013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5GW以上,其中欧洲市场仅占全球的40%,较2012年下降17个百分点,中美日将贡献近45%的新增市场装机量。乐观情况下,我国新增装机量将达到10GW,同比增长122%,市场将呈现集中与分布式发电并进,大型光伏电站主要集中于西北部地区,分布式电站主要集中于东南部地区。

图1 2010-2013年全球及我国多晶硅产量与增长

图2 2010-2013年全球及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与增长

图3 2010-2013年全球及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与增长

(二)产业整合较难推进,企业仍将承受价格压力

(1)产业规范措施逐步出台,产业发展环境向好

当前光伏危机的根源在于光伏生产企业盲目扩张导致产能阶段性过剩,规范国内光伏行业发展、推动自主创新成为行业共识。在工信部今年发布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国家宏观政策引导,坚持做好行业统筹规划和产业合理布局,规范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集中力量支持优势企业做优做强,鼓励重点光伏企业推进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目前国家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落实规范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如完善光伏领域内的各项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行业检测认证制度等,推动行业整合。在完善的市场环境下,那些生产成本较高、产品质量控制不严、竞争力不强的企业将逐渐被淘汰,未来的行业发展也将更加规范。

(2)产品同质性较高,价格反弹乏力

我国太阳能电池主要以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为主,由于光伏技术较为成熟,生产设备标准化程度较高,企业只需购置相应设备和原辅材即可生产出满足一定需求的光伏产品。因此各企业间产品同质性较强,产品的光电转换效率、质保水平、外观样式相差不大,在产能阶段性失衡的情况下,产业仍将承受价格压力。目前,主要大厂电池组件制造成本约为0.6美元/瓦,而国内市场报价已低于4元/瓦(含税价),海外报价也在0.41欧元/瓦左右,已接近甚至低于企业的生产成本。由于2012年产业整合并未有效发生,落后产能没有有效去除。预计2013年,产品价格反弹阻力较大,企业间的竞争仍将以价格战为主,不利于企业财务状况的改善,致使其难以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

(3)光伏企业实力相当,产业整合难度较大

当前,我国已有多家企业产能在GW量级以上,如尚德、英利、天合、阿特斯、晶澳等,企业主要以组件生产制造为主,实力相当,且这些企业都是民营企业,每家企业都没有把握能够在市场整合中握有竞争优势。如若仅靠企业之间的竞争进行优胜劣汰,则此过程势必漫长且残酷,即使胜出者也会元气大伤,甚至可能有损我国光伏产业在全球竞争力。特别是由于当前组件产品价格大幅下滑,企业普遍存在亏损,且这些企业负债率较高,据统计,我国十家在美国上市的光伏企业负债额高达1500亿元,平均负债率近80%,因此这些企业自顾且不暇,更遑论有多余资金进行兼并整合。而一些欲涉足光伏产业的大型国企,本着并购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在观望,等待最佳切入时机。一些中小型光伏企业则在停产蛰伏,行业略见好转时,将会伺机开工,这也将进一步延缓产业的整合。

(三)外部贸易不确定性增加,产业转型升级加快

(1)国际贸易保护抬头,外部贸易环境不断恶化

在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的大背景下,部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国已对我国输美太阳能产品终裁征收高额“双反”关税,此举为全球光伏贸易保护主义树立了极坏的榜样,极易被效仿。欧盟已启动对从中国光伏企业进口的硅片、电池、组件的“双反”调查。由于我国近70%的出口产品依赖欧洲市场,一旦欧盟做出相关税率惩罚,对我国光伏产业影响更为致命。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中欧光伏贸易纠纷,在应对上也积累了丰富经验,预计此次贸易纠纷最终会通过磋商解决。另外,其他一些新兴国家如印度、澳大利亚等也意欲仿效发动对我国光伏产品的贸易保护调查。国际贸易保护调查的频繁出现,加剧了我国产业困境,也给我国光伏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直接增加企业应对调查所需的人力、财力和时间,从而间接增加企业成本。

(2)国外祭起低价竞争策略,我国无奈启动贸易救济措施

受国外多晶硅企业低价竞争策略所影响,多晶硅市场价格快速下滑,致使我国90%以上的多晶硅企业停产,仍在维持生产的企业产能利用率也不高,亏损较为严重。在美欧国家已对我国下游电池组件发起“双反”调查的背景下,为维护我国多晶硅产业利益,我国多晶硅企业申请对美、韩、欧多晶硅产品发起“双反”贸易调查,此举也是对光伏外部贸易环境恶化的一个策略性回应。与此同时,针对欧盟部分成员国出台的“本地化”保护条款,我国商务部提出与欧盟及其相关成员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面对咄咄逼人的低价竞争和贸易保护做法,我国也只能据理力争,无奈选择启动贸易救济措施。

(3)产业发展出现转移,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受国际贸易保护做法影响,我国光伏企业正在酝酿实施产业转移,欲通过到海外建厂等方式规避贸易风险。同时,全球市场的开拓也正朝着多方位、多元化和多样化方向发展,而不再眼光局限于以往的欧洲市场。此外,为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光伏企业业务逐渐由以往的电池组件制造逐渐向下游系统集成甚至电站运营拓展。一方面可通过电站建设拉动自身光伏组件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可促使业务多元化,通过电站投资与运营可以带来更高的投资收益率。国内如尚德、英利、天合、阿特斯等重点光伏企业已纷纷涉及到下游系统集成业务,预计到2013年,主要光伏企业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将占据其总收入的10%以上,至2015年,占比将提高至40%以上。

综上所述, 2013年,我国光伏产业仍将承受整合压力,虽然产业规模仍将保持平稳,国内光伏市场规模化启动,但由于产能没有有效去除,产业整合推进仍然较难,市场仍将承受供需压力,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增大,加上外部贸易环境恶化,不确定性增加,产业面临较大的转型升级压力。

二、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增大,“三角债”问题凸显

当前光伏困境的根源在于市场供大于求、产品同质性较强,从而引起恶性低价竞争。由于目前产业整合尚未有实质性的产生,明年供需阶段性失衡的局面仍将持续,企业仍将承受价格下降压力,这也意味着企业造血功能将不断恶化,多卖多亏,失血严重。加上我国光伏企业负债率普遍较高,在美上市的十家光伏企业平均负债率仅80%,在银根紧缩的情况下,企业现金流吃紧。为了保现金流,上下游之间的应收账款周期也在不断拉长,相互拖欠账款的现象较为严重,有逐渐发酵成为“三角债”的趋势。一旦有企业倒闭,恐将引发多诺米骨牌式的企业倒闭风潮,大量员工失业,造成严重社会问题与恶劣政治影响,巨额银行贷款无法收回,恐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影响我国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产业政策面临切入难题

当前光伏困境的走出除了政府出台鼓励应用政策外,也急需产业规范的相关措施。国际贸易纠纷有欧美有意打压我国新兴产业的意图,但国内部分地方政府扶持产业的做法也值得商榷。产业出现危机政府不能袖手旁观,但政府一旦涉足又极易被国外有心人士利用,认为政府过多介入产业,不利于自由贸易,开始在贸易壁垒中做文章。当前我国光伏企业普遍对贸易壁垒调查存在幻想,一方面希望通过政府层面的沟通能够化解贸易纠纷,另一方面又希望政府对自己施以援手,助其走出困境,但这是一个两难选择,国外企业也正在利用我国企业的企图,对该国政府施加压力,一方面希望该国政府对我国政府施压,减少政府对产业的干涉,另一方面也希望该国政府能效仿中国政府对本土企业扶持帮助。市场出现失灵,急需政府出台相关措施进行矫正,但政策如何定位、从何切入、中央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应如何协调,这些都值得探讨。

(三)地方保护主义抬头,本地化条款蠢蠢欲出

光伏产业是朝阳产业,也是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产业之一,地方政府对该产业也表现出极大热情,正在加大扶持力度,力助产业走出困境。在国家大力启动国内市场之际,将极有可能引燃地方政府的本地造热情,因为光伏电站建设首先要经过地方审批,然后才向国家能源局申报。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的发展,在电站审批等方面可能会优先本地企业,甚至会对电站建设方提出产品“本地化”要求,这无疑不利于光伏产业的优胜劣汰,甚至可能会催生一批新生光伏企业,不利于产业的规范。

(四)金融信贷收紧,融资呈现惯性化

如前述,光伏企业实力相当,且普遍存在债务高企、现金流吃紧等问题,谁能获得信贷支持,谁就能在这场拉锯战中取得先机。而我国大型金融机构对大型光伏企业普遍存在大额贷款,企业破产也会造成其坏账损失,为了不使自己的前期投资打水漂,金融机构将可能继续对其老客户进行授信支持,以支持其在整合中能够存活或胜出。如近期媒体披露的,国开行将对我国“六大六小”光伏企业进行支持,这12家企业多为其此前授信的对象。但这可能导致我国一些优势企业较难获得银行融资,也不利于部委相关产业政策的协同。

(五)大型发电集团涉足制造业,电站采购凸显锁定化

大型发电集团是未来光伏市场的主要开拓者,以全国电站建设最快的青海格尔木地区为例,在2011年新并网的583MW电站中,五大发电集团旗下的企业占据了63%,而民营企业仅占12.5%。大型发电集团实力雄厚、电站运作经验丰富、且有发展新能源的需求,在申请电站“路条”中也有优势,是未来光伏电站建设的主体。为了控制产品质量和成本,现在这些发电企业均有不同程度涉足电池制造业。如国电和中电投已涉足从硅料到电池组件的制造环节,大唐、华能和华电也在酝酿进入光伏电池制造环节。但发电集团的涉足主要为其下游电站开发进行配套,并无意大力向制造环节拓展,其结果是其产能将锁定国内大部分光伏市场,直接造成光伏企业国内市场份额的降低,无疑会加剧光伏企业困境,也不利于光伏成本的下降。

总的看,明年我国光伏产业面临“三角债”、扶持政策难以切入等问题,产业发展也呈现市场本地化、信贷惯性化、招标锁定化三个发展趋势,这些均不利于产业的规范和困境的突围。

三、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为了规范市场和扩大国内应用市场,力助产业走出困境,行业上下必须统一认识,切实提升光伏产业的战略地位。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管理

(1)充分认识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战略价值和重要意义

闹太套:黄晓明在演唱歌曲《One World One Dream》时,由于对not at all的发音酷似“闹太套”而遭网友调侃,从此得名“闹太套”教主,此词也因此成为网络流行语之一,以此嘲笑许多明星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却弄巧成拙。

切实在国家能源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部署中予以统筹考虑,提升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解决产业在发展中所涉及的难题如补贴资金来源、光伏电站并网运营等。

(2)从国家层面加强组织管理

做好顶层设计,市场启动应与产业规范相结合,与节能减排、扩大内需、环境改善相结合,严防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和保护主义。明确各有关部委的产业管理分工,形成合力,使相关各方根据其职能进行协同配合,切实解决产业发展难题。建立多部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从各个层面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二)规范产业,支持兼并重组

(1)设置行业门槛

通过提高光伏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检测认证水平等手段,加快实施一些强制性标准,卡掉部分落后产能,可考虑树立一批光伏优质产品,通过认证的产品在国内应用市场和出口中优先安排推广。对产品具有明显竞争力的企业,实施扶优扶强,在金融信贷、技术研发等方面予以扶持,避免信贷的狭隘化,以确保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在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基础上,组建中国光伏工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2)引导产业转移

鼓励载能高的项目到西北能源较丰富、环境容量高的地区建厂,引导企业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的欧美国家或制造成本较低的东南亚地区建厂或并购,实施全球产业布局,让产品充分靠近终端市场和规避国际贸易壁垒。鼓励大型国有资本(特别是发电集团或能源企业)进入光伏企业,依靠国有资本进行大规模整合重组,以达到规范市场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

(3)大力支持企业搞研发

(4)探讨和摸索新的产业组织形式

设置产业发展稳定基金,建立国内光伏保理业务,缩短行业应收账款周期,解决行业“三角债”问题;考虑引入信用担保等金融机构,对销售的组件产品进行担保,政府主要对市场进行监督和做好服务工作,通过市场机制规范产业;引导光伏企业向系统集成领域拓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社保等稳健型资金进入光伏电站领域,为光伏企业电站开拓进行融资。

(5)重视并做好欧盟的“双反”应对工作

研究相关承诺机制,妥善应对;加强我国光伏业界与欧盟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金融互助等方面合作,加深了解与互信;充分发挥欧洲光伏设备商和原材料商的力量,鼓励其在此次案件中注册利益相关方,影响此次案件的调查;游说欧盟相关成员国,特别是一些发展光伏应用,但光伏产业几乎为空白的国家,如北欧、东欧和南欧等国家,争取他们的支持。

(三)扩大市场,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1)做好扩大市场的配套服务工作

明确装机目标以稳定市场,加快落实电站申请、建设、补贴和并网等实施细则,简化并明确项目审批和并网程序;确保建成的电站并网运营,补贴资金按时发放,严格电站招标程序;只有通过检测认证的产品方可参与招标,严禁设置本地化门槛。

(2)完善光伏产品补贴机制

统筹考虑光伏电站、电网公司和调峰电源的利益,对为可再生能源的接入和运行而进行的投资,包括电网和调峰电源的建设等,给予一定额度的税收抵免。考虑实施强约束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强制要求电网公司每年交易一定比例的光伏发电量,发电集团每年配套一定容量的调峰电源。

(3)大力推动分布式电站建设

使用度电补贴机制,鼓励在用地负荷附近建设光伏电站,发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如鼓励在工商业用电价格较高的园区集中建设连片光伏电站,鼓励在学校、医院、机关大楼等公共建筑建设大型屋顶电站,要求新建或改扩建小区根据建筑面积建设一定比例光伏屋顶,将太阳能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进其走入千家万户等。

(4)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充分利用西北部地区丰富的日照和土地资源,在电力接纳条件好的地区组织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做好协调电源和电网建设规划工作,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在西北部地区布局。

(5)优化市场布局

通过政府合作项目,协助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利用现有渠道和贸易壁垒规避手段,巩固现有市场,争取做到新兴市场、现有市场、国内市场三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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