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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研究范式的发展及其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启示

2013-06-24李晓凤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3年6期
关键词:实证主义质性社会科学

李晓凤

(深圳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广东深圳,518060)

关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学术界素有“量化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和“质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之争,双方都各持其理,认为自己的方法更加“合理”“真实”及“可信”。本文无意介入社会科学界这场旷日持久的论战,只是希望通过社会工作研究多元范式的梳理,偏向质性研究深描诠释的分析,以此回应国内社会科学界目前崇尚单一的量化研究及对质性研究的不深入了解,并启发社会科学研究在方法论层面的多元路径,探讨定量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可能性及研究方法创新。

一、社会工作研究的多元范式及其基本差异

长期以来,在我国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论中一直崇尚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此种研究范式主要是师法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追溯其历史,早在18世纪,经验主义大师霍姆(D Hume)已经明确指出,要将对自然界研究的成果回归到人的本身,就要发展“人的科学”。当时霍姆认为的研究对象是人性,而方法与牛顿研究自然世界一样。事实上,“透过经验与观察的科学方法,掌握心智世界的规律,从而充分理解人的心智与行为的关系”[1]292,也即是后来社会学实证主义的基本理念及精神。然而,人是由身体、心理、社会性、道性德(灵性)等构成的复杂主体,仅仅依靠“硬科学”的实证主义范式来认识与研究人的问题是片面的。以下笔者基于社会工作研究范式的发展,来说明国外社会科学已经进入多元范式的研究时代;同时在描述质性研究方法迈向主流化之中,分析量化研究的“霸权”地位正在动摇。由此,笔者认为,我国社会科学在方法论层面也需要采取多元的研究范式,以此推动国内社会科学研究经历跨越式的转变。

(一)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的多元理论范式及其基本差异

任何学科的研究方法都具有理论范式,而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的理论范式需要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方面对一些重要的问题进行探讨。其中,本体论回答的是“真实性”问题,涉及“现实的形式和本质是什么”等;认识论探究的是“知者与被知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即“知者是如何认识被知者的”;方法论解决的是“研究者是通过什么方法发现那些他们认为是可以被发现的事物的”。

以下笔者将通过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的三大理论范式,即实证主义、批判社会科学(又称批判理论)、诠释社会科学(又称建构主义)的解读,为社会科学研究在方法论层面提供新的理论范式的参考。同时,也通过对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的简略比较分析,启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路径的新思路。

关于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的范式问题,研究者曾提出了不同的范式分类方法,笔者认为较为流行的理论范式有三种,即实证主义、诠释社会科学(或称为建构主义)、批判社会科学(或称为批判理论)[1]16-17,表 1 说明这三大理论范式的基本差异。

表1 社会工作研究方法三大理论范式的基本差异

(二)质性研究与三大社会工作研究范式的关系

以上介绍的社会工作研究的三大理论范式与质性研究方法之间有着并不相同的亲近关系。

第一,在社会工作研究中,选择质性研究方法并不必然是非实证主义的路径。实证路径的研究者会选择质性研究方法,通常是因为研究所处的阶段尚不便采取计量的方法,或是研究者的条件尚无法进行计量研究,从而需要开展探索性研究。

第二,与实证主义路径的关系相比较,质性研究与诠释路径范式更具有选择的亲近性。这就是说,在社会工作研究中,质性研究最适合用来展现诠释路径所欲展现的社会世界意义的形貌。因为关于社会工作研究对象的意义陈述显然不是数字所能充分传达的,它必然要依赖叙述并通过社会脉络的呈现,才能深入展现意义的深描诠释。

第三,批判路径的经验研究也常常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在社会工作研究中,批判路径与量化研究方法之间并没有互相排斥的必然性。不过,到目前为止,量化研究方法所能揭露的结构特征,常常是外部的、形态学的结构。而批判路径所关心的常常是社会的整体结构或是深层结构,也可以是文化结构层次的事物。

二、诠释学观点的质性研究方法的新发展

在国内外社会科学领域里,实证主义的定量研究方法长期居于主流地位,但社会工作研究并没有完全被实证主义所淹没。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着建构主义、批判理论范式在西方社会的兴起,质性研究方法的独立性与优越性则在社会工作研究中获得了充分的肯定与发展,并且有关质性研究的理论基础也日益丰富。比如,诠释学观点的质性研究、扎根理论研究法、象征互动论与语言的社会意涵,以及实践取向的研究方法等。而在质性研究的多元理论基础中,最有代表的理论是诠释学观点的质性研究。以下笔者主要描述诠释学观点的质性研究方法,并透过一个特殊的诠释学角度即生活世界与默会知识,来分析此种方法是如何做到对被研究者意义世界的深入理解的。

(一)质性研究的对象:生活世界

从诠释学观看,质性研究的对象是“生活世界(lifeworld)”。因为质性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行动的浅描之上。同时,质性研究基本上是用理论的形式来表达的,并要对研究对象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洞察。如此,行动背后的“生活世界”(即“互为主体的”“共享的”的意义世界)这个概念就进入了我们的关注中。

事实上,具有诠释学倾向的社会学家不约而同地把研究焦点指向了生活世界。比如,象征互动论者米德(Mead)的情境定义与背景共识等概念;苏茨(Schutz)的手头知识库、窍门与类型化等概念;加芬克尔(Garfinkel)的权宜性、索引性及反思性等概念。上述概念最终都指涉生活世界的特性,而哈贝马斯(Habermas)则标举“生活世界”作为其沟通行动理论的基本概念。可见,诠释学的社会学理论均把生活世界视为最核心的概念,而这正是质性研究的研究对象。

进一步,在社会工作研究中,质性研究者认为,行动者(包括行动、创作、事件及制度等)乃是质性研究的表层现象,而行动者背后的生活世界才是质性研究的深层对象。与此同时,研究者也认为,生活世界应是一个前科学、前反思的先验总体视域,它以背景共识、情境定义的方式预先存在于人类象征互动过程中。如此,生活世界既是意义的根源,又是理解之所以可能的前提条件。

(二)质性研究的解释方法:深描诠释

以下笔者将通过从表面到深厚、从描述到诠释的深化过程,来说明质性研究的解释方法,见图1。

图1 生活世界深描诠释的四个层次[3]

第一个层次是“表面描写”或浅描。即以“社会科学的大字眼”来描写研究对象的行动。比如,研究者今天去看一幅著名的世界名画,他讲出了画里有什么,如颜色、构图及光影等就是浅描。但是,要真正阐明这幅世界名画的意义,必须进入第二个层次。

第二个层次是“深厚描写”。即透过“接近实际经验的概念”来建构行动与生活的“逼真性”,以便在历史与社会的脉络中捕捉行动的意向与主观意义。而研究者在进入深厚描写的过程中,将会立刻发现“生活世界”的核心地位,也就是研究者唯有将行动者个人主观的行动意义与行动者个体的生活世界相互关联起来,这样的描写才有可能是深厚描写。比如,研究者在欣赏一幅世界名画时,只有将画家的个人生活世界(包括生活时代、年龄、当时的想法及想表达什么等)放进去,才能探究这幅画在画家的生活世界里有什么意义。同时,对画家个人生活世界的了解,正是正确理解这幅画的意义的重要条件。

第三个层次是“深描诠释”。即关注行动者身处的大环境——社会生活世界,以理解行动者的主观意义在社会生活世界中的客观意涵。比如,研究者要诠释画家的社会生活世界,则需要理解这幅名画体现了什么时代精神,当时美术界里流行什么画风以及整个艺术思潮是什么等。由此,研究者才可以理解画家背后的一套价值观与理念,即画家吸取的社会共享的意义世界是什么,从而赋予一个作品或行动在社会生活世界的深层意义。

第四个层次是“反思的深描诠释”。即将诠释的行动与研究者或读者自身的关联,以建构这个行动对我们(包括研究者与读者)自身的意义。如此,从理解开始,属于研究者或读者的生活世界(前理解)一直介入到研究对象的理解过程中,并成为我们理解及建构行动意义的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比如,研究者可能会利用后现代绘画或末世画风的观点来诠释百年前的老画,这就需要反思:自己是站在什么样的价值标准来批评的?自己喜欢哪种绘画风格?自己有什么样的绘画体验?

需要指出的是,在进行上述四个层次的诠释时应是同时出现的、相互交错的,正因为它们相互交错研究者才能够相互反省。不仅如此,深描诠释法也具有诸多方法论层面的意涵,包括:深描诠释与视域融合之间的关联,深描诠释与二度建构的关联(研究者不可能外于研究对象),深描诠释(意义理解)与理念型(如绘画的古典主义、印象派、虚无主义、写实主义)的关联,深描诠释与社会学想象之间的关联性。比如,在开展深描诠释时,研究者就需要发挥三种想象力:一是历史的想象,即注重行动的历史脉络,发挥历史的想象力,否则会导致结论的平面化与武断;二是人类学想象,即应从我们的族群(价值观)跳出来,进入别人的族群(无论是阶级、性别、种族、文化或者其他少数民族)去理解,并接纳另类生活世界;三是批判的想象,即研究者必须思考研究对象面向未来的可能性是什么,如此,研究目的就将变为找寻进入解放或促进社会迈向更理性未来的可能性。

(三)质性研究的素养:默会知识

如果质性研究的真正的目的在于对事件或行动背后的生活世界进行深描诠释,并且生活世界对于行动者而言是心照不宣的,也就是默会的,那么质性研究方法论意义将会有一个向“默会范式”的转化,原因如下。

第一,在自然状态下,对于行动者的生活世界,行动者是沉默不说的。但是,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却要求行动者将其说出来或者尽力帮他说出来。如此,对于沉默不语的生活世界,要理解它则必须要用默会的方式。相应地,一个研究过程就变为一个以默会为主的认知过程。

第二,质性研究能力的好坏,本身是无法用类似量化客观的规则来衡量的。那么,质性研究的标准又是什么?当然是默会知识,即在学者社群默会式地共同认定的标准之上。换言之,好的或不好的质性研究是依靠学者长期浸淫于学术研究中日益养成的默会能力来判断的。这就意味着默会素养并非靠明言规则的教导或短期训练就可以得到,而必须在生活中去养成。

至于如何培养研究者的默会能力,不得不谈及默会知识理论的创始人波罗力(Polanyi)的观点。波罗力曾将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显性知识,即研究对象知道并能够说出来的明言知识;另一类是默会知识,即研究对象不能用语言加以表达、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内隐知识。严格地说,显性知识与默会知识并不是两种截然二分的知识形态,如图2所示,默会知识是一切显性知识成立的根基。嘴巴说出来的是明言的,但他人怎么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呢?在这里,语言的使用代表着我们的直觉理解与综合的领悟,这就是默会认知的过程。从这个角度看,从经验累积中学习及沉淀的知识即常说的实践经验就是默会知识。比如,中世纪的工匠以传统的师徒制形式代代传承工匠技术,今日这种师徒制的精神仍然在社会工作的师徒式督导或者科学研究与传承中被保留下来,如有名望的、有经验的科学家带领新手学习等。因此,与量化研究相比,质性研究将更为重视知识形成的默会成分。虽然作为一个质性研究者,我们无法用客观法则来说明质性研究应当如何,因为质性研究的主要对象与主要的研究方法都深深地立基于默会知识之上。然而,从默会知识的观点出发,我们又可以预见知识范式的改变。即知识主要并非以理论或符号的形式出现在明言的书本中,而是作为一种素养,寓居于知识使用者的身心状态中。[3]

可见,质性研究者必须“在做中学”。唯有在实际的理论与经验研究过程的锻炼中,一种默会的质性研究能力才能建立起来。至于如何培养质性研究的默会素养,主要途径是“案例性学习”。与此同时,在逐渐培养“理论性素养”“技术性素养”与“实践性素养”三种辅助意识并身体化之后,研究者的默会素养就真正建立起来了。

图2 显性知识与默会知识的关系[3]

三、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的争议及其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启示

欧美学术界在20世纪70年代有所谓的“量化”与“质性”研究方法的争议。80年代之后,质性研究方法渐渐被接受,而这样的争议也逐步趋于平息。笔者认为,在社会工作乃至社会科学研究中,“量化”与“质性”两类研究方法除了收集资料的方法与收集的资料不同之外,在哲学、意识形态及认识论上也有不同的假设,而这些假设才是两种研究方法在当时西方学术界争议的根本所在。

(一)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的比较分析

1.实证主义范式下量化研究的重点

量化研究实际上是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在社会研究之上,认为唯有经过实证研究所得的知识才是知识。一般来说,实证主义范式下量化研究的重点有: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适用于社会科学(即单一主义或自然主义),唯有感官经验到的才可以被接受(即现象主义或经验主义),归纳主义(理论的形成是概括构造的过程),假设性演绎及验证,客观中立(无价值判断及不受个人因素的影响)。[1]293进一步,从实证主义范式下量化研究的设计看,最重要的是通过“假设测试”的验证过程,控制实验的方法是很理想的,其调查设计涉及相关设计、因果关系。比如,因果关系的建立通常需要三个条件,即相关、时序以及此关系的非假设性。[4]概括地说,量化研究的过程及逻辑结构见图3。

图3 量化研究的过程及逻辑结构图[5]

2.反实证主义范式下质性研究的重点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种“放弃数字”的新研究范式开始通行。因为对于人的研究无法排除研究及研究者涉入的影响,并且意义与互动又因人而异。如此,诸多社会工作(甚至社会科学)研究者认为,社会研究现象(包括心理学研究现象)只能被了解,而不能被控制实验或者验证测试,更不能被复制。

在反实证主义的浪潮下,质性研究呈现的基本特性有:透过被研究者的眼睛看世界(强调研究对象的个别经验、感受及“二度建构”);描述(非常仔细地描绘研究的场景);网络主义(将事件放在发生的场景或网络中去看,并且企图对事件的始末做通盘整体的了解,即采取所谓的整体主义或网络主义);过程(非常重视变迁及背后的过程转机);弹性(采用开放式或非结构的方式);理论及概念的形成(着重分析归纳、形成“概念”与主题等)。[1]298-300

从以上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的比较分析看,在量化研究者眼里,质性研究是不科学的;同时,质性研究者认为,唯有运用质性方法才能充分获得更接近事实真相的资料,并认为量化研究是不科学的。如此,科学及非科学的分际落在一种求知的态度上。

(二)社会工作研究的未来走向及其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启示

诸多社会工作研究者认为,研究方法如同其它科学知识一样,也会随着人类思考方式而改进,其最终的目的是希望能借助研究发现来“改善我们的生活,满足我们的求知欲及好奇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论对自然环境也好,对人类社会生活也好,当我们能了解得更深,就应该能做出更明智的判断与决策,人类也会生活得更好。如此,从社会工作研究的总体上看,质与量的研究方法是可以结合的,并且两者的结合也是有益的,只是必须考虑到结合的必要性以及随之而来的理论假设方面的问题。与此同时,笔者认为,量与质的研究方法虽然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予以组合,但我并不希望完全消除两种方法之间的区别。方法就像文化一样,应该是越丰富多彩越好,而不应该过于简单单一。

1.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的结合

在社会科学界(包括社会工作学术界),有关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能否结合的具体问题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看法,主要有纯正派、情境派、实用派三种观点。[6]

(1)纯正派的观点认为,质与量两种方法分别基于实证主义、人本主义的研究范式,这两种范式在本体论、认识论、伦理价值方面都存在着不同,其对社会的理解与研究的本质也有一些不同的假设。如此,质与量两种方法之间应是一种相互排斥的关系。而为了保持研究的纯洁性,不应该将两种不同的理论范式与研究方法混杂在一起使用。

(2)情境派的观点认为,量化、质性方法各有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应该根据研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可以结合,以及如何结合等。

(3)实用派的观点认为,质性方法可以与量化方法结合使用,但这派更注重研究的具体功用。比如,研究者会将讨论的焦点主要放在方法的使用上,不讨论范式及建立系统的结合方式,也不深究标准衡量的问题等。

进一步,在量和质的研究如何结合的类型上,马克斯威尔分成了整合式与分解式两种结合类型,并在这两类之下再分成不同的结合形式。比如,在整合式结合中可以分为顺序设计、平行设计、分叉设计方案;在分解式结合中则有混合式设计、整合式设计、内含型设计方案。[1]477-480

2.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的争议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启示

从量化质性研究结合的讨论中可以得出初步结论:除了追求范式的纯粹度之外,在社会工作研究中量与质的结合是可能的,也是有益的。正如人格心理学家赫根汉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研究对象就像是漆黑房间里一件不能直接触摸到的物体,研究范式则是从各个角度投向该物体的光束。光束越多,照射角度越不同,人们对该物体获得的信息就越多。这样,就可以对研究的现象进行多层次的透视。[7]从这个角度看,作为新范式的质性研究将为我们提供知识的新视野及丰富的经验,但在精确度上仍不及量化研究。因此,在社会工作研究中,量化方法与质性方法之间是可以公平地结合的,它们有各自的长处、短处以及结合的前景。

基于以上社会工作研究的理论范式、质性研究方法的深描诠释及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的比较研究发现,在社会工作(乃至社会科学)研究中,已经出现了实证主义、建构主义、批判理论的多元研究范式,尤其是伴随以诠释学观点为代表的质性研究新理论与新方法的发展,已经颠覆了量化研究方法的“霸权”地位,并建设性地推动了定量与定性研究方法的结合,由此开启对人类自身及社会问题多层次的透视与不同的行动取向的回应。而这种社会工作研究范式与研究方法的新变化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启示是,社会科学研究需要改变以往在研究范式上主要崇尚“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取向,注重建构主义、批判理论范式的研究,以激发社会科学研究在方法论层面的新思维。同时,在人类社会知识的获取与分析上,社会科学研究也应超越单一的“量化”收集资料与分析资料的方法,尤其注重从人的心理、社会、精神层面,来丰富人类社会信息或社会问题的研究,以促进社会科学研究在方法论的确立及获取、解释与回应人类社会问题的理解中迈向多元化的路径。

[1]李晓凤,佘双好.质性研究方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292.

[2]GUBA E G,LINCOLN Y S.Competing Paradigms in Qualitative Research[M]∥N K DENZIN,Y S LINCOLN.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California:Thousand Oaks,1994:45.

[3]齐力,林本炫.质性研究方法与资料分析[M].嘉义:南华大学教育出版社,2003:4.

[4]BRYMAN A,CRAMER D.Quantitative Data Analysis FOR Social Scientist[M].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0:53.

[5]胡幼慧.质性研究[M].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6:65.

[6]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470—471.

[7]赫根汉.人格心理学[M].北京:作家出版社,19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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