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创新殡葬改革
2013-06-24佘萍崔靖芳
□ 佘萍 本刊记者 崔靖芳
朝阳县创新殡葬改革
□ 佘萍 本刊记者 崔靖芳
作为辽沈战役主要战场之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一直有着一个延续至今的传统,那就是在每年清明节,各乡镇都会组织当地学生到全县各烈士陵园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在祭扫过程中,还会请老复员军人为师生们讲解英雄事迹。
如今,朝阳县又多了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1月22日,辽宁省朝阳县南双庙烈士陵园落成,这是今年辽宁省唯一一座新建烈士陵园。
南双庙烈士陵园坐落于南双庙镇南双庙村东山坡,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共修建烈士墓170座、烈士纪念碑一处、烈士铜雕像一座,用于纪念在辽沈战役、解放朝阳和剿匪战斗中牺牲的先烈们。
该陵园建成后,在南双庙烈士陵园的揭牌仪式上,朝阳县中小学生首次瞻仰了南双庙烈士陵园,深切缅怀先烈们的英勇事迹。
除了新建的南双庙烈士陵园,朝阳县民政局还对该县原有的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和改造。为了做好修建改造和243盔散葬烈士墓的迁葬工作,朝阳县民政局争取省财政资金411万元,自筹资金200万元,其中有361万元用于新建南双庙烈士陵园,进行158盔散葬烈士墓迁葬;投资150万元修建二十家子烈士陵园,将68盔烈士墓迁葬;投资100万元修建六家子烈士陵园,将17盔散葬烈士墓迁葬。
朝阳县的殡葬改革工作走在了辽宁省前列,不仅体现在对烈士陵园的修建改造和组织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上,还体现在民间殡葬管理和公益性墓地建设上。
朝阳县总人口56.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32480人,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农民对殡葬改革的理解接受程度相对落后,这也加大了该县民间殡葬管理的难度。不过,通过朝阳县民政局领导干部细致入微的工作,今年,全县共完成火化 2806例,限期整改22例,火化率达到100%。
“对二十家子、杨树湾两个殡仪馆,今年上半年共计免除28个乡镇(场)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费用80多万元。”朝阳县民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杨立权介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惠民公益性殡葬建设,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的意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朝阳县提出了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使各乡镇基本安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的目标。截至目前,朝阳县民政局已超额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公益性公墓属非营利性殡葬设施,主要利用原有老坟地或乡村废弃地,就地整合,与“青山工程”紧密结合,墓区绿化面积不得低于70%;以树葬、草坪葬、骨灰永久寄存等生态节地、绿色环保葬法为主,引导原有的散葬坟迁入到公益性公墓,由政府免费迁移并免费提供骨灰墓位。
按照规定,公益性公墓建成后,新增骨灰必须安葬到公益性公墓内。事实上,公益性公墓的修建得到了当地农民的支持,目前使用率正在不断提高。
朝阳县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陈敬文表示,今后,朝阳县民政局还会切实加大殡改工作力度。在继续执行已采取的各项措施基础上,将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继续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同时抓好已建成生态墓地的管理工作,完成殡葬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 编辑 郭铁 □ 美编 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