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在班务工作中加强诚信教育

2013-06-19陈玉琴

现代教育科学·中学教师 2013年3期
关键词:人和事诚信

陈玉琴

面对形势和需要,我们在班务工作中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学生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落实诚实守信的行动。

一、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论语》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还有《论语·子路》的“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庄子》有云:“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亲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荀子·不苟》:“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韩非子·说林》:“故曰:巧诈不如拙诚。乐羊以有功见疑,秦西巴以有罪益信。”

我国古代有曾子的“曾子杀猪”,商鞅的“立木为信”,季布的“一诺千金”等等。这些都说明我国古代人十分重视个人的诚实守信。

二、诚信是我们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国2012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等。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诚信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

三、诚信的意义与缺失的危害

1. 诚信的意义。诚信是为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是高尚的人格魅力;诚信是协调社会公共关系的重要条件;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企业而言,诚信就是资本、财富、竞争力。

2. 诚信缺失的巨大危害。

(1)诚信缺失对个人的影响。一个人一旦诚信缺失,就会毁了自己的声誉,在社会上就无法立足,最终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2)诚信缺失对企业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诚信缺失,就会导致信誉丧失,会导致其产品滞销,企业退出市场,最终会以破产而草草收场。

(3)诚信缺失对经济的影响。我国每年因为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人民币,而其中因为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的经济损失就达2000多亿元。

(4)诚信缺失对社会的影响。诚信缺失、不讲信用加大社会交易成本,危害社会健康发展,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损害社会公正,妨碍社会文明进步。

四、我们应该怎样做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1. 加强诚信道德教育,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念。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奖励诚信道德模范,宣传他们的事迹,让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榜样,使每个人在社会中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2. 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一些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很大的,如社会上出现的“毒奶粉”、“瘦肉精”等事件,要集中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同时通过网络、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对违反诚信的人和事进行曝光,让他们在社会上无法立足、无法生存。

3. 要加大对失信的人和事的处罚力度,用法律来保障守信的人和事,惩罚失信的人和事,让人们不愿和不敢做出失信的事。我们在加强道德教育、提高诚信道德素质的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失信者的违法成本,让造假售假者付出代价、受到惩罚,才能使他们悔悟,使其他人不敢以身相犯。

3. 作为青少年学生,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的小事做起,培养自己诚实守信的意识,落实诚实守信的行动。要懂得诚实守信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品质,做到对人守信、对事负责。做到答应别人的事要及时做好,借同学的钱物要及时归还,做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说老实话,做老实事。自觉履行诚实守信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做一个讲诚信的人。

猜你喜欢

人和事诚信
企业不诚信怎么办?
生与死
自我约束讲诚信
诚信
四件事不能忘
已过去的2015年里想要感恩的人和事?
樱桃手工坊
我永远不会忘记
照片之争,诚信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