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研究
2013-06-08曹立志李昆明张宁
曹立志 李昆明 张宁
【摘要】大学教育在世界各国中都是人才培育的非常关键的单位,在我国,有青年志愿者的工作,这个工作的主体就是大学的学生,他们为社会主义的发扬光大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的贡献非常之大。现如今我们提倡进行素质教育,在高校也要发展素质教育,其形式一般为参加社会的志愿服务及参加社会实践等等,同时,这也成为加强我们高校学生的竞争实力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由此可以看出,要提高高校学生的全面能力的关键就必须把高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作为一种长期制度。
【关键词】高校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措施
1 剖析高校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影响因素
高校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和参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在的高校学生的个性特点、高校学生的自身原因以及社会原因息息相关。
1.1 高校学生的个性特点
目前,高校学生的成长背景一般均是在社会多元化利益主体的情况下,这个时候正是他们形成个性化特点的时候,如:他们自己的独立自主的特性,所以,在这时他们一般都体现出自身的独立意识太浓、对社会的了解太肤浅的特点。而他们的这些个性特点主要表现为:他们一味的看重自己的独立性,很少考虑自身的实践,太过追求自身的要求,很少重视社会的需求,他们往往对自己本身、对国家的基本情况以及社会的需求都了解太肤浅…。所以,面临这种实际情况,要想解决目前高校学生存在的问题就必须提倡高校学生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和实践活动,原因在于,这可以使目前的高校学生对社会、对自己更加了解和认识。
1.2 高校学生自身的原因
因为对于我们人类来说都是生活在社会之中,而处于金字塔较高位置的高校学生来说,必须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中来,去积极了解社会,进一步加深对社会的认知度,积极适应社会,才可能将来进入社会后适应社会的发展,从而,实现自己的全面发展。
首先,必须为高校学生提升能力提供充足的环境。高校学生能力的体现和培养,必须要在实际于中才能形成和不断的提升,而我们所提倡的让高校学生参与实践正是给我们的高校学生提高自己的能力搭台唱戏。
其次,我们必须为高校学生发展交往提供条件。我们可以尝试,让学生们在社会中发展自己的社交,让他们可以通过和社会中的不同人群的来往,从中学到,怎样与人交流,怎样对待人,学习实践经验,以及学习同别人交流的方法和手段。
再有,为高校学生实现自我提供条件。通过实际行动可以证明,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特别是志愿者服务,通常可以使高校学生在实践中得到满足,当然是对自我的满足,在此的鼓励下可以增加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1.3 社会原因
从社会角度上讲,高校学生参与实践同样具有许多积极的作用:首先是他们在参与实践中宣传了文明,付出了爱心。高校学生在参加实践过程中给社会带来了温暖,奉献出了自己的爱心,同时也起到宣传社会文明的作用,它们的作用不是单一的而是一连串的效应,是可以带动全社会的;其次,为我国的和谐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实践活动为人们之间的交流交往提供了条件,密切了人们之间的交流,使人们之间的关怀增加,不至于生疏,有利于社会和谐;再次,可以加快社会发展的步伐,因为社会发展必须是全社会人的共同努力。提倡高校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就是激励人们参与社会、服务社会,从而,加快社会进步。
2 目前高校学生参与实践活动与志愿服务面临的问题
2.1 服务主观能动性不高,任务意识太强
高校学生学习知识能力强但社会文化意识太淡,当前,在许多大学里,学生们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一般是由共青团来操作,一般是由上自下的施行,此种方法在刚开始实行社会实践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形式已不能满足活动的需要,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活动的发展。就现在看来,原有的形式等同于行政命令,很多人并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被逼无奈,其实他们在内心是有抵触情绪的,不是自己主动去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
2.2 社会实践形式化,缺少开创性
现如今,有很多大学里的学生对于参加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只是做一些表面化的文章,还存在只有好学生才能参加的形式,高校学生的自主性、能力根本发挥不出来。现在,高校学生的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往往是让学生放假时参与,而且一般是调查为主,更有甚者其实就是应付一下,走马观灯似的参观、考察、调研,与其说是实践活动不如说是旅旅游。同时在参与志愿者服务上也带有盲从性,只是表面的一些方便老百姓的好人好事而已,根本称不上志愿者服务,形式太单一,没有教育意义,根本不能把在学校学到的科学知识真正的得到检验,没能起到预期目的,因此,必须使这些活动多样化、专业化,切合实际,才能使之取得预期效果。
2.3 缺乏实践条件,与社会协作水平不高
我们为高校学生参与实践活动与志愿服务提供的条件不足体现在:首先是没有持续的资金来源。我们现有的资金筹措办法一般是学校的经费划拨,轻易不提倡捐赠,所以造成资金来源单一,没有物质上的保障;其次是没有合理的权力保障措施。现如今的大学,高校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及志愿者服务的权利与义务不清楚,学校也不对学生进行培训,学生没有人身安全措施,更没有事故防御能力和处理能力,所以就存在一旦学生们出现人身事故伤亡根本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另外有些企业就是把大学生的实践当成是廉价的劳力。
3 要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的长期合理制度
(1)转变观念是前提。参加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学生的实践能力、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与进步,这些活动对学生有相当积极的意义与作用,所以,组织高校实践和志愿活动的相关人员,首先要树立这种思想和观念,加强这方面的认识。要注重对高校实践活动和志愿活动的宣传和灌输,可以经由海报、报刊、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对具有典型性的事件与实例进行宣传和报道,能够不断的引导学生去自觉地、自愿的参与到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当中去,从而得到长足的发展与进步。其次,将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是课堂教学的有利延伸与必要跟进,并为此配备相应规章制度,增加资金投入以及储备足够的师资,并逐步营造并提供社会实践的良好平台与环境。
(2)法律制度是保障。对学生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活动不断加以保障,逐步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法律机制与制度。第一,将社会实践作为学校教学的一个重要且必需的组成部分,在师资选择上要尽量配备优秀的师资,由专业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指导实践活动小组完成实践项目主题的选取,并确定相应的监督与考核办法。第二,全社会注重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可与分析,并不断完善与其相关的有关法律规定,无论是社会环境还是校园环境,都有义务和责任给大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与平台,使学生的正当实践权益得到维护,使学生的实践活动摆脱瞻前顾后的困境,从而维护和推进实践事业的开展与进步。
(3)专业结合是关键。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要鼓励结合专业,突出体现专业特色。这既保证了实践环节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过程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也有利于推动学生在广阔的社会课堂中激发专业兴趣、巩固专业思想、增强专业技能,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实践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价值追求。学校应结合专业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找到学生、学校、社会“三方受益”的动态平衡点,形成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有序联动,实现共赢的良好局面。
(4)基地建设是依托。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基地是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重要阵地和稳定依托。只有组建起大批相对固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实践基地,才能走出单纯的暑期时段,长期稳定地开展下去,实践育人的功能和成效也才能得到可持续、有保障的体现。因此,应注重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联系,建立一批相对稳定且能长期合作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基地。